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旅游寻梦澳洲土著
11593200000002

第2章 我迷路了

虽然澳洲大陆没有食人猛兽,但是荒无人烟的大漠本身就是杀手。

离开小镇后,我决定先搭顺风车去中部的艾尔斯岩(Ayers Rock)。我一到澳洲,就被这块举世闻名的大红石头搞得神魂颠倒。来澳后的一个月我就下定决心:不论它离墨尔本有几千公里,有钱我要去,没钱我也要去!

顺风车就是风中的树叶,我搭一程飘一程,沿着地图上的方向,一步步地靠近艾尔斯岩。几年之后,也就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欧洲来的背囊徒步旅行者在搭顺风车时连续被杀害,也有徒步旅行的杀了让他搭车的司机,甚至出现过连杀七个人的“连环杀人案”。一时间风声鹤唳,搭顺风车成为危险的举动。好在我去的时候澳大利亚这一友善的旅行风气还没受影响,让我成为不花钱游艾尔斯岩的第一位中国画家。

在离艾尔斯岩不远的公路上,我搭的一辆老“Kings Wood”(澳洲二战后产的汽车)抛锚了。那时没有手提电话,车主看看短时间内无法修复,就毫不犹豫地放弃了。他扛着包裹徒步走回附近小镇,我呢,年轻气盛,仗着身上带有面包和过夜的睡袋,决定徒步走向艾尔斯岩。

后来我才知道,我的那次举动不仅幼稚而且危险。虽然澳洲大陆没有食人猛兽,但恶劣的气候、昼夜的温差、连绵百里的树林、荒无人烟的大漠本身也是杀手。就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人类社会进入手提电话时代,每年也有许多野外运动爱好者因为迷路而失踪,而失踪的意思就是百分之百的死亡。

我吃了两片面包,喝上几口水,从包里摸出一顶帽子,背上包。包里面有我的睡袋、毛毯、几件换洗内衣、相机和简单的绘画工具材料等。我身上只有一条牛仔裤和一件厚厚的棉套头衫,后来嫌穿着太热,把两只袖子剪了。我喜欢着轻装旅行,所带之物多为一物多用,譬如,毛毯用于防寒,或者铺在坚硬的地上作睡觉的垫子,铺上宣纸又可以在上面作画。只要条件允许,我总是会画上几笔。经验告诉我,时间拖得久了,对象的轮廓特征在我心目中会变得模糊,创作激情和对人物的理解、感受都会相应减少。我伸出手,竖起拇指——这是全世界通行的搭车动作,向艾尔斯岩方向走去。我没钱,那块属于土著人的大红巨石也不要门票。

放眼望去,周围十分荒芜,大漠呈现一片焦黄,野草在热浪中摆动,没有树阴,看不见动物,也不见哪怕是一个浅浅的水洼,更不用说河水。到处都是蚂蚁堆积出的一米多高的蚁巢,在烈日投照下竖起一条条细长的影子。烈日在无情地蒸发万物,包括我身上的每一寸皮肤,每一滴血中的水分。从早晨出门,我就没有撒过一滴尿。感觉上,我是在一只蒸笼里,迎着灼热的气流行走。

偶尔也会有车辆经过身旁,车主不让我搭车,却抛来一股热风和尘土,车轮带起的小石子蹦到身上,就像挨了一颗枪子儿似的疼。我宁可走慢一点,也不想坐在烈日下休息,那样我一定会被晒得熔化掉。瞑瞑之中,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悔意。

道路变得无尽的漫长。太阳在悄悄地西下,旷野由一片焦黄转入了橙红,温暖的色彩把它烘托得像一幅风景油画。透明的天空被霞光映照着,云彩折射出各种不同的景象,有若海市蜃楼。有抽象和具象的,在缓慢地变动而不让人察觉。在观赏局部景象之后,再回头看,已非原先的大画面。职业习惯使我将这些飘移变换的景观在脑中重新构图、组合、取舍,变成了一幅幅图画。自抵达澳大利亚的几个月里,我一直在细心地观察和寻找可能激起我绘画创作灵感的对象。辽阔的原野,在晚霞的辉映下显示出它的粗犷博大,让我激动。如果添上更多纯净的颜色,或者用彩墨大写

意,也许更能表现出眼前的意境……走着走着,我欢呼雀跃起来!

如何摆脱陈旧和从传统里走出来,这是许多画家苦苦思索的问题。异国他乡的客观环境为走出一条新路创造了条件。接受中国绘画教育的我当时只能用一个中国画家的眼光和方式来观察处理:黑色的墨运用在眼前的景观显得有点沉闷,这幅画面需要更多色彩,也许只有在如此的烈日下,才能显示出这块大陆顽强不屈的个性。

不知是因为肢体疲惫,还是一刻不歇的想象太耗精力,头开始隐隐发痛,皮肤干燥发烫,我并不知道这是烈日烧烤下中暑的症状。一股莫名其妙的烦躁突然涌上心头,扰乱了原来的美好心境。我打开水瓶盖,嘴里含上一口水,让它不知不觉地从咽喉流下去。后来许多次,早已干裂的双唇只是沾到水,而不敢喝上一口,我不知道前面还有多少路。唯一希望身边突然出现一辆汽车,将我送到美丽的艾尔斯岩。

汽车没有出现,但远处路中央有一个东西却引起我的注意,它好似一个雕塑,我定睛望过去,原来是一只巨大的蜥蜴,足有一米多长。我本能地蹲下,小心捡起一块石头,讲不清楚是自我保护还是琢磨如何抓住那只蜥蜴。澳大利亚的蜥蜴不同于中国的小蜥蜴,我听人说有一种叫“高安拿”(Goanna)的巨蜥长达两米。眼前这只说不定就是高安拿家族的成员呢!

好半天,那只蜥蜴仍然纹丝不动,这倒让我怀疑自己的眼睛是否看错了。我慢慢地移动脚步,离它还有六七步之遥时,蜥蜴终于感觉到了,它抬起头,盯着我,静观我的下一个举动。我们相互僵持了几秒钟,它突然向路边的草丛里窜去。据说,蜥蜴对人具有一种敏感的嗅觉,它可以闻到十米之外人的气味。它们可能会坦然地躺在路中央,让汽车绕着它们走,但是人却很难接近。

我赶紧追过去,用脚拨弄着草丛,没有发现,它能跑到哪里去呢?前方好像有点动静,我慢慢向那里移近,什么也没有看到,我有一种被捉弄的感觉。蜥蜴的颜色是褐黄色,它们为求得保护采用和土地接近的颜色,肉眼很难区别它们。我仔细搜寻,一时忘记了口渴和疲劳。又走了一会儿,还是一无所获,倒是一种带有锯齿的杂草却在我的手上留下了几道血印。有一个一人高的蚁巢,上面只见白白胖胖的大蚂蚁排队进进出出,这蚁巢是由成千上万只蚂蚁经过数年的辛勤劳动建立起的家园。土堆越来越多,看上去如云南的石林。

走着走着,我抬头四顾,发现自己正站在一堆乱石面前,往 远 处看,一些灌木林出现在我的视野里。我开始失去继续搜索 蜥 蜴 的兴趣,转而看起这些石块来。它们经过长年风化之后,就像老太太脸上的 一 把 把皱纹,有些开始一层层剥落,露出里层平滑坚实的石体。在一两块石头的表面,被人刻下几个图案,左看右看,我看不出它是什么,但肯定是人的力量留下的印记。它们有点像变形的人和动物形体,又有点似象形文字。是谁在石面上刻下的这些图案呢?看上去并不是“到此一游”那样的随手留迹。再说,游客来这里干什么?周围没有任何值得游览的景物。仔细再看这些图案,从刀触上看,每条凹下去的线深浅相同,流畅、朴实、粗犷,它似乎出自专业雕刻者之手。这让我想起中国汉代石刻,从形式上看,它们有一些相似之处。长久风化留下的痕迹,说明这些图案已有相当长的年代了。

我继续在周围寻找,发现不少类似的刻有奇怪图案的石头,大多刻在石的侧面,就像石刻壁画。我绕过几块大石,眼前出现一片平整的大石墙,另有巨石崖枕在上面。墙上有几个图案,它和石刻上的图案有点相似,是两只大蜥蜴,很像刚才看到的那只。画的外部轮廓用的是土红色颜料,上面划了一根长线,好像是一根树枝,后来我才确切地知道是一根长矛。蜥蜴是用白色的小点点出一个小圈,再用土黄色在小圈外点了一个大圈,然后又是白色的点圈,最后再是土黄色的点圈。类似的图案有五个,之间又有用点组成的线相互连接着,其中有两个图案模糊不清,从颜色的色质上看,有些年头了。它们好像拉近了的夜空中的星星,让我捉摸不透。

天色已进入黄昏,落日已不像中午那样烤人,微暖的晚风吹得野草晃晃悠悠,也吹去我身上的热气。周围安静极了,没有偶尔汽车经过的声音,只有自己节奏匀称的脚步声。多么好的一个天然博物馆,周围一定还有更多令考古学家、历史学家们感兴趣的石刻图画。应该组织开发成一个旅游景点,就像西安的半坡遗址,让人参观了解史前文化,大家可以重温人类从蛮荒到现代文明这一过程的艰辛,这种感受是无法从博物馆里体会到的。

我一边情不自禁地胡思乱想,一边往回走。

不知走了多久,耳边突然响起“沙沙”的声音。我停下脚步,环顾四周静听动静,我心头一紧,一个不祥的念头在脑中闪现。周围依然是草丛加蚂蚁,但多了不少矮小的树丛,这是我来时没有见到的。我知道不妙,心跳猛然加速,冒出一身冷汗。

我努力地回忆公路的方向,面对着天上的霞光,先确认哪儿是西方,公路应该在东边,然后再向我的右方延伸,也就是北去艾尔斯岩的路。但是要想确认来时的路却是太难了!我不是一个方向感很强的人,我愣住了。紧张的情绪开始从心头爬入每条神经,我告诫自己:不要害怕,会找到公路的!但没用,全身开始发软──我迷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