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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论复仇

复仇是一种原始的公道。人的天性愈是趋向它,法律和文明就愈应当剪除它。因为一种罪行只是触犯了法律,而私刑却公然取消了法律。

其实,报复只能使你与冒犯你的人扯平。然而,如果有度量宽谅别人的冒犯,就使你比冒犯者高明。这种大度是君子之道。据说,所罗门曾说:“以德报怨是一种光荣。”过去的事情毕竟过去了,是不能再挽回的。智者总是着眼于现在和未来,念念不忘旧怨只能使人枉费心力。何况为作恶而作恶的人是没有的,作恶都无非是为了利己自私罢了。既然如此,又何必为别人爱自身超过爱我们而发怒呢?即使有人作恶是因为他生性险恶,这种人也不过像荆棘而已。荆棘刺人乃是因为它本性如此啊!

假如由于法律无法追究一件罪行,而不得已自行复仇,那也许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也要注意,你的报复要避免违法,最好是能逃脱惩罚。否则你将使你的仇人占两次便宜:一次是他冒犯你时,一次是你因报复他而被惩罚时。

有人乐于采用光明正大的方式报复敌人,这是可赞佩的。因为复仇的动机不仅是为了让对方受苦,更是为了让他悔罪。但有些卑劣的懦夫却专搞阴谋诡计来报复,他们只会暗箭伤人,却又不让人弄清箭从何来。这就未免如同鬼蜮了!

对那种忘恩负义的朋友的报复,似乎是最有理由的。佛罗伦萨大公卡西莫说:“《圣经》上教导我们宽恕仇敌,但却从来没有教导我宽恕背信的朋友。”相比之下,《圣经》中约伯的话却高明得多,他说:“难道我们只能向上帝索取好的而不要坏的吗?”对于朋友,岂非也可以这样提问呢?对于朋友,我们既然承受友谊,也要宽恕其过错。

一个念念不忘旧恶的人,他的伤口将永远难以愈合,尽管那本来还是可以痊愈的。

只有为国家公益而行的复仇才是正义的。例如为恺撒被刺,为波提那克斯和亨利第三之死而复仇那样。然而,为私仇而斤斤计较却是可耻的。念念不忘宿怨而图谋报复的人,所度过的将是一种妖巫般的阴暗生活。他们为此而活着有害于人,为此而死也不利于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