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两性性爱与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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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人生中爱情的位置

绝大多数人对于爱情是抱有两种令人十分奇怪的态度:一种是以小说、戏剧和诗歌等文学为主题的爱情;另一种是没有得到大多数严肃的社会学家重视的爱情,它永远不会被视为是政治和经济改革计划中一件迫切需要的事。我认为这两种态度都是不正确的,爱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因此,任何无端干涉爱的自由发展的制度,都被我视为不合理的制度。

如果我们能够对爱这个字眼充分理解的话,就会知道,它是指一种包含了充分的情感,既有生理方面又有心理方面因素的并不是局限于男女间的一切关系。爱情是可以强烈到任何程度的。至于《忧伤和孤独》中所表达的那种情感,是和大多数男女爱情的经验相一致的。人类表达爱情的那种艺术能力是罕见的,但这种情感的本身,至少在欧洲,却并非如此。这种爱的情感在某些社会中要比在其他社会中普遍得多,我认为,这并不取决于人的天性。而取决于他们所依存的社会风俗和制度。在中国,爱的情感是罕见的,从历史上看,这仅是那些因淫乱的婢妾而误入歧途的昏君的专利。传统的中国文化反对~切浓厚的情感,认为在任何情况下一个人都应保持理智,这和18世纪初叶时的欧洲的情形非常相似。

因为在我们之前曾有过浪漫运动、法国革命和欧洲大战,所以我们觉得人生中理智的作用,并非像安妮女王统治时期人们所希望的那样重要,因为理智本身在进行心理分析时,是完全靠不住的。现代人生活中理性以外的三项主要活动是:宗教、战争和爱情。这三种活动都是超理性的,但爱情并不是反理性的,也就是说,一个有理性的人也能够理智地去享受爱情。在当今社会,宗教和爱情之间存在某种敌对的情形,其原因,我们在前面已经讨论过。也正是因为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的不同,而导致了这种基于禁欲主义的敌对是不可避免的。

然而,在现今社会,爱情却有着一个比宗教更危险的敌人,这就是事业和经济的成功。人们普遍认为,在美国更是如此,人们不应当让爱情去妨碍他们的事业,如果不这样做,那就太愚蠢了。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和在人类的其他问题上一样,平衡是不可缺少的。为了爱情而完全牺牲事业是愚蠢的。虽然有时也许属于一种悲壮之举;但为了事业而完全牺牲爱情同样是愚蠢的,而且决称不上是壮举。然而,在一个普遍以金钱掠夺为目的的社会里,为了事业而抛弃爱情的情形是司空见惯的,而且是无法避免的。

以一个典型现代商人的生活(尤其在美国)为例:从他初涉社会起,他就把全部的精力放在赚钱谋利上,而其他的一切不过是可有可无的消遣而已。年轻时,他长期嫖妓,以满足他生理上的需要。后来虽然结了婚,但他和妻子的兴趣完全不同,因而夫妻之间更谈不上心心相印了。他每天很晚才回家,而且由于工作繁忙早已疲惫不堪。当他第二天早晨起床时,妻子还在睡梦中。星期天他要打一天高尔夫球,因为运动可使他能有足够的精力和体力去挣钱,是不可缺少的。在他看来,妻子的兴趣完全是女人所特有的,所以他即使认同她的兴趣,也从不打算与她共享这些兴趣。同他在婚姻中的爱一样,他也没有时间去找情妇,虽然在外做生意时,他也许会偶尔去逛一逛妓院。在性方面,他的妻子一直对他很冷淡,这并不奇怪,因为他从来没有闲情逸致与她调情。从潜意识上说,他是不满意的,但他并不知道原因之所在。他排泄不满情绪的主要方式是工作,有时,也通过其他一些不大称心的方式,例如,通过观看有奖拳击比赛或制裁激进分子得到一种变态的安慰。他的妻子也同样对性生活不满,于是就在二流的文学中找出路,而且还折磨那些慷慨和自由的人,借以维护她的道德。夫妻之间在性生活上的不满,就逐渐转变为对人类社会的憎恶,但表面上还是给人以公益精神和高尚道德的假象。这种不幸的情形主要归咎于我们对于性的需求的错误观念。

圣保罗认为,婚姻中惟一需要的是性交的机会,这种观念总的说来是为基督教道德家们的学说所赞成的。对于性的厌恶蒙蔽了人们,使他们看不到性生活中好的方面。结果,那些在年轻时深受其学说之害的人糊涂一世,竟不能正视他们自己最伟大的本能。其实,爱远非仅仅是性交的欲望,它也是消除孤独的主要方式,因为在人生中,大多数男女都会有孤独感。在大多数人中,都存在着一种对于世界冷酷和人类残暴的巨大恐惧感;同时还存在着一种对于爱情的渴求。尽管爱情经常由于男人的粗鲁、暴躁或霸道,以及女人的无事生非和碎嘴唠叨而荡然无存。但那种持久而热烈的爱情会消除这种感觉。它会摧毁自我主义的坚壁,产生出一种合二为一的新事物。

其实,自然造人类的时候,并不是要他们孤立无助,因为人无法独自满足自然的生理欲望,除非得到他人的帮助,而如果没有爱情,有文化的人也将无法充分满足他们的性本能。这种本能是无法得到充分满足的,除非一个人将整个生命中精神的和肉体的全部,都沉浸于爱情当中。那些从未领受过纯洁的爱情所具有的那种亲密关系和深厚感情的人。失掉了生活所赐予人们的最美好的东西。假如青年男女不是有意识地,而是无意识地感觉到这一点,这种不满则使他们朝嫉妒、压迫和残忍的方向堕落。因此,社会学家的责任就是让热烈的爱情得到它应有的肯定。倘若人类失去了这种体验,男人和女人都无法进入完美的境界,而且也无法从世界上的其他人那里感受到那种对于神圣爱情的高度热情。而如果没有这种热情,无疑他们的社会活动将受到损害。

只要有适当的环境,大多数男女在他们生命中的某个阶段都能感受到热烈的爱情。然而,对于那些毫无经验的人,是难以把热烈的爱情和单纯的性欲区分开来的。对于那些在优越的环境中长大的少女,尤其如此。因为她们所受的教育告诉她们:绝不能和男人随便接吻,除非她们爱这个男人。一个要坚守处女贞洁的姑娘,经常会被急切和轻浮的性吸引所蒙蔽,而一个有性经验的女人却极容易把这种性吸引和爱情区别开来。毫无疑问,这种情形经常是造成不愉快婚姻的原因。即使男女双方存在着爱情,这种爱情也会由于一方或双方认为它是罪恶的而导致破碎。当然,这种说法也是有其依据的。例如,帕内尔无疑因奸淫而毁掉了自己的幸福,结果,他推迟满足爱尔兰人的希望达数年之久。即使这种犯罪的感觉是毫无根据的,它也同样会损害爱情。只有自由的、热烈的、无拘束的和全身心的爱情,才能得到各种善意的回报。

传统教育把爱情,甚至包括婚姻中的爱情,和罪恶连在一起。这种罪恶的感觉常在男女双方的潜意识中存在着,这种感觉不但在那些旧传统的继承者身上是根深蒂固的,就是在那些思想解放的人身上也是存在的。这种心理的影响多种多样,它常使男人变得残忍、愚蠢、做爱时缺乏同情心,因为他们既不会说些能够增强女人性兴奋的话,也不懂得如何才能使女人逐渐达到最后高潮,而这对于激起大多数女人的快感是至关重要的。的确,男人从来没有意识到女人是应当体验快感的,如果女人没有这种体验,那完全是男人的过错。在那些受过传统教育的女人身上,时常存在着某种冷酷的自负、肉体上的自我克制以及对于男人随意抚摸她的身体的厌恶。一个灵活的求婚者也许能够战胜女人的羞怯,但是一个敬重并称赞这种羞怯而且将其视为是女人贞洁的标志的男人,大概是难免失败的。结果,即使在结婚多年之后,夫妻之间的关系仍然拘谨而刻板。在我们祖先的时代,男人从不要求看到妻子的裸体,对于这种要求,他们的妻子更会吓得魂不附体。直到今天这种态度还是很普遍的,这是我们所意料不到的。即使在那些已经摆脱了这种观点的人中间,也还是有着不少的原有的拘谨之处。

在当今社会中,还存在着一种更是属于心理上的障碍在阻止爱情的充分发展,这就是有许多人在担心不能保持他们个性的完整。这是一种愚蠢的、为现代人所独有的恐惧。个性的目的并不在于个性本身;个性是一种必须与外面世界广泛接触的东西,所以它必须抛弃它的孤独之癖。固步自封的个性一定会被逐步湮没的,而那种能够在人类的交往中自由发展的个性才会丰富起来。

爱情、孩子和工作是增加个人与世界接触的主要途径。在这三者当中,按时间而论,爱情当居首位。此外。爱情对于父母培养孩子的爱心,也是不可缺少的。因为孩子习惯于模仿父母,如果父母不能互爱,那么,当这些特点体现在孩子的身上时,它们所体现的只是其中一个人的特点,而与另一个人的特点截然不同。工作并非总能使一个人与外界有深入广泛的接触,况且能否做到这一点,全取决于我们从事工作时所具有的精神。纯粹为了金钱而工作是没有价值的,只有那种包含着某种爱的工作,无论是对人、对物或仅仅是对理想,才会有价值。仅仅为了获取的爱而工作也是没有价值的,因为这种爱和那种以金钱为目的工作,同是一丘之貉。为了得到我们所说的这种价值,爱人者必须意识到被爱者和他本人一样重要,而且还必须认识到别人的感觉和愿望就像是他自己的一样。这就是说,我们不但要根据我们的意识,而且也应当根据我们的本能去把我们的自我感觉传达给他人。我们这个社会的激烈竞争,以及由新教和浪漫运动所产生的愚昧的个人崇拜,使得这一切犹如天方夜谭。

在解放了的现代人当中,我们所谈及的这种真正的爱情,正面临着一种新的危险。由于在任何时候有些人都不再顾忌性交的道德障碍,即使一点轻微的冲动也会导致性交,于是他们把性和真正的爱情当作是两回事,甚至把性与恨的感觉视为同一。对于这个问题,奥尔德斯·赫克斯利的小说给了我们一个最好的例证。他笔下的人物,和圣保罗一样,把性交当成单纯的生理发泄,而对于那些与性交有关的更高的价值,他们却一无所知。这种态度的惟一结果,就是禁欲主义的恢复。其实,爱情有其本来正当的理想和固有的道德标准。在基督教的说教和对于一切性道德不分青红皂白的反抗中(这种反抗大多来自青年一代),这种理想和道德标准消失了。没有爱情的性交是不能使本能得到充分满足的。我并不是说这种性交不能有,因为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建立那不能产生爱情的坚固的藩篱,我要说的是,没有爱情的性交是没有价值的,我们应当从根本上把性交当成是爱情的冲动。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爱情强烈要求在人生中占有公认的地位。但是,爱情是一种无政府的力量,如果放任自流,它是不会安于法律和风俗的束缚的。如果爱的结果与孩子无关,那倒算不上什么大问题。但是,爱情的结果一旦与孩子有关,我们就会处于一个不同的范围。在这个范围里,爱情不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为人种的生物目的服务的。因此,我们必须有一种与孩子有关的社会道德,一旦发生冲突,这种道德便能驾驭由热烈的爱情而产生的欲望。理智的道德将会把这些冲突减至最低限度,只要他们的父母彼此相爱。因为爱情不但对其自身有益,而且对孩子也是同样有利的。因此,有理性的性道德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使爱情能健康的发展,因为这是与孩子的利益有关系的。这个问题我们要在研究家庭之后再进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