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解释说:“是的。我认为人的大脑就像一间空屋子,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摆进去。只有傻瓜才会不管碰到什么都往里面装。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东西反而会被挤出来;即使没被挤出去,也会因为和其他东西混在一起,在取用的时候也就有些难。所以,一个会工作的人,他会有选择性地吸收知识,他会非常小心仔细地选择,除了对他有用的东西外,他什么也不带进去,而他带进去的东西,则有条有理。请相信我的话,当你学习新知识的时候,多少会忘掉一些旧的知识的。所以,最要紧的是,别让那些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给挤出。”
我申辩道:“可这是太阳系的问题啊!”
他不耐烦地把我的话打断了:“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你说我们是绕着太阳走,但这对于我和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本想问问他的工作究竟是什么,但又怕惹他不高兴,只好好好思索了一番,想努力从中找出点什么线索。他说他不想接触与他工作无关的知识,那他所拥有的知识,当然都是对他有用的。于是,我在心中把他所精通的学科列了出来,然后用铅笔写了出来。写完一看,我不由地笑了起来,原来是这样的:歇洛克·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1文学知识——无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学知识——很少。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但对莨菪制剂和鸦片却很了解。对毒剂无所不知,而对实用园艺学却一无所知。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方面,虽然有限,但能一眼分辨出不同的土质。有一次他散步回来,曾指着溅在他裤子上的泥点给我看,并且根据泥点的颜色和坚实程度告诉我是在伦敦的什么地方溅上的。
7化学知识——精通。
8解剖学知识——精通,但毫无系统。
9惊险文学——很了解,似乎他对近一世纪来发生的所有恐怖事件都了如指掌。
10提琴拉得很好。
11善使棍棒,并精通刀剑拳击。
12关于英国法律方面,他具有很多实用知识。
看完这张纸条,我很失望地把它扔到了火里面,自言自语地说:“要想通过这张纸条来探究出他的职业,那实在是太难了,不如趁早作罢。”
我在前面曾提到过他会拉提琴。确实,他的提琴拉得很出色,但也像他的其它本领一样,也有些古里古怪。我知道他能拉一些很难拉的曲子,在我的要求下,他曾为我拉过几支门德尔松的短歌和一些他所喜爱的曲子。可是当他一个人拉的时候,拉出来的曲子就很不像样了。
傍晚,他靠在扶手椅上,眯上眼睛,信手弹弄着平放在腿上的提琴。琴声时而欢快高亢,时而忧郁低沉。显然,这些琴声都是他当时心情的反映。不过,这些曲子是他一时兴之所致,还是那种心情久而久之的结果,我就不知道了。对于他的那些刺耳的独奏,我非常的讨厌;如果不是在这些难听的曲子后面,又给我连拉几支我喜爱的曲子作为补偿,我真会跟他翻脸。
开头的一两个星期,没人拜访我们。我还以为我的伙伴也和我一样,孤单单没什么朋友。但很快我发现认识他的人很多,而且各个社会阶层的人都有。其中有个面色黄黄、尖嘴猴腮的名叫雷斯垂德的先生,每个星期都要来那么三四次。有一天早上,来了个时髦的年轻姑娘,坐了半个多钟头才走。当天的下午,又来了个很像是犹太小贩的客人,他头发灰白,衣服破旧,看起来神色很紧张,在他身后还跟着个邋邋遢遢的老妇人。还有一次,一个白发绅士来拜访了我的伙伴。还有,一个穿棉绒制服的火车上的茶房也来找过他。每当这些形形色色的客人来拜访的时候,福尔摩斯总是请我到卧室去回避,把起居室让给他使用。他经常为此向我道歉,他说:“请原谅我占用这间起居室来办公,这些人都是我的顾客。”本来,这是我直接问他到底从事什么职业的好机会,但,为了谨慎起见,我又没有勉强让他告诉我。我当时想,他不跟我说他的职业,肯定有什么原因。没想到,没过多久,他出人意料地主动跟我谈起了这个问题。
那是三月四日,我记得很清楚,我起得比平时要早一些,福尔摩斯正在吃早餐。房东太太知道我有晚起的习惯,因此,餐桌上没有为我准备食品,连咖啡也没预备好。我一时没来由地就发火了,让房东太太马上给我准备早餐。随后,我拿起一本杂志边看边等,而福尔摩斯却一声不响地只顾吃他的面包。杂志上有篇文章的标题下让人画了一道铅笔线,我自然而然地先看起了这一篇。
文章的标题有点故弄玄虚,叫什么“生活宝鉴”。这篇文章企图说明: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如果精确而系统地观察他所接触到的事物,他就会有很大的收获的。我觉得这篇文章很特别,既有见解独到之处,也有荒唐可笑之处。文章推理严密紧凑,但结论却有点牵强附会。作者说从每个人每一瞬间的表情,甚至肌肉的每一牵动和眼珠的每一转动,都可以推测出这个人到底在想些什么。按照作者的说法,对于一个在观察和分析上训练有素的人来讲,是没人能骗到他的,他作出的结论简直和欧几里得的定理一样准确——这对不明白怎样去推理的门外汉来说,难免不把他惊为未卜先知的天人。
文章说:“一个逻辑学家能凭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亚加拉瀑布的存在,即使他并没亲眼见过。总之,整个生活其实是一条环环相扣的链条,只要看到了其中的一环,整个链条的情况也就知道了。推断和分析的科学和手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有些人即使为它呕心沥血了一辈子,也未必能够达到得心应手的境地。初学者,在研究比较难的心理方面的问题前,可以先从简单的事情上入手。比如碰到了某个人,马上就推测这个人的来历和职业。这样的训练,看起来是有些幼稚无聊,但它确实能让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能告诉人们从哪些地方去观察。一个人的指甲、衣袖、鞋和裤子的膝盖部分,拇指和食指间的茧子等等,这些小部位都能显露出他的职业来。如果一个办案的人,不能从这些东西上看出点什么,那真是不可思议。”
我看到这里,忍不住把杂志往桌上一扔,大声说道:“这简直胡说八道!我还从没见过这么无聊的文章。”
“哪篇文章?”福尔摩斯问道。
“就是这篇文章。”我一边坐下来吃早餐,一边用小匙子指着那篇文章说,“我想你已经看过了,下边还画了一条铅笔线呢。我承认这篇文章写得好,但我看了后,还是忍不住要生气。显然,这是哪个吃饱了饭没事做的人在胡编瞎造,一点都不切实际。我倒想把他关到火车的三等车厢里试试,看他能不能把同车人的职业一个个都说出来。我敢跟他打赌,一千对一的赌注都行。”
“那你输定了,”福尔摩斯平静地说,“这篇文章是我写的。”
“是你?!”
“是我。我在观察和推理这两方面都有不一般的才能。我在这篇文章中所提出的这些理论,你可能会觉得荒谬绝伦,但它非常实用,实用到我就是靠它来吃饭的。”
“靠它吃饭?”我不禁问道。
“是啊,这就是我的职业,我是个咨询侦探,我想这世上干这行的恐怕就只我一个,也许你明白这个职业是干什么的吧。在这伦敦城里,有很多官方侦探。他们一有困难就来找我,我帮他们指点迷津。他们把所有的证据提供给我,而我凭着我对犯罪史的了解,纠正他们的错误。其实很多犯罪行为都有类似的地方,如果你对一千个案子的细节了解得如数家珍,而不能破解第一千零一个案子的话,那就怪了。雷斯垂德是一位很有名的侦探。最近他为一个伪造案而头痛,所以他不得不找我帮忙。”
“那别的人呢?”
“他们多半是由私人侦探介绍的,都是遇到了麻烦,请我给他们出主意的。我仔细地听他们讲述各自的麻烦事情,他们则听从我的指点。我从中收取应得的报酬。”
我说:“你是说别人亲眼目睹的事情都解决不了,而你足不出户却能把问题给解决了?”
“正是这样。因为我有那么一种利用直觉分析事物的能力。有时也会碰到一些稍微复杂的案件,那么,我就得出门亲自去侦查了。你知道,我有很多特殊的知识,把它们运用到案件上去,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那篇文章中提到的几个推断法虽然让你笑话了,但实际运用上,却是非常有用。因为我有很强的观察能力。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我说你是从阿富汗来的, 我记得当时你好像很惊讶哩。”
“是的,不过,有人事先告诉你。”
“没有那回事。我之所以一眼就看出你是从阿富汗来的,这是长久以来的习惯原因,当时一系列的思索飞快地掠过我的脑际,因此在我得出结论时,我还没察觉到它是怎么得出来的,但,这中间是有着一定的步骤的。我当时这么推理的:‘这位先生,既有医生风度,又有军人气质,无疑他肯定是位军医。他脸色黝黑,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说明他刚从热带回来,他面容憔悴,说明他久病初愈,而且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起来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而且手臂受过伤,那他曾去过哪儿呢?自然就只有阿富汗了。’这一连串的推理,不到一秒钟就完成了。因此我一下子就脱口而出说你是从阿富汗来的。”
我微笑着说:“听你这么一说,这事还挺简单的呢。你让我想起了埃德加·爱伦·坡的作品中的侦探人物杜班来了。我真想不到除了小说以外,现实中竟会真有这样的人物存在。”
福尔摩斯站了起来,点燃了烟斗,“你以为把我和杜班相提并论就是佩服我了。可是,在我眼中,杜班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家伙。他要先默想一刻钟,然后才猛地说出他朋友的烦恼事,这种伎俩未免太做作,太愚蠢了。不错,他确实有分析的能力,但他决不是爱伦·坡心中的超人。”
“你看过加波利奥的书吗?”我问道,“你认为主人公勒高克怎样,他能算得是一个侦探吗?”
福尔摩斯轻蔑地哼了一声后,恶声恶气地说:“勒高克是个不中用的傻瓜。他除了旺盛的精力外,一无是处。那本书简直糟透了,它只谈了怎样去识别不知名的罪犯,这样的问题,我能在二十四小时内解决,可勒高克却用了半年左右的时间。有这么长的时间,可以给侦探们写一本教科书了,教导教导他们应当避免些什么。”
我听到他把我很钦佩的两个人物贬得一文不值,不由非常恼怒地走到窗子旁,对着繁华的街道,自言自语地说:“这个人虽然很聪明,但也太自负了!”
他有些不满地说:“这些天来没什么案子发生,我都快成了没用的人了。我知道我的才能足以让我成名,从古到今,还没有人像我这样,既有侦破罪行的天赋又有对罪行的细致研究。
可到头来呢?竟没案可查,即使有,也不过是些简单幼稚的案子,犯罪动机一目了然,连警察厅的人也能一眼看破。”
我烦透了他这种大言不惭的谈话,于是想换个话题。
“那个人在找什么呢?”我指着街上一个身材魁梧、衣着朴素的人说。他在街那边慢慢地走着,焦急地找着门牌号码。他手上拿着个蓝色大信封,好像是给谁送信的。
福尔摩斯说:“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吗?”
我心想:“又吹牛说大话了。他明知道我没办法去证实那个人的身份。”刚这么一想,就见那个人看见了我们的门牌号码后,就飞快地从街对面跑了过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过后,有人在楼下用低沉的声音说着什么,接着,楼梯上便响起了沉重的脚步声。
这个人一走进我们的房间,就把那封信递给了我的朋友。他说:“这是给福尔摩斯先生的信。”
这正是挫挫福尔摩斯傲气的好机会——他刚才是信口胡说的,绝没想到会有这么一步——我尽量用温和的声音问道:“先生,请问你是干什么的?”
“当差的,先生,”那人粗声粗气地回答说,“我的制服拿去修补了。”
“你以前干过什么?”我一边问,一边略带嘲笑地瞥了我同伴一眼。
“我在皇家海军陆战轻步兵队中当过军曹。先生,你没有回信吗?好吧,再见。”
他立了个正,举手敬礼,然后走了出去。
劳瑞斯顿惨案
福尔摩斯的推测又一次得到了证实,我得承认,这又让我大吃了一惊,但我还是有些怀疑,怀疑这是他事先布置好来捉弄我的圈套,至于为什么要捉弄我,我就不知道了。当我看他的时候,他已看完了来信,两眼茫然出神,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你是怎么推测出来的?”我问他。
他粗声粗气地问:“推测什么?”
“嗯,你是怎么推测出他是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的呢?”
“我没时间谈这些鸡毛蒜皮大的小事,”他粗鲁地回答说,然后又笑了,“请原谅我的无礼。你把我的思路打断了,但这没关系,你,你真没看出他曾是个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吗?”
“真的没看出。”
“其实这很简单,但要我解释是怎么推测的,就不那么简单了。就像要你证明二加二等于四一样,你明知道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但还是很困难。我隔着街看见那个人手背上纹着一只蓝色的大锚,这是海员的特征。何况他不仅留着军人式的络腮胡子,而且一举一动很有军人气质,因此,我敢肯定他是个海军陆战队员。你一定也看到他昂首挥杖的那副姿态吧,像是发号施令似的,挺神气,挺自高自大,但又不失稳健和庄重——因为这些情况,所以我断定他当过军曹。”
“真神了!”我情不自禁地喊出声。
“这也没什么,”福尔摩斯说。但,看得出来,他见我对他感到十分惊讶和钦佩而得意。
“
我刚才还说没案可查,现在就有了——你看看这个!”他说着就把送来的那封信扔到我的面前。
“哎呀,”我粗略地看了下,不由吃惊地叫了起来,“真恐怖!”
他很镇静地说:“这个案子的确很不寻常。请你大声地给我念一念信好吗?”
我拿起信念了起来: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昨晚,布瑞克斯顿路的尽头,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发生了一宗凶杀案。今晨两点钟左右,巡逻警察发现这个地方有灯光,因为该巡警知道这房子一向无人居住,所以怀疑出了事。他走近后,发现房门开着,大厅空荡荡的,躺着一具男尸。该尸衣着齐整,口袋中有写着“伊瑙克·J·瑞伯,美国俄亥俄州克利夫兰城人”等字样的名片。经查,除发现屋内的几处血迹外,未见死者身上有伤痕,现场也没有抢劫迹象。死者是怎样进入空屋的,我们百思不得其解,对此案措手无策。斗胆请你在十二点前去一趟现场,我将在那里恭候你。在你到来前,我们将保护好现场。如果你不能来,我将给你汇报全部详细情况,如能给我指点一二,不胜感激。
特白厄斯·葛莱森上
福尔摩斯说道:“葛莱森在伦敦警察厅算是首屈一指的能人。他和雷斯垂德是那帮蠢货中的佼佼者。他们两个本来也算是眼明手快、机警干练的人,但都太因循守旧了,何况他们还明争暗斗,就像两个卖笑的妇人一样互相猜忌、勾心斗角。如果他俩都插手这个案子的话,就有好戏看了。”
看到福尔摩斯还在不慌不忙、若无其事地侃侃而谈,我非常的着急,不由大声叫道:“别再耽误时间了,我去给你叫辆马车来吧!”
“我还没决定去不去呢,你急什么?虽然有时我很勤快,但懒起来的时候比谁都懒。”
“什么?你不是一直在等着这一天的到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