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克斯·康明斯是一位相当称职的、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的编辑。有人曾赞美萨克斯编辑水准的不凡:“他用蓝铅笔一挥,光秃秃的岩石也能冒出香槟酒来。”
萨克斯在30岁时,就已对编辑业务运用自如,他具有真正的文体感和渊博的文学知识,而且更掌握许多具体的出版工艺:从设计、出书,直到适当的发行工作。这些确乎不易。作为一个编辑能达到这些,一般地来说,也算是难能可贵了。
哥伦比亚大学的莫里斯·瓦伦西教授把他的书稿《第三重天》送到萨克斯供职的兰多姆出版社。萨克斯审阅了这部著作。他认为“对我来说,大著是一部明达而深入的研究著作,在内容、风格和学术方面都很丰富,完全应该出版”。他肯定地说:“我可以很有把握地说,如果我们不出版这部书,别的出版家也会出版这本书。但是我们是第一个读到这本书的出版社。”尽管萨克斯对《第三重天》抱有如此充分的自信和热情,《第三重天》还是被他的同事所否定。按一般常规,责任编辑的推荐、力争,了无其效,书稿退回作者就行,起码也就无愧于心了。然而作为编辑的萨克斯并没有就此撒手,他不忍心于一部确有价值的书稿的泯没。在给莫里斯的信中,他仍然鼓励作者:“我个人认为,你的著作是会使牛津大学出版社的书目为之生色不少的,我大力请求把稿子寄给他们。实际上,我很愿意向那个出版社推荐你的书稿。”为了使《第三重天》能够顺利出版,他甚至对书名重加斟酌:“在书名方面能允许我提个建议吗?《爱的颂歌》怎么样?请考虑这个替换的书名。”在萨克斯逝世后,这由他改了书名为《爱的颂歌》的《第三重天》,终于经过周折而由麦克米伦公司出版了。
畅销书作家巴德·舒尔伯格写完《在滨水区》的初稿,正要润色付印时,该小说的电影拍摄权已卖出去了。这时,就有个小说、电影一决先后的问题,急如星火,分秒必争。按我们的一句俗话来说,“萝卜快了不洗泥”,萨克斯完全可以尽快推出小说:印小说毕竟要快于拍电影吧!然而,他不,他认为“清样送来了,还得仔细校阅,特别要核实滨水区流行的那些行话是否真有那么回事”。于是,他越俎代庖地把给巴德提供过滨水区真实情况的码头工人布朗请来。“办公室里太乱,人们又太好奇,根本没法工作。在家里干,有这个码头工人在身旁,校对工作的进展会快得多,清样马上就能送出去”。他这样打电话给夫人。于是,一应食宿,均在其家。在这里,作者、编辑、作品素材提供者,融为一体。它体现了作为一个极端负责任的编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他心里只有作者、作品和读者。对三者的无丝毫怠慢,正是一位尽职尽责的编辑最可贵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
萨克斯并不是一味不讲原则地扶掖作者。当有的作者,哪怕是声名显赫的作者,写出的有瑕疵的作品,他也绝不会姑息地直陈己见。他不想迁就作者,他更不想为满足作者的要求而贻误了读者。在审阅完著名作家帕德里克·科拉姆的《翱翔的天鹅》的手稿之后,他郑重而严肃地责备作者“对读者不负责任的态度”。他说:“请务必相信我,如果我有任何办法可以挽救这部书的手稿,那么我就会明确地说出来……但是不幸得很,我确信,这部小说是无法挽救的……我特别感到不快的是,这小说竟会是帕德里克·科拉姆的作品,因为我早就很敬慕他。”
一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要为自己的行为感到自豪。抱持这样的态度投身工作,怎能不令人不取得成绩、不令人敬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