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社会和谐视角下地方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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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研究现状及简评

(一)研究现状

信访制度是中国特色“草根制度”,“是从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中诞生出来的一项崭新的政治发明”。信访制度的功能一直是学界讨论的热点之一,这与新中国成立以来各个阶段的社会背景和信访活动有关。信访制度一方面在促进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另一方面又处于争议的核心,如何在“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找到信访制度的定位并充分发挥作用,无疑成为学界关心的主要问题。

1.信访制度功能定位研究

于建嵘教授认为,信访作为一项正式制度具有政治参与和权利救济两方面功能。但是信访只是正常司法救济程序的补充程序,是一种通过行政方式来解决纠纷和实现公民权利救济的方式。当前信访功能发生错位,责重权轻,人治色彩浓厚,过于注重其权利救济功能,民众更多地相信信访救济,并把它作为最后的希望,这不仅导致“信访问题综合征”的出现,而且消解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从体制上动摇了现代国家的法治理念。应星教授认为信访是一种特殊的行政救济,它跟法治是一种亦敌亦友的关系。与司法救济相比,它存在着非程序性的特点,但是这也并不意味着信访运作完全没有规则,是说其运作没有明确的、稳定的、普遍主义的规则,而是另有一套模糊的、变动的、特殊主义的“潜规则”。此外,它自身也存在着司法救济所不及的优势,例如,低成本,或至少让信访者感觉成本较低;更有利于冲破关系网的束缚,增强裁定的相对独立性;救济效力略胜一筹。因此,在目前其他行政救济和司法救济还存在缺陷的情况下,信访的权利救济功能虽不能过分强调,但也不能完全否认。湛中乐教授认为信访制度具有政治性和法律/准法律性双重功能,在法治进程的张力下,两者不可偏废。应将信访的政治功能融合到其纠纷解决的准法律功能中,通过一些功能兼容程序,诸如信访听证、人大集中接访、联席信访等,使信访制度的双重功能得到切实保障。史嵩宇从社会利益矛盾角度入手,认为群体性利益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是信访制度不同于其他救济方式的特色,其功能应重在解决群体性利益诉求、保障权益、纠正利益失衡及权利失衡。

刘东升博士认为,信访制度在和谐社会建构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不仅为大量的社会纠纷提供了疏导渠道,使民愿得到及时的表达,而且有利于相关法规、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同时也增强了群众对党的执政地位的认同。他提出完善信访制度的基本途径是发挥信访监督国家机关依法治理的功能,拓宽民众信访渠道。袁永友教授从城市社区信访建设的角度出发,提出城市社区“和谐信访”建设是和谐社会构建的切入点,由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等居民自治组织化解矛盾纠纷是城市社区信访管理的特色,通过各个子系统之间的互相促进,加快信息的传递和信访资源的综合利用,从而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效率和质量,把握和谐社会构建的主动权。马晓东教授认为,传统信访职能与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的发展不相适应,主要表现为利益矛盾化解往往以单一职能机制取代了系统职能机制、利益群体的目标与政府的目标出现背离、信访机制与利益诉求机制开始分离、行业组织与社会组织不发达等。他指出为了适应和谐社会建设目标,信访职能价值取向必须创新,通过协调组织利益、协调行业调解与政策调解、建立政府责任追究体系等方式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山西大学陈晋胜教授谈到,中国信访制度与和谐社会构建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其历史演进关系着和谐社会的构建原则,其基本特色彰显着和谐社会的构建思想,其重要原则充实着和谐社会的构建方法,其主要内容丰富着和谐社会的构建制度,它在当代中国发展过程中将继续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

由此可见,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信访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笔者认为信访不是作为一种权利救济途径出现的,而更多地表现为一种权益诉求的途径。随着转型期国情的改变以及国家各项工作重心的转移,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信访制度的功能定位应在于疏解民怨、化解纠纷,从源头做起,维护社会稳定。

2.镇街信访问题研究

总体来看,学界关于镇街信访问题研究的论文成果数量有限。笔者选择“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以及“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以“基层信访”为关键词,模糊搜索1995—2010年的论文,总共搜索到132篇。其中,“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127篇,“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0篇,“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3篇,“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2篇;1995—2004年共37篇,2005—2010年共95篇。

(1)1995—2004年讨论的问题。

1982年国务院起草《关于党政机关信访工作的暂行条例》,首次以成文法规的形式规范信访制度,此后,直到1995年国务院才正式颁布《信访条例》。经过简单分类发现,该时间段内检索到的37篇论文中,真正具有学术性的论文只有1篇,仅占2.7%;而非学术类的论文有36篇,占到97.3%。内容上对基层信访问题的研究以工作指导、经验交流、人物访谈等类型的论文为主,研究表现为调研报告和对基层信访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的针对性解答,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开展基层信访工作情况的调查》《加强基层信访工作的新探索——对江苏东台市推行机关干部下访工作日制度的调查思考》《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座谈会》《融激情于基层——一次信访追踪报道的体会》等。

(2)2005—2010年讨论的问题。

随着2005年新《信访条例》的出台,学界对基层信访问题的研究开始多了起来,其研究成果数量超过了前一个阶段。在检索到的95篇论文中,学术性论文13篇,占13.7%,其中硕士学位论文3篇;非学术性论文82篇,占86.3%。从比例数字的变化中可以看出,基层信访问题逐渐引起学界的关注。这一阶段研究的领域主要涉及基层信访处置机制、基层涉诉涉检信访、基层信访困境及出路、基层信访工作经验交流、基层环境信访、信访监察监督等。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西南政法大学“中国基层信访问题研究”课题组撰写的《中国基层信访问题研究报告——以西安市临潼区信访状况为例》。该课题组对临潼区的基层信访制度及其运作状况进行了实证研究,调查了民众何以选择信访、信访制度设计的实效、不同人群和机构如何评价信访制度、信访工作者群体处于何种状态等问题。文章认为,信访制度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法治并不排斥信访,信访也不必然是人治;信访制度的存在利大于弊,其所承担的功能尚未有更好的机制来替代。另外,浙江大学2010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基层信访工作的困境及突破》,着眼微观,以实践为视角,选择浙江省义乌市为作为案例,以该特定区域的基层信访工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义乌信访的特点及成因,阐述并分析了义乌市信访工作开展的现状、面临的困境以及原因,并提出了破解困境的对策。西南政法大学2008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基层信访的社会学透析——以重庆Y区信访办为研究对象》,以一个真实的基层信访办为研究对象,从信访办公室的地理与内部结构、工作人员、信访干部的人事变动、信访流程入手分析基层信访工作现状,进而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基层信访困境的形成,最后对信访救济功能进行了检讨,认为权利救济不是信访制度的功能。

(二)研究现状简评

将信访解决在基层是信访制度设计的大方向,也是新《信访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求。原国家信访局局长周占顺在2003年11月接受新华社《半月谈》采访时曾公开承认:在当前群众信访特别是集体信访反映的问题中,80%以上是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问题;80%以上是有道理或有一定实际困难、应予以解决的问题;80%以上是可以通过各党委、政府的努力加以解决的问题;80%以上是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问题。应当说,国家对信访工作非常重视,不断研究和采取各种可能的措施来规范和完善信访制度及其工作机制,但是各地群体访、重复访、越级访、进京访等现象仍然居高不下;信访工作尤其是镇街基层信访工作仍处于被动应付、实际效率不高的境地中。既然80%以上是基层应该解决也可以解决的问题,为什么没能解决,反而引起了“信访洪峰”?民众信访的心态是怎样的?非正常访出现的根源何在?镇街基层信访工作面临怎样的困境与局限?镇街信访又该如何面对和适应社会新时期的发展形势?这些问题需要学界去研究和反思。但从现有的研究论文成果看,宏观制度研究比较多,对乡镇或街道一级基层信访机制建设的关注和研究不够,缺乏深度研究关怀,这方面有价值的理论研究成果很少。根据信访的定义,其当事人应该包括信访者和接访机关,但就目前的研究现状来看,从接访机关分析信访制度的研究文献不乏,但是从信访者的角度分析信访活动的却不多,从该角度研究基层信访的就更少。因此,本研究以镇街基层信访运行机制为着眼点,通过对信访主体(镇街信访机构)和信访客体(信访者)在信访活动中的心理、行动选择等因素进行分析,结合镇街基层信访所面临的社会环境,透析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探寻完善镇街信访运行机制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