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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孕期应了解不宜服用的西药

孕妈妈如果用药不当,不仅损害自己健康,还可能引起胎儿畸形。据调查,约有90%以上的孕妇在妊娠期或多或少用过药,其中65%是未经医生处方而自行服用的。对这些无处方用药,医务人员无法控制,孕妈妈如果自己不知其害,很难避免有害作用的发生。因此,孕妈妈用药应慎重,要从母婴的安全考虑,了解药物的害处,在妊娠期应忌用以下药。

致胎儿畸形药物

1.抗癌药物

甲氨蝶呤、6-巯基嘌呤、氟尿嘧啶、阿糖胞嘧啶、白消安、环磷酰胺等,这些药物在妊娠早期食用,可使胎儿发生无脑、脑积水、脑脊膜膨出、兔唇、腭裂、四肢发育异常等畸形。如果几种抗癌药物合用,致畸作用更强。即便胎儿幸存,出生后也往往智力低下。

2.激素类药

可的松、强的松、睾丸酮、安宫黄体酮、孕酮、雌激素、己烯雌酚等,可以引起早产、死产、无脑畸形、女胎男性化、男胎女性化、女性假阴阳人、脑积水、脑脊膜膨出等危害。

以上两类药物肯定致胎儿畸形,孕妇禁忌使用。以下几种药物可能致胎儿畸形,也不宜服用:

3.抗癫痫药

妊娠期间服用扑痫酮、苯妥英钠、三甲双酮、大仑丁、丙咪嗪等,可引起胎儿兔唇、小头、耳异位、脑损伤、指(趾)畸形、出血、短鼻塌鼻、上睑下垂、外生殖器异常等畸形。

4.抗甲状腺药

他巴唑、甲亢平、丙基氧嘧啶及放射性碘剂等,可使胎儿发生呆小病、甲状腺功能不全、先天性甲状腺肿大、甲状腺癌变、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及死胎等。

5.降血糖药

甲磺丁脲(D806)、氯磺丙脲、优降糖等,在妊娠期应用可引发流产、死胎、多发畸形(如先天性心脏病、骨骼畸形、兔唇、腭裂等)。

6.维生素类药

维生素A和维生素D、K,有可能使胎儿发生骨骼畸形、并指、腭裂、眼畸形、脑畸形及智力低下。

7.镇静药

氯丙嗪、利眠宁、安定、扑尔敏、乘晕宁、敏可静等,在妊娠期使用,有可能使胎儿发生视网膜病、肢体畸形、兔唇、腭裂、血胆红素多、脑损伤、肝中毒、呼吸抑制等。

8.口服避孕药

可能导致肢体缺陷、先天性心脏病。

对胎儿发育有危害的药物

1.抗生素类药物

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强力霉素等,可使胎儿发生畸形、先天性白内障、脑假性肿瘤、骨发育不良、牙齿黄染、急性脂肪肝等;氯霉素在妊娠晚期服用可能使胎儿发生血小板减少及肝损伤等;链霉素、卡那霉素、新霉素等可使胎儿发生先天性耳聋和前庭损伤;在妊娠后期服用磺胺类药物,可使胎儿发生核黄疸等。

2.感冒、头痛、发热而服用的阿司匹林及APC、复方扑尔敏等退热止痛药,都含有阿司匹林成分,如果在怀孕早期服用,可能导致胎儿骨骼畸形或心血管、神经系统及肾脏先天性缺陷;如在妊娠晚期或临床产前服用可使预产期延长、分娩期出血、宫缩无力及死胎、死产率增加。

3.水杨酸盐类药物

如阿司匹林、水杨酸钠等在妊娠早期服用可引起胎儿脑及肾脏畸形;在妊娠晚期服用,可使胎儿发生肝脏损害和黄疸。

4.其他

如利血平可引起胎儿呼吸困难、嗜睡、脉缓。眠尔通可以使胎儿发育迟缓;苯海拉明和非那根可抑制胎儿呼吸;苯丙胺可引起胎儿心血管畸形、脑积水及四肢畸形等;青霉素、维生素K3、维生素K4,孕晚期服用会造成婴儿严重黄疸;红霉素、氯霉素在妊娠后期服用,能损害肝脏、抑制新生儿造血功能,出现“灰婴综合征”;长效磺胺、呋喃咀丁可致胎儿溶血性贫血及严重黄疸;双氢氯噻嗪可使新生儿血小板减少、颅内出血、震颤;六甲溴铵可导致新生儿麻痹性肠梗阻、骨骼抑制性血液病;吗啡、杜冷丁可导致心动过速、惊厥、新生儿紫绀、呼吸抑制;乙醚、氯仿、氟烷可使新生儿呈麻醉和抑制状态,也可导致死亡;阿托品、后马托品、东莨菪碱、颠茄制剂可导致心动过速、循环衰竭、产程延长,新生儿呼吸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