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的水地区遂昌的“九龙山”位于江浙、闽、赣边界,属武夷山系仙霞岭的一个分支。九龙山为浙江省第四高峰,地处亚热带,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人熊”时常出没其间。古籍《方舆志》上称“西蜀和处州山上也有狒狒,被称为人熊。”处州指现今丽水东南,即遂昌一带。据当地人反映,解放前遂昌县黄沙腰区与江山县交界处,有一条10多里长的山路山深林密,“人熊”时有出没。在此山路两头的凉亭里专门放两节竹筒,以便碰上“人熊”时可使用它套在双臂上以逃脱“人熊”的袭击。
1979年8月,当丽水地区科委组织自然资源调查队在九龙山区进行综合考察时,听到群众关于“人熊”的种种传说,考察队在山上还发现了一些奇怪的窝和大的脚印,于是增加了调查“人熊”的项目。在调查过程中获知,1953年,水南乡清路岔村妇女徐福娣曾打死一头企图侵犯她女儿的“人熊”——形体像人的野兽,还砍下了怪兽的手脚向政府请赏,后来这副手脚被一个中学教员索取,做成标本保存下来。
1980年,几经周折,终于在遂昌西屏镇第一中学的贮藏室里找到了尘封24年的标本。这副浸制标本可算是中国“野人”考察活动中除毛发外所获得的首份直接证据,这个消息一经发表便引起轰动。有关专家于当年12月追踪到此,对现场进行考察,访问当事人及目击者,并对手脚标本进行多方面的详细研究,还与各种猴类、猿类及人的手脚标本进行对比。得出结论,它属灵长类,但绝不是“野人”的,也不是猿的,而是一种当地尚未见记录的大型短尾猴类。它的平均身高可达1.2米,体重25~30千克,跟国内已见报道的短尾猴类在某些形态细节上略有区别,而与安徽黄山上尚未见正式报道的黄山短尾猴相似,据推测可能是同一类型的短尾猴类。
虽然解决了这个有手脚标本实物的“人熊”的属性问题,但群众所称高约2米,脚印巨大的“人熊”,还有待进一步考察和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