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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澜·湄航运及旅游开发背景资料

·1990年5月,云南省政府和老挝交通部组成联合考察组,首次乘船对景洪至老挝琅勃拉邦市长达710千米的澜沧江——湄公河航道进行了考察。同年10月,中老双方又联合组织对景洪至老挝首都万象的1170千米航道进行载货试航,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功。

·1992年12月,云南省政府与老挝交通、运输、邮电通讯及建设部草签《澜沦江——湄公河临时通航协议》。

·1993年2~5月,中老缅泰联合举行澜沧江——湄公河枯水期航道考察,形成联合考察报告。

·1993年5月27日,中老缅泰第1次通航合作专家技术会议在曼谷召开。

·1993年7月,国务院批准景洪港为国家一类口岸。

·1994年11月9日,中老两国签订《澜沧江——湄公河客货运输协定》。

·1997年1月,中缅两国签订《澜沧江——湄公河客货运输协定》。

·2000年4月20日,中老缅泰4国在缅甸大其力签订《四国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

·2000年1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出席在新加坡举行的第4次中日韩与东盟领导人会晤时表示,在条件成熟时中国政府将出资帮助疏通老挝、缅甸境内航道,确保澜沧江——湄公河顺利通航。

·2000年12月1日,云南省委、省政府在北京召开“把云南建成中国连接东南亚、南亚国际大通道”汇报会,进一步推进澜沧江——湄公河、昆曼公路等对外通道合作建设。

·2001年3月12~15日,中老缅泰在北京召开实施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定技术工作组第3次会议暨四国高官会,一致通过航运协定配套的6个技术性文件,四国合作开展上湄公河航运改善工程前期工作,组成实施澜沧江——湄公河四国商船通航联合协调委员会,确定于2001年6月下旬在中国景洪举行中老缅泰澜沧江——湄公河通航仪式。

·2001年5月底,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派出考察团,对澜沧江——湄公河水上旅游线路和泰国的旅游状况进行考察,就开发澜沧江——湄公河旅游线路与老挝、泰国的地方官员会谈,取得积极成效。

·2001年6月24日,中老缅泰实施四国通航联合协调委员会第1次会议在中国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召开。至此,四国航运联合协调机制正式组成并开始工作。

·2001年6月26日,中老缅泰4国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举行盛大的通航仪式。

·2001年12月28日。中老缅泰柬越6国青年在澜沧江——湄公河上举行联谊活动,乘“青年友好”之船从景洪港起航,航行至老挝琅勃拉邦。

·2003年1月10日,云南省省长徐荣凯在省第10届人民代表大会第1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着力培育澜沧江——湄公河黄金旅游线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旅游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