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中华家训(第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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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尹赏家训

[撰主简介]

尹赏,生卒年不详。西汉巨鹿杨氏人。字子心。曾以三辅高第选守长安令。当时长安城中地痞流氓横行无忌,每至天黑,杀人抢劫,导致死伤横道。尹赏执法严厉,尽捕长安城中首恶,将其推入一大坑中,用大石压死;又责令愿自改者立功赎罪。后为江夏太守,因执法严厉得罪贪官庸吏,被免官。

诫诸子

[原文]

丈夫为吏,正坐残贼免[1],追思其功效,则复进用矣。一坐软弱不胜任免[2],终身废弃无有赦时[3],其羞辱甚于贪污坐臧[4]。慎毋然[5]。

——节录自《汉书·酷吏传》

[注释]

[1]正:纵。坐:指办罪的原由。残贼:残忍。

[2]一:一旦。胜:能够承担或承受。

[3]赦:免罪;减罪。

[4]臧:通“赃”。

[5]然:这样。

[译文]

大丈夫做官,纵使由于执法过于残忍而被治罪,后来朝廷追思他以前的功绩,仍有再被进用的一天。一旦由于软弱、不能够承担责任而被免职,那么将终身被废弃而没有被免罪的一天,这种羞辱比因贪污受贿而入罪还要厉害。你们千万不要这样!

[评析]

尹赏做官能执法严明,对坏人坏事绝不心慈手软,这确实值得我们借鉴。但其手段过于残忍,这一点却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