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青春那个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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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如此熟稔的夏天,如此熟稔的夜晚,仿佛只在梦里见过。细细算来,竟有十个月零三天的日子,我已不再见到杨悦彤的身影了。夏夜的月亮那么皓洁,仿佛初见杨悦彤时她明媚的眸。而今,依旧记得她走过时的蛩音,依旧记得她浅笑时露出的酒窝……记得,一切我都还记得。在时隔多月之后,依旧记得。

本以为许多事情都只不过是专属按计时的过眼云烟,终会随风散去。当记忆一一反嚼。我才慢慢开始明白,原来,我对杨悦彤还是那么怀念。

还记得初二的时候杨悦彤留级来我们班时的情景。当初我还只是一个只会读书的好学生,中规中矩,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那天我正静静的在教室里分析期中考试的试题,班主任忽然走进教室让我们停一下,说有新同学来了,要让她做自我介绍。

我抬起头来就看到了跟在班主任后面那个女生,她一身休闲淡雅装,手里提着个书包怯怯地走上讲台,脸憋得通红,半天才挤出一句话。她说,大家好,我叫杨悦彤。我就此记住他的名字。

这女生……蛮靓的,看起来也蛮淑女的嘛。彼时年级主任的儿子袁刈还是我的同桌。他窃窃的对我如是说。班主任在,否则他是要起哄的。

我嗯的一声算是同意,提下头去继续看题。

那天的傍晚,放鸽的老人依旧挥起赶鸽的旗,教室里依旧叽叽喳喳有人在说着闲话。班主任再次来到教室里,他来调位子,每次考试之后都会因为成绩关系而有座位变动,这是石淳镇一中不变的惯例。我亦完全没有想到,杨悦彤就成为了我的同桌。

杨悦彤出现在我身边的时候,她把书一本一本的从书包里拿出来,然后又一本一本的放进书桌里去,有条不紊放得整整齐齐,我看到她因为搬书而在白净细腻的脸庞上渗出的微微细汗,当时想帮忙,终归还是因为陌生而不敢。

她放好书时抬起头就刚好碰到我打探的目光,闪躲已是来不及,出于礼节,我忙说道,你好,我叫湘熙。

我依稀记得,当初我向她打招呼时,她亦因为陌生的害臊而略有尴尬,她也只是轻轻回答,你好,我叫杨悦彤。一如一切平常的同学相识,并无半分铺垫和准备。但在看到她清秀脱俗的两旁和表情的时候,我还是有微微心动。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晚霞正艳,不就是彤么?你的名字可真和事宜。而今想起当时为缓解心跳和脸红而装诗意的少年模样,也忍不住会好笑起来。

彼时她低头一笑,唇绽樱颗,榴齿含香。我立刻想到一笑倾城这个词来。之后多次,每当我忆起那是她的浅笑,心里还是会慢慢暖起来。

很久以前,我就听过一段佛语: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这么说来,有些人你在前世凝视了千万遍,今生才有一段坚守的。我是说,才一段,这会是多么残忍而华丽的告别。

然,有些人他来来去去,故地重游,只为遇见一些本当错过的人,然后演绎一些事情,会不会又是多余?

一段感情的印记总不会才有两个人的参与,因为那样,感情未免单调而不真实。而世事总不会如此。我就是在遇见杨悦彤后的第三天又遇到梁雨萧的。

梁雨萧眉清目秀,个子比我高许多,举手投足间充溢着清秀的帅气。彼时我还太过迂腐单纯,总以为留级下来的同学都有问题,比如梁雨萧,甚至杨悦彤。

梁雨萧也住校,他把行李搬到我们宿舍的时候就睡在我的下铺,当晚上回到宿舍他拿着一盒烟问我要不要的时候,更加坚定了我迂腐的想法。当时我连连摆手说不会。

像湘熙这种好学生怎么会抽烟呢?一个原班的同学接过梁雨萧手中的烟淡淡一笑,仿佛嘲讽,亦如推崇。

梁雨萧一吐烟圈,他当时不会想到,单纯如我的人终有一天也会变得沦陷堕落——谁都不能分清这是成熟所必经的路途,还是自己为堕落寻的借口。他轻咳一声,你就是湘熙啊,以后学习你可要多多照顾一下我了。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仔细想想而今装腔作势只为吸引被人注意的小丑举动,其实是很悲哀很悲哀的事情。

我听到梁雨萧的恭维,低头一笑,不应允也不客套。我和他就此算是结识。

我和杨悦彤,梁雨萧都是相遇在夏季。犹记得那时的夏日清晨,学校的花园里空气清新如洗,小树上鸟啁禽啾,仿佛在开一场黎明演奏会,站在石凳上就可以看见远处的山峦雾带若然,由深到浅的蓝色好似水墨画中氤氲开来的书香墨痕。远上朝霞如梦,深蓝色的天空仿佛大海,奇形怪状的霞朵犹如海上浪花,在晨光微曦里悠然悠然的消逝着,一如我们醒不来的雾年华。

那个时候若是晨跑,脚上会沾上零星的红色土壤。学校四处,芳草疯长,妖娆的就像十几岁招摇的青春。很多时候都可以听到学生晨读的声音,好似海潮涌动,涛声悦耳。

彼时,我亦是如你一般的好学生,每日早起晚睡,只为考试时多挣几分。结识梁雨萧的第二天早上,我依旧早起准备去教室开门并且早读,而且就坐在梁雨萧的床上穿鞋。

没想到梁雨萧却也醒了,他揉着朦胧睡眼,轻声问我,起这么早晨读去么?眼神纯净。

毕竟还不熟,我连说抱歉,打扰你睡觉了。梁雨萧却不以为意的一摆手,没什么,我也该起了,昨晚不是说好了要和你一起学习的么?你不介意吧?

我怎可介意,连忙点头。好学生大抵如此,总是把一些偏见当成经验,我亦没有不落窠臼。

同学朋友之间有一些闹剧和笑话未必不是一件令人怀念的事情。当然,许多都是在告别之后才会慢慢觉得的,这正是怀念的缘由。洗脸的时候,梁雨萧就是把毛巾都敷脸上了此案发现上面没有摸香皂的,然后,他就翻箱倒柜去找,半晌之后又丧气的回来:可能是搬行李的时候弄丢了吧。。。。。我把香皂递给了他。漱口的时候又见他一手端着水杯,一手拿着没有牙膏的牙刷到处转……之后陆续又可以见到梁雨萧在做事时表现出的毛毛草草,后来也就习惯他口中解释的“意外”。出于同学间的互助,他缺什么都会帮他递上。渐渐的也就发现,梁雨萧是那种不拘小节且略带邋遢的人,清晨去小花园晨读,总会经常发现梁雨萧扣错纽扣,脸上上沾满牙膏,甚至衣服穿反的事情。我多数会提醒他。有时候故意不说,早自习时就可以听到梁雨萧高分贝的感慨:怎么搞的,我早上明明在漱口后又擦了脸,怎么上面还有牙膏……

事实大致如此。穷人家的孩子大多都把读书当做成功的唯一出路,若又懂得奋斗,在学校一般都是默默无闻专心致志只会读书的,学习之外的喧嚣浮躁基本都不会参与,看不惯的都是忍气吞声。而有钱人家的孩子多是一幅纨绔做派,吃好的穿好的玩好的寻找刺激,因为家里面有的是钱,所以只把读书当成经历,整天在学校里瞎混,打打架逗逗女生,盛气凌人的老师同学都不会对他们有好印象。父母也清楚自己子女的玩世做派,对他们没办法,只当让他们来学校长长身体,混混年龄,以后砸出大把钱让他们去读军校或者带着他们经营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