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怎样办好农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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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房屋租赁方法和应注意的问题

一、哪些房屋不能出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

形式限制房地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9)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

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二、出租房屋应办理的手续

《通告》中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出租人应当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登记。

公安派出所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与出租人签订治安责任书,办理出租登记手续或发给《暂住人口准住证》。出租人凭出租登记证明或《暂住人口准住证》到房产、税务、工商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三、房屋租赁前应注意的问题

(1)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

在签约之前,租房者应在与出租人见面后,要求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身份证;如果他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因为不是谁都能出租房屋,判断出租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首先要看他是否具有《房屋产权证》。只有《房屋产权证》的所有者才具有房屋出租权。与不具有房屋产权证的人,即非房屋所有权人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的保护。一旦发生纠纷,承租人向非房屋产权人交纳房租所带来的经济损失是无法挽回的,承租人只有自食其果。

如果出租者本人是房主,则应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按照《房屋产权证》上的纪录加以核对。如果出租人是受房屋主人(房屋产权人)的委托代其出租房屋的,应要求出租人拿出房主的书面委托书并要与房主见面或向当地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等机构核实委托书的合法性和受托人的真实性,这一点很重要。

(2)审查出租的房屋

要看该住房是否有合法的出租文件,房屋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须持有《房屋产权证》这只是具备了房屋出租的第一个条件,其次要看出租者是否办理过相应的房屋出租文件,如《房屋租赁许可证》。此证是判断该住房出租是否合法的依据。如出租的住房未办理过该证,则证明该房屋的出租是非法的,一旦被有关部门发现将会被依法解除租赁关系。

(3)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注意租赁合同的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房屋支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农民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房屋的名称、数量、面积、用途、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房屋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房屋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一般来讲,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内容:①出租房屋的坐落地点和特征。合同应载明具体地点、门牌号码、楼层、房屋的结构及附属设备。②出租房屋的数量。在合同中要载明出租房屋的自然间数和面积。③出租房屋的用途。是用于生活还是生产、经营。④租金及交付租金的方法。合同中应明确租金的数额、计租标准、对租金的交付期限和具体日期。⑤租赁期限。即合同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时间范围。⑥违约责任。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所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⑦房屋质量及维修问题。⑧双方当事人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约定事项。

(4)房屋的实际使用条件

房屋能否正常使用,交通是否便利,水电气供应情况是否良好,环境是否美观整洁,有无休闲与观光旅游的价值,是否符合开办农家乐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