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父母应该避免的100种教子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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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对孩子太过溺爱

溺爱子女是当今社会的普遍现象。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这样的话:“我们的童年过得很艰辛,再不能让孩子经受我们的那些磨难了。”“现在条件好多了,又是只有一个孩子,因此,无论如何不能让孩子吃苦受累。”正是怀着这种想法,父母们尽其所能地从各方面满足孩子的需求,包括一些不必要的甚至是无理的要求,代替孩子完成一些理应由他们自己完成的事,如做作业、干家务、值日扫地等等。他们尽力把孩子的生活道路铺得平平顺顺的,似乎这样就能保证孩子幸福健康地成长。但是事实上,父母的这种观念会给孩子带来很大的危害。

李英33岁才生下儿子,全家真的像是得到了个天大的宝贝一样。儿子自然也就得了个名字,叫小宝。

从小宝出生,李英就辞了工作做专职妈妈,一心一意地在家带儿子。从小,儿子的吃喝拉撒、穿衣睡觉、生活起居,都是李英一手操办、亲力亲为。小宝呢,当然也就和妈妈最亲近,整天像一块“牛皮糖”似的,不是钻在妈妈怀里就是拉着妈妈的手转来转去,一会儿也离不开。

转眼,小宝已经10岁了,是个四年级的小学生了。虽然已经快和妈妈一样高了,可还是一副离不开妈妈的样子。每天早上要妈妈亲自来帮助穿衣服,让妈妈送到学校,还要亲一亲才肯进学校;放学了,要妈妈去接,一见妈妈就要扑到怀里亲热一番;晚上是妈妈陪着做作业、看电视,然后再给他洗澡,陪他睡觉,有的时候小宝还一定要让妈妈搂着才能入睡。妈妈有时也觉得小宝有些太黏人、太不独立。可是多少年的习惯了,小宝一离开妈妈,吃饭、睡觉、学习、游戏就问题不断,妈妈心里也总是空落落的,像是丢了魂儿一样。

也不断地有人提醒李英:小宝都这么大了,不能还像小时候那样总是又搂又抱、亲个没完,更不能老帮助儿子洗澡、穿衣,还陪他睡觉了,这样对孩子不好。可李英觉得,小宝从小就是自己带大的,交给别人不放心,让小宝自己做又怕他做不好、受委屈。再说,自己的儿子嘛,有什么需要避讳的呀。只要有人跟李英提起这个,李英总是说:“没事儿,我儿子就是跟妈亲!谁说我们,谁就是嫉妒。”

父母疼爱自己的孩子,即使对已经10来岁的孩子,也是照顾得体贴入微、仔细周到,还总是像对待小宝宝一样与孩子亲密无间,甚至连洗澡、睡觉都不避讳异性父母。

这表面上是父母爱孩子、照管孩子的方式问题,但实际上却关系到孩子的心理健康。心理学研究表明,3~6岁的孩子是通过父母认识异性的。如果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对异性父母的依恋过于强烈,很容易出现“恋父”或“恋母”情结,会使孩子在开始出现朦胧性意识的时期,性心理发展出现障碍,出现一些如对异性父母过分亲昵,嫉妒和怨恨父母和其他人亲热,把异性父母当做自己的私有财产等心理变态的现象,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甚至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并影响到孩子成年后的婚姻家庭生活。

孩子的独立生活能力是在生活实践中锻炼和加强的。父母的过分关心、包办代替,使孩子缺乏自己动手的机会,依赖心理很强,甚至生理年龄与心理年龄出现错位,独立自主意识的发展处于缓慢或停滞的状态。

父母爱自己的孩子,这是人之常情。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起着很大的促进作用。那么,父母怎样做才算是真正爱孩子呢?

(1)父母爱孩子要理智

天下父母没有不爱孩子的,但是在爱孩子的过程中要有分寸、有原则。要能自觉地控制自己的感情,克制那些无益的激情和冲动。然而,我们有些父母,尤其是相对年轻的父母,在对待孩子的问题上,往往缺乏应有的“分寸感”。他们对待孩子往往是无原则的,过分地宠爱。有的对孩子姑息迁就,任其发展;有的只知道想方设法满足孩子的锦衣美食,却不懂得给孩子良好的精神食粮和思想营养。这样,势必把孩子惯坏、宠坏。这种“爱”是盲目的、有害的。

(2)爱要与严格要求相结合

所谓“爱之深,责之切”,就是说,严格要求正是出于深切的爱。所以,做父母的不应该受盲目的爱所支配,要“严”中有“爱”,“爱”中有“严”。当然严格要求并不意味着对孩子动辄训斥打骂,而是要做到以合理为前提。而且,态度也应该是耐心的、循循善诱的。

(3)培养孩子的自立能力

孩子是一个独立个体,终究是要离开父母独立生活的,生活能力和自理能力是伴随孩子一生的最基本的生存本领。所以父母要培养孩子独立自主的习惯。

让孩子养成独立自主的习惯,就需要父母给孩子独立自主的机会。把孩子应该自己完成的、能够做到的事情,以及他应该承担的对自己、对父母、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都要还给孩子,给孩子独立面对社会的机会,让孩子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的人。

有一点需要提醒父母注意:培养孩子的独立自主能力不能过急,要循序渐进,要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逐步提出孩子力所能及的要求,不能让孩子做不能做到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