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中华家训(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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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穆宁家训

[撰主简介]

穆宁,生卒年不详。唐代怀州河内(今河南境内)人。性刚正。安禄山反,他设法檄州县并力捍御。唐玄宗时,历任偃师县丞、安阳令。唐肃宗时,历任殿中侍御史、佐盐铁转运使。唐代宗时,历任侍御史、河南转运租庸盐铁副使、户部员外郎、御史中丞、库部郎中、监察御史、检校秘书少监兼和州刺史。唐德宗时,历任秘书少监、右庶子、秘书监等职。由于穆宁的言传身教,他的四个儿子(赞、质、员、赏)分别官至御史中丞、右补闽、侍御史、监察御史等要职,所至有政绩,所至有直声。

穆宁善教诸子,家道以严称。曾撰《家令》以诫诸子。

家令诫子

[原文]

吾闻君子之事亲[1],养志为大[2],直道而已[3]。慎无为谄[4]。吾之志也。

——节录自《旧唐书·穆宁传》

[注释]

[1]君子:有高尚道德品质的人。

[2]养志:承顺父母之志。

[3]直道:正直之道。

[4]慎无为谄:慎,谨慎,此处可作“千万”解,表示禁戒。谄:奉承,献媚。

[译文]

我听说有高尚道德之人侍奉双亲,以承顺父母之志为最重要的事,所谓承顺父母之志才是正直之道。千万不要做奉承、献媚之事。这就是我的志愿。

[评析]

穆宁在这篇家训中,告诫儿子侍奉双亲要承顺父母之志,这才是正直之道,千万别做奉承、献媚之事。穆宁本人为官清正刚直,以气节自励,并能严教诸子。所以他的四个儿子(赞、质、员、赏)不仅均在朝为官,而且都取得了一定的政绩,这绝不是偶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