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世界历史博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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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英国废除骑士领有制

从中世纪以来,英国地主占有土地是作为国王的骑士领有的,他要对国王履行骑士义务,每年为国王服役40天。12世纪以后,地主以缴纳货币捐税代替军役,叫“盾牌钱”。另外地主还要负担各种税捐,如地主长子继承、长女出嫁、国王作战被俘需交赎金等情况下要缴纳“助钱”,地主子嗣继承采邑要纳继承税。以上税捐总称骑士捐,其数额是固定的。同时还实行庇护制,即地主死后其继承人尚未成年时,其土地财产暂归国王庇记,待成年后再交给他们,但必须缴纳特别捐才能领回土地。在庇护时期,国王有权处理他们的土地和财产,有权处理女继承人的婚姻。如不愿接受国王的处理,则要缴纳“婚姻税”。地主还受到许多其他方面的限制,领地只能由长子继承,地主无子土地在女儿中间分配,不经国王同意把土地转让给他人,则要课以罚款。可见骑士领有制是一种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从15世纪以来,英国土地所有权逐渐转到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手中。1535年亨利八世颁布法令,把新土地所有者又置于骑士领有制管理之下。1643年7月24日,长期国会专门委员会讨论骑士领有制问题。1646年2月24日长期国会众议院通过法令,取消骑士领有制、庇护制及其他各种封建义务,每年给国王拨款10万英镑。不久贵族院也通过这项法令,并得到国王的批准。从此英国封建土地所有制转变为资产阶级土地所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