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塔木德》中,犹太人把“性”称作生命的河流。因为河流固然会引起洪涝灾害,然而,同时也能养育万物。
对于性爱,犹太人有一些较其他民族明智的看法:
“性交必须在极度隐秘与非常亲密的气氛中进行。”
“无法自我克制的情况下不可从事性交。”
“未获得妻子同意,不能和妻子发生性关系;妻子若无兴趣,丈夫不得强求。”
在犹太人眼中,男人的性兴奋是通过视觉而获得的,女人的性兴奋是因为触觉而生起的。为此,《塔木德》告诫男人:“触摸女人时要小心!”同时也教导女人:“注意你的穿着!”
犹太人在律法中规定,未获妻子同意就强行拥抱,这种行为与强奸无异。每回行房之前,丈夫都要向妻子委婉求爱,充分花费时间甜言蜜语、温柔爱抚一番才行。
在犹太社会中,女人不必违反性的本意,而受男人意志的强制。女方没有欲望时男人强行进行性交,丈夫将被判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