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红伶:侯艳的艺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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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博洋的“姑姑妈妈”

小学三年级时,博洋曾写过一篇题目叫做《我最亲的人》的作文,他这样写道:“她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她不是妈妈,却比妈妈付出更多,她给我的爱那么完整。有的时候,她就像个超人,在我需要的时候,以最快的速度出现,满足我的愿望……”

博洋是侯君的儿子,侯君离异时博洋三岁,一直和侯艳父母生活在一起。

在失败的婚姻中,孩子往往是最无辜、最需要关心的人。每当回家看到天真无邪的侄子博洋,侯艳母性的情怀便油然而生,她把博洋视为己出,充当起了妈妈的角色。

侯艳与博洋血脉相连。博洋也喜欢这个只大他十六岁,有着漂亮眼睛,能陪他看动画片,陪他一起疯玩儿的姑姑,并成为她忠实的“追随者”。

博洋是侯艳心头的肉,手捧着怕化了,顶在头上拍摔了。每次回到家中,她眼睛第一个要找的是博洋;遇上天气变化,侯艳最放不下的也是博洋。侯艳刚刚参加工作时,工资只有两百多元,自己省吃俭用。但是,为侄子博洋花钱却向来都舍得。从吃到穿,样样想得周到,即便是学校缴纳的费用,博洋也是先告诉最亲的“姑姑妈妈”去交。只有赶上侯艳下乡演戏,才去找爸爸侯君。

侯艳虽然宠爱博洋,但对侄子却很严厉,从而使博洋养成了很多好习惯:轻声关门、不随地丢东西……

博洋从小最听侯艳的话,爷爷奶奶面前,有时他会因得宠撒娇,但只要侯艳一开口,博洋绝对会按照“姑姑妈妈”的要求去做,这种感情是一朝一夕培养出来的。

侯艳的身影伴随博洋成长的每一个日日夜夜,她关注着侄子生活里的点点滴滴,操心他的日常起居,关心他的成长教育,为这个缺少家庭温暖的孩子营造了一个没有缺憾的童年。

在博洋小学班主任的通讯录上,家长一栏赫然填着侯艳的名字,留着她的手机号码。由于在学校频繁露面,老师一直以为,侯艳便是博洋年轻漂亮的妈妈。

刚上小学时,博洋玩耍时不小心伤了胳膊。接到老师的电话,侯艳心揪成了一团。她以最快的速度把博洋送到医院,医生诊断为:上臂骨折。

接骨时,医生安抚博洋:“有点疼,你是小男子汉,可要忍着点啊!”

博洋看着心疼得快要掉下泪来的“姑姑妈妈”,忍着疼对医生说:“没事,有‘姑姑妈妈’在,我就会坚强。”

看着懂事的博洋,侯艳眼中噙满泪水。父母离异,使博洋过早地成熟,懂得了人情冷暖。

一次,侯艳接博洋放学回家,路过一个小卖铺,看见很多孩子买零食,博洋的眼神流露出渴望,侯艳就问他:“你想吃吗?”

博洋却摇摇头说:“我不爱吃。”

侯艳心酸至极,她觉得博洋是个敏感的孩子,小小的心里似乎装了很多事。

侯艳不能允许侄子有一点委屈,她心疼地摸摸博洋的头,鼓励侄子说出内心的真实想法。得到肯定后,侯艳带着博洋去超市买了一堆爱吃的食物,她想让博洋知道,别的孩子能得到的,“姑姑妈妈”同样可以给予。

不过,“姑姑妈妈”也有过被学校老师请去批评的经历。

那一次,侯艳晚上有演出,早上睡着了,博洋由爷爷送去上学。哪晓得爷爷只顾低头骑车,却没有注意到后座的孙子根本就没拿书包。

为此,班主任老师一见到衣着时尚的侯艳,就气不打一处来,批评侯艳:“你这做家长的,一天就知道打扮自己,孩子没带书包都不知道。”

这是博洋第一次被请家长,这以后,老师才知道,侯艳原来是孩子的姑姑。

博洋一天天长大,健康、阳光、豁达的心态让侯艳感到欣慰。

现在,进入南开大学读书的博洋已经长成一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与侯艳走在街上,经常被人误会是姐弟俩。这时,博洋也时常打趣,向人介绍时说侯艳是“我姐”。

如今身在外地的博洋和侯艳分多聚少了,但每次回来俩人总是很亲密,在他的眼中,无论何时,“姑姑妈妈”永远是他心中最亲最美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