书城历史历代状元(中国文化史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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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常衮

常衮,京兆(今陕西西安)人。字夷甫。生于唐玄宗开元十七年(729),卒于唐德宗建中四年(755)。唐玄宗天宝十四年(755)乙未科状元及第。

其父常无为是三原县丞。常衮登第后由太子正字授补阙起居郎,永泰元年(765)授中书舍人。广德元年(763)以右补阙充翰林学士,不久任考功员外郎。期间宦官鱼朝恩恃宠专权,群臣竟献珠宝邀宠。常衮上书曰:所贡宝物,源出于民,是敛怨以媚上也,请皆还之。代宗赞许,加封常衮为集贤院学士。大历九年(774)升礼部侍郎。连续三年主科考。处事谨慎、墨守陈规。大历十二年(777)拜相,杨绾病故后,独揽朝政。以文辞出众而又登科第为用人标准,堵塞买官之路。对朝中众官俸禄亦视其好恶而酌定。封河内郡公。德宗即位后,被贬为河南少尹,又贬为潮州刺史。不久为福建观察史。常衮注重教育,增设乡校,亲自讲授,闽地文风为之一振。建中四年(755)死于任上。享年55岁,追赠为尚书左仆射。

常衮性清高孤傲,不妄交游。为政苛细崇尚节俭,反对腐败。有文集十卷、诏集六十卷行世。《全唐诗》存其诗九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