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字纪月日,当以实言,若拘拘然必以节序,则为牵强,乃似麻沙书坊桃源居士辈所跋耳。至于往还书问,不可不系日,而性率者,一切不书。予有婿生子,遣报云:“今日巳时得一子。”更不知为何日。或又失之好奇。外姻孙鼎臣,每致书,必题其后曰:“某节”,至云“小暑前一日”、“惊蛰前两日”之类。文惠公常笑云:“看孙鼎臣书,须著置历日于案上。”盖自元正、人日、三元、上巳、中秋、端午、七夕、重九、除夕外,虽寒食、冬至,亦当谨识之,况于小小气候?后生宜戒。(《四笔》卷九)
“点评”
以上选的三篇,都是日常写作中会碰到的实际问题,而有人往往处理不当,洪迈特别提出希望后人引以为戒。一篇是讲称赞人不可超过实际情况,以班固文章为例,实则班固荐书是代太守第五伦写的,因第五伦对谢夷吾“甚崇其道德”(谢承《后汉书》),对其善“风角占候”“益礼信之”(《后汉书》),班固不过是代言,并非是他誉人过实。
杜温夫则是明显地阿谀奉承,柳宗元向他指出很有必要。张说为魏元忠写贺表时,魏还是政号清严的宰相,但后来变得不配称伊、周了。
所以非盖棺论定的评语亦应谨慎,因为人是要变的。一篇是讲不可随意承袭前人写书信使用的语言,以免千篇一律,失去写书信者自己的真情实况。一篇是讲写文字或书信,一定要按实际时间写明日期,不必牵强地去死扣节序。
以上提醒,直到今天依然需要注意。洪迈所指之陋习,发展到今天,似已不限于表现在文字上,甚至在言谈举止上也俨然有上述之风,肉麻的吹捧、酸腐的臭跩,非但不知为羞加以扭转,反以为时髦有派,该是引起注意改正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