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红伶:侯艳的艺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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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1992年我十八岁

可以欺骗别人

却不能欺骗自己

走过枝繁叶茂的五月

青春不再是一个谜

向上的路

总是坎坷崎岖

要保持最初的浪漫

真不容易

有时悲伤

有时欢喜

跨越了一座高山

就跨越了一个真实的自己

人生总会有一些时光,被称作是青春的骚动期。

十八岁,是大人了,侯艳这时有了自己的奋斗目标。

这个目标有时不以母亲的意愿而定,也不必经过深思熟虑。年轻的心,就像荒原上蓬勃疯长的草,滋生着一个又一个希望。

从小学戏,侯艳对舞台充满了渴望。

1992年,进入宁夏秦腔剧团刚刚两年,她还是一个需要前辈指点和深入学习的艺苑新苗,不能像那些表演经验丰富的老演员一样,时时风光在舞台上。

这时,渴望轰轰烈烈干一番事业的侯艳心里分了岔。陈凯歌的一部《边走边唱》令她看到,除了秦腔,影视也是一个发展的空间。

这年年初,侯艳对母亲说,自己要下乡去,瞒天过海请了几天假,悄悄去参加了张鑫导演的电视剧《荒原女神》的拍摄。

电视剧拍摄地在镇北堡,正值数九寒冬,天气异常的冷。

拍戏间隙,侯艳和演员们到镇北堡的荒滩里捡柴火,拢火取暖。

这部电影,让侯艳领略到什么叫惊心动魄。

侯艳在影片里饰演一个女土匪,浑身装束彰显野蛮,身上的道具枪是真正的盒子枪,拿在手里重的托不住,重的就像一块大铁坨。

演土匪最难的是骑马。一跨上马背,侯艳心里就猛烈地打鼓,感觉不能驾驭马儿,快慢缓急无法掌控。但为了拍好电影,再怕再难也要克服。侯艳坐在马背上,她抓着缰绳的手,大冷天还是一次次地冒汗。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侯艳终于可以独自在马背上停留片刻了。等骑马的镜头拍摄结束,她欢喜的不得了,发誓再也不要骑马了。

悄悄完成了女土匪的拍摄,回到剧团,侯艳暗自窃喜着。谁知,剧团领导不知通过什么途径知道了这件事,将侯艳叫到办公室,狠狠训斥了一顿。

临了,按剧团规定,还扣了她20元钱的工资。20元对于当时工资只有五六十元的侯艳来说,可不是一个小数字。为此,她收敛了一些日子,规规矩矩地呆在团里。

但是,年轻的心,经不住诱惑。时隔几个月,宁夏电视台拍摄电视连续剧《红墙》时剧组又找到了她。侯艳的心又动了起来。她不安于现状,她渴望表演,想闯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这一次,侯艳又参与了《红墙》的拍摄,在剧中饰演女二号。

这一年,年轻的侯艳的心是骚动的,听不进去剧团领导让她安心唱秦腔的劝导,更听不进母亲的话。她没有空闲安静下来去思考人生,她的脚步像马儿一样不停地奔跑。毕竟,那年她才十八岁啊,那么年轻。

许多年后,侯艳回眸转身,再去看十八岁,她看到一个热血沸腾、阳光、激情,像是一团火的自己。

1992年,是侯艳人生中一个快乐的驿站,对舞台、对表演的渴望,使她心中烧起一把火,点燃了梦想的灯,令她向着目标和希望启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