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医学疼痛护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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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附录二 卫生部优质医院评审疼痛管理标准

附录二 卫生部优质医院评审

疼痛管理标准

(1)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疼痛科诊疗科目登记。

(2)有疼痛科工作制度、岗位职责与诊疗范围、诊疗规范。

(3)执业医师经过相关专业培训,具备相应资格,执业范围与执业资格范围相符。

(4)有创操作实行资格授权制。

(5)依据服务范围,建立疼痛的评估、再评估制度与程序,对疼痛强度进行量化评估。

(6)根据“WHO三阶梯止痛原则”及“药物止痛五条原则”,制定适宜的治疗方案。

(7)有疼痛疗效评估的规范与程序,对治疗效果进行追踪随访。

(8)对疼痛患者进行疼痛知识的宣教。

(9)有疼痛治疗知情同意规范。实施有创阵痛诊疗操作应履行书面知情同意。

(10)有疼痛治疗风险防范于处置预案。包括常见并发症的预防、药物不良反应的预防、高风险操作相关风险防范以及各类风险的处置预案。

(11)有对相关分院熟悉各类风险的处置流程和岗位职责。

(12)有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或专人负责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13)有质量与安全相关制度与质量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