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快乐加一个快乐结果等于大于两个快乐,这就是“一加一大于二的快乐法则”。
快乐地生活,不仅能让你远离悲伤和忧郁,还能在无形中减轻各种各样的压力。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快乐是人生的大主题。
首先,请你时刻提醒自己:我是无可取代的。包含自己的父母、孩子、丈夫、妻子或是恋人,都是无可取代的个体,每一个人的存在都是独一无二的。
其次。生命是无可替代,对自己而言确实是这么一回事,但对社会和历史来说.自己的生命除了自己以外,对其他大部分的人而言,不过是可取代的一个个体而已。有了这样的基本认识之后,你才能快乐又有精神地过日子。
你可以有快乐生活的权利。也可以尽情去追逐自己的欲望,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你不能为了这而去勉强别人为你做些什么。
例如,你可以有喜爱任何一个人的权利,要爱哪一个人基本上是你的自由。但不能因为这样,就认定对方一定也要爱你,或者是强迫对方爱你。因为你对其他的人而言,并不是无可取代的存在。你虽然有权利爱别人,温柔地待人,或是把别人当成傻瓜。但并没有要求别人爱你、温柔地待你或是别把你当傻瓜的权利。
如果没有得到别人亲切地对待或是奉承就没办法快乐生活下去的人,日子会很难过。相反的,不管如何依然能快乐生活的人,不愧是生活的高手。如果随时再有别人的亲切对待,那么人生无疑是处处充满快乐。
所谓快乐地生活,就是你在追求无可取代的自我,同时也要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是可以替代的,这就是快乐生活最重要的窍门。想要快乐地生活,并不需要付出多大的努力,真正需要的,只是一点点勇气。
在整个社会大环境中,人并没有办法独立生活.除了亲人、孩子之外,你还得和别人有人际上的交流。
在与别人交往中,在你快乐的同时,如果别人同时也获得快乐,那么这是我们所追求的。
例如,你和某一个人认识,然后和这个人交往.不但你觉得快乐,对方也很快乐,那么这样的交往模式算是很好的。如果说交往之前的快乐指数是1,而交往之后的快乐指数在1以上,这样的相处必然就是快乐的,而这种情形不仅是你有这样的感受,对方也是相同的。
这种现象我们可以称做“一加一大于二的快乐法则”,如果与这个法则相背道而驰的交往方式。还是不要接受比较好。当然,也有可能是你自己觉得快乐。但对方却不快乐的情形,或许你的快乐指数有1.3,但对方却只有0.7而已。
虽然你觉得很快乐,但对方却因为不快乐而觉得无聊,只要过一阵子,对方很可能就会不想再继续下去。如果打算长久相处,就必让双方的快乐指数都达到1以上。如果只是你任性地为所欲为,或许你的快乐指数可以拥有1以上.但对方的快乐指数却在1以下。相反的,假设都是对方在任性地决定一些事情,虽然他的快乐指数可以在1以上,但你的快乐指数可能就降到1以下了。
想要和别人相处融洽,最重要的是不仅要从自己做起,让自己保持快乐。要让所有的人都愿意与快乐的人交往,而且要多听对方的意见,让对方感到被重视和尊重的快乐。最后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法则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