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时有个种瓜人李老三心胸狭窄,小肚鸡肠,总想占别人的便宜。
一天,有个妇女带着小孩路过他的瓜园。
“妈妈,我要吃香瓜。”小孩说。
“别闹,快走路。”妇女回答。
“我渴,我要吃瓜。”小孩吵闹不停。
那个妇女见哄不过孩子,只好在路边摘了一只小香瓜,给了孩子。
“好啊,你偷瓜。”早就躲在竹篱笆后的李老三蹿了出来。
“老伯伯,你别嚷,我照市价赔钱给你。”妇女谦和地说。
可是,李老三像发疯似的,一下子在瓜田里摘下了二十九只香瓜,并抢下小孩手里的瓜,一起装在篮子里,揪住妇女,要与她一同去见官。
到了县衙里,李老三一口咬定那妇女偷了他家三十只香瓜,并说,他瓜园里的全是“种瓜”,要那个妇女加倍赔钱。
“你这个人真不讲理,我只是顺手摘了你一只瓜,怎么可以诬赖人呢?”那个妇女气愤地说。
“你赖不了!”李老三寸步不让,咬定妇女偷了他三十只香瓜。
两个人争执不休。
这时,县官想到了一个好主意,于是问李老三:“你说她偷了三十只瓜,对吗?”
“对,对,老爷!”
“她是怎么偷的呢?”
“她摘了瓜,正要抱着走,被我抓住了。”
县官听了,微笑不语,当场用了一个极简单的办法,就使李老三陷入了困境,他被迫交代了自己诬陷好人的罪行。
亲爱的读者,聪明的县官究竟使用了什么巧妙的方法呢?
谜底:县官叫李老三用双手抱瓜,结果他只能抱起十来只。这时县官问他:“你一个男子汉臂长手大,还只能抱这么几只瓜,一个女女能抱住三十只香瓜吗?”李老三理屈,只能承认自己诬陷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