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舒口水:新闻深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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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2008年的问题奶粉竟然没销毁

有一种现象叫不可思议。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召开2010年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视频会议。会议报道有这么一段话:当前,在整顿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企业和个人置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于不顾,利欲熏心、顶风作案。2009年以来,一些地方查处了上海熊猫炼乳、陕西金桥乳粉、山东“绿赛尔”纯牛奶、辽宁“五洲大冰棍”雪糕、河北“香蕉果园棒冰”等多起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件。这些案件都是使用了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作为原料,生产乳制品,性质非常恶劣。

“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作为原料”。问题奶粉竟然没有被销毁,而且还作为原料。除了不可思议,还是不可思议。报道说了,这是个别企业和个人,利欲熏心、顶风作案。我在想,这是不是可以理解是有意为之,而不是疏忽大意。果真如此,那这些个别企业和个人实在是黑了良心,从法律上讲,属于情节恶劣,应当从重处罚。

与此同时,我们更纳闷,这问题奶粉怎么会没有销毁的呢?监管部门难道就没有失职之嫌?我找出了2008年8月20日新华社的一个报道:质检总局19日发出通知,要求质检系统在全国奶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中进一步加强监督、严明纪律,确保新产奶制品安全放心,保证 9月14日以后新产奶制品再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通知要求,在依法惩处犯罪分子和负有责任的企业外,对于涉及质检人员失职渎职等问题的,不管涉及什么单位、什么人,都必须态度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除了质监系统,事实上,各个相关系统可能都出过这样的通知。我在想,类似的通知应该没有保质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