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北京大学周星教授
赵丙祥 陆益龙
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周星教授在长期的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中,积多年心得与成果,提出并继续实践着研究中国社会及其文化的新视角,这就是通过“族际”的角度来理解和阐释多民族的中国社会与多元性的中国文化。1997年12月中旬,我们就他对“族际”视角与“多民族社会”的看法进行了访谈,作为周教授的学生,我们愿把这几次访谈视为人类学田野作业的一种训练方式和一次实习过程,即是说,希望能够在田野过程中凭借自己有限的知识和访谈技巧将对方的“珍宝”通过“口头对话”挖掘出来并变成自己知识的一部分。我们不敢说这“田野作业”就是成功的,因为我们对这一命题的知识和“田野”技巧方面的修养仍需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高。在采访过程中,周教授向我们表示,他不太倾向于将自己的观点称之为“系统的”理论,我们尊重他的意见。但从采访者的角度和其观点对于中国社会与文化研究的总体学术意义而言,我们仍想把他的这些看法称之为“族际社会”的理论。而且,这也绝不仅仅是出于概念称谓上的方便,其中也反映了记录或撰述者进行“译读”时的行文表述与访谈对象之表述方式的差异。
问:周老师,您的少数民族及文化研究,在我们看来有个很显着的特点,就是想把民族学、人类学和社会学联系起来,这多少有别于一般民族学研究的视角与方法,您能不能简单介绍一下您使用“族际社会”的概念?
答:我理解的“族际社会”,简单说,是指多民族共生、共存的社会,它可以和“国际”、“人际”这样一些概念相并举。族际社会是说某一个既定社会由复数的族群构成。在一个社会里,由复数的族群构成并由两个以上族群经营其共同的或相互影响着的社会生活,就是族际社会。例如,研究者若深入到边区某县,如该县人口是由多民族构成的,那我们就可以说这是一个族际社会。在那里,你的同事、朋友甚至亲戚可能就是另一民族的人,和你不属于同一个族群,甚至可能在你的家庭内都有不同族的人,即由族际通婚等途径所构成的族际家庭。社会学家关于“社会”有很多种理解方式,比如说社会是人际关系的总和,或说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们在互动交往中创造了彼此间的各种关系,也就组成了人们身处其中的“社会”等等。在中国,族际关系构成其“社会关系”之总和的重要侧面,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在某些时候、某些背景或情景下常常有“族际”的属性。应该说,中国社会关系的复杂性,一定程度上也包括反映为“族际”方面的特征,这就是我从事研究工作的一个中心命题:多民族的中国社会及其文化。我感到,这个命题和视角对于认识中国社会来说是个相当重要的立场,实际上,它解释了中国国情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说,中国社会将长期存在多样性与一体化的矛盾,将始终面临国家的大一统与地域的多样性甚至异质性的矛盾,存在着处理多民族社会中涉及族际关系问题及与此有关的其他多种社会问题的基本需求。尤为重要的是,在多民族中国的现实族际社会生活里,还存在着导致或引发族际矛盾的因素。诸如权力和利益的分析、由狭隘的民族观和民族本位思想引发的问题等等。因此,“族际”视角固然也不是多么了不起的见解,但我觉得却很有必要引起重视。当然,这也并不排斥其他认识中国社会的方式和角度,如“中国转型社会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说”等。我认为它们之间并不矛盾。
从社会结构看,中国无疑是个多民族的社会,这和社会学上说的“多元社会”相类似。这是中国很本质的基本国情,也是中国社会的基本事实。现在大家都在说社会“转型”,我想,即便将来中国社会彻底完成了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的转换,甚至完成了由“传统”向“现代”或由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的转换,中国社会结构的这个多民族形态的侧面却是难以改变的,它有恒定性。甚至只会越来越多样化,更加复杂化。在我看来,“族际”的观察角度,其重要性绝不亚于“转型”之类的概念。中国到下世纪无论怎么变化,都不大可能变成一个单一民族的社会,而仍将是一个多民族的社会,多民族社会容易发生的问题,中国都有可能发生。这意味着中国社会结构的此种多民族的侧面,具有更根本的意义。多民族或族际性的社会,由不同种类、不同族群的社区构成,具有多元属性,在这样的多元社会中,明显存在着凝聚力的问题。所以,我和研究所的同事们共同参加了由费孝通教授主持的国家“八五”社会学的重点研究课题“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历史形成与发展”。多民族的中国社会本应是我们的一个常识,但由于很多原因,例如,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的社会普及远远不够,这一点往往容易被忽略,人们还往往为此付出代价。在学术研究方面,可能是因为学科的分类与分工制度等,在截至目前的中国民族学,过多地关注的依然是族别研究,而多少忽视了族际关系及族际社会的研究;社会学也多少忽视了中国社会结构中的多元化问题。
问:族际视角和多民族的中国社会的观点,与费孝通先生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是否有相通之处?
答:是这样,我也从费孝通教授的理论中得到很多启发。费孝通教授通过多年研究,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他讲的是中国的民族结构(或中华民族的结构)和多民族的中国历史观。费孝通教授说,中华民族有三层含义:第一,中华民族的形成,可以说是在同帝国主义长期斗争中逐渐聚合而成的一个关于共同命运的整体意识。中华民族既是一个整体建构,又是一个发展中的实体。第二,在这整体中,又存在着各个不同的民族即一些基本的族群,他们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彼此相互交往、融合的结果,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第三,这些基本的族群或民族(在中国,大体上是指56个民族,即汉族和少数民族),又都有着更为基层的分支或单元。我粗浅理解多元一体理论的主要内涵是说民族既有其结构,又不是僵硬不变的;中国各民族之间有结构性的密切关联,这些关联有着深厚的历史依据。当然,多元一体理论可发掘和探索的涵义还有很多。
我接受费先生的理论。在我看来,族际视角就意味着“多民族”的中国社会,意味着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社会生活中,都具有多民族这一方面的特征或问题。比如就国家政治体系来说,就得有具体的制度和机制,如人大、政协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的一定比例,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等等。从宏观上认识中国社会,从族际立场讲到多民族的中国社会时,我们确实会涉及到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不仅国家政策,包括政治法律制度、文化、宗教、语言文字等,都存在着多元化、多样性的特点。况且,“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意味着在多民族的中国社会里,还存在着许多族群间界限的交错、重叠与模糊的情形。显然,超越族别的族际视角是很必要的。在我看来,族际视角不仅意味着中国人的民族结构,还意味着中国的社会结构。这里我说的是现实中国社会的结构特征之一。我想把费先生的理论--我觉得,它更多的是有关中国的民族结构的理论--进一步发挥引申到对中国社会结构的讨论。当然,多民族的中国社会结构特征,在某一些地方社区或地域社会中表现得要更加明显,相比之下也能够容易地被观察和确认。
多民族的中国社会结构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汉人在其中确实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整体上看,中原地带确实很早就形成了一种文化的中心,呈现出不断地向周边地区扩张、渗透、吸纳和聚集能量的趋势,同时,又与周边文化相融合,形成“华夏文明”。华夏文明本身就是多民族的产物,在历史上它融合、涵盖了周围许多其他民族的文化,因此,中国文明中的“民族观”和“天下观”很值得研究。先秦典籍里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蕴涵着一种天下观,四海之内只有“化”的程度的不同,而没有很强烈的基于血脉的“种族”观念。同时,在文化上,也确实是在不断地定义着“中心”和“边缘”。
我们还应该强调,在多民族的中国社会结构中包含着“地方性”或“地域性”。比如说,在新疆、西藏等地区,汉人的作用就不是主导性的,往往也只是当地多民族结构中的一员。就全国格局看,也许汉人起着重要的作用,而且会越来越重要,若从局部地区看,情况就未必如此。在中国的不同地区,多民族的社会结构的具体情形可能很不一样,实际上也可以分出许多不同类型。如在元江,汉族的人口比例很小,在行政结构中也不占优势,但当地其他民族与汉文化的认同取向却很强。在西藏,藏族文化就具有主导性,历史上陆续进入某一个地域社会如青藏高原的汉人不在少数,汉人进来后,只有学习或适应当地的环境和文化才能生存。所以,以前汉人到青藏高原,繁衍数代后好像就变成藏族了,为什么?因为藏族创造的那套文化在高原上比较适宜于生存。
问:您曾在一篇研究报告里提到“地方族际社会”,您能否就此再作稍微具体些的解释?
答:我们中国有相当大面积的少数民族地区或叫做多民族地区,像费孝通教授指出的那样,一个地区里往往是若干个不同民族共同居住在一起,这个现象在中国特别突出,即所谓大杂居、小聚居、互相插花、交错居住,这样的地区与周围其他地区又存在着不可分割的种种物质的和社会的联系。因此,费孝通教授认为,孤立地按族别研究,对于认识中国的国情有困难,民族学研究不应该局限于单一民族研究,而应该倾向于多民族聚居的区域,即多民族的地域社会或地域性的多民族社会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