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典出自罗隐《谗书》。
有个养猴人的儿子,没有学到父亲养猴的技术,倒掌握了鸡的习性。他蓄养的公鸡,鸡冠和脚爪都不出色,羽毛也不耀眼。没有神采,好像啄食、饮水的意念都没有。可是,遇见了敌手,它就变成了鸡中的英雄了;让它打鸣报晓,它总比别的鸡叫得早,所以人们都称它为“天鸡”。这位养鸡人死之前曾把养鸡的方法传授给了儿子,但儿子背弃了他老子的方法,公鸡如果羽毛不漂亮,嘴爪不锋利,他一概不喂养。因此,他养的公鸡再也不像父亲先前的那些公鸡那样天亮先报硗,斗敌很勇猛,只是会耸着鸡冠、迈着大步、吃吃喝喝罢了。
唉,治国之道的败坏,也就像这一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