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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论善良

我个人认为善良的定义就是有利于人类。这也是古希腊人所谓“仁”,或者“人道精神”,但意义还要更深一些。

善良,不仅是一种慈善的行为。前者反映本质,后者则只是现象。善良,是人类的一切精神和道德品格中最伟大的一种。因为上帝本身就是“善良”。如果人不具有这种品格,他就只配做卑贱的鼠辈,既可憎又可怜。这种行善的品格也许有时会看错对象,但却永远不会过分。过分的权势欲曾使撒旦堕落成魔鬼,过分的求知欲也曾使人类的祖先失去乐园。但惟有善良的品格,无论对于神或人,都永远不会成为过分的东西。

善良的倾向是人性所固有的,即使这种仁爱之心不施于人,也会施之于其他生物的。例如土耳其人虽然是一个野蛮的民族,但他们对狗和鸟等动物却很仁善。据伯斯贝斯的记述,有一个欧洲人在君士坦丁堡,由于戏弄一只鸟,险些被当地人用石块打死。

但人性中这种仁善的倾向,有时也会犯错误。所以意大利有句嘲讽话:“过分善良,就是傻瓜。”马基雅弗利曾写道:“基督教的教义使人成为软弱的羔羊,以供那些暴君享用。”他所以这样说,是因为确实没有任何其他法律、宗教或学说,比基督教更能鼓励对人类的博爱了。为了不做滥施仁爱的傻子,我们就应该注意,不要受某些人的假面具和私欲的欺弄,而变得容易轻信和软心肠。轻信和软心肠是诱使老实人上当的鱼饵。比如我们绝不应该把一颗珍珠赠给伊索那只公鸡——因为它本来只配得到一颗麦粒。

《圣经》中曾说:“天父使太阳照好人,也同样照坏人。降雨给行善的,也给作恶的。”但上帝绝不会把财富、荣誉和才能对人平均分配。一般的福利可以人人均沾,而特殊的荣耀就必须有所选择。另外要小心,我们在做好事时,不要先毁了自己。神告诉我们:要像别人爱你那样爱别人。——“去卖掉你所有的财产,赠给穷人,把财富积存在天上,然后跟我来。”除非你已决意要跟神一道走,否则还是不要把你的一切都卖掉,否则你就等于以微泉去灌溉大河。微泉很快就会干涸,而大河却未必能增加许多。所以人心固然应该善良,而行善却不能仅凭感情,还要靠理智的指引。

人性中既有天然向善的倾向,也有生来向恶的倾向。那种虚荣、急躁、固执的性格还不是最坏的。最恶的乃是嫉妒他人以至对其加以祸害。有一种人专靠落井下石,给别人制造灾祸来谋生——他们简直还不如《圣经》里那条以舔疮为生的恶狗,倒更像那种吸吮死尸汁液的苍蝇。这种“憎厌人类者”与雅典的泰门正好相反——虽然他们的院子里并没有一棵能供他人使用的树,却也要引诱别人去上吊。不过,这种人倒是做政客的材料,他们犹如弯曲的木头,可以造船,却不能做栋梁。因为船是注定要在海中颠簸的,而栋梁却必须是能立定脚跟的。

善的天性有很多特征。我们可以由此去认识一个善人。如果一个人对外邦人也能温和有礼,那么他就可以被称为“世界的公民”——他的内心与五洲四海是相通的。如果他对其他人的痛苦不幸有同情之心,那他的心必定十分美好,犹如那能流出汁液为人治疗伤痛的珍贵树木——宁可自己受伤害也要帮助别人。如果他能原谅宽容别人的冒犯,就证明他的心灵是超越于一切伤害之上的。如果他并不轻视别人对他的微小帮助,那就证明他更重视的是人的心灵而不是钱财。最后,如果一个人竟能做到像《圣经》中的圣保罗那样,肯为了兄弟们的得救而甘于忍受神的诅咒——甚至不怕被逐出天国,那么他就已经超越了凡世,而具有主耶稣的品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