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自然探索发现炎帝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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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礼乐源头

如果听说过“黍定黄钟”,就知道音乐与黍根本不能分离。中国的礼乐制度就源于黍。

黄钟是一个音乐名词,是音乐十二律的第一律。其十二律是: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洗、仲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黄钟大吕”常作为音乐的代名词来使用。如《周礼》“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可见,古代的音乐首先用来敬神,古建筑的戏台舞楼多建造于祠庙正殿之前并面向正殿,作为神灵接受人间乐舞的场所。

音律即指音乐上的律吕、宫调等。古人把宫商角徵羽称为五声或五音。从宫到羽,按照音的高低排列形成一个五声音阶,宫商角徵羽就是五声音阶上的五个音级,大致相当于现代音乐简谱上的1(do)2(re)3(mi)5(sol)6(la)。后来再加上变宫、变徵,称为七音。

宫、商、角、变徵、徵、羽、变宫

对应简谱为1、2、3、#4、5、6、7

作为音级,宫商角徵羽等音阶只有相对音高,没有绝对音高。这就是说相邻两音的距离固定不变,它们的音高是随着调子转移的。2009年春晚“小沈阳”唱歌时说“起高了”,就是说音高没有定准。

怎样来确定调子即音高呢?这就要用律吕来给它定调,律吕就是定调用的律管和吕管。《淮南子·原道训》记载“故音者,宫立而五音形矣”。宫的音高确定了,五声音阶各级的音高就都确定了。

七声音阶的情况也是这样。古书上常常把五声或五音和六律并举。《吕氏春秋·察传》说:“夔(舜的掌管音乐的官)于是正六律,和五声。”《孟子·离娄上》说:“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

律本来指用来定音的竹管。古人用十二个长度不同的律管,吹出十二个高度不同的标准音,以确定乐音的高低,因此这十二个标准音也就叫做十二律。十二律各有固定的音高和特定的名称,和现代西乐对照,大致相当于C#CD#DEF#FG#GA#AB等十二个固定的音。

可见律和音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十二律分为阴阳两类:奇数六律为阳律,叫做六律;偶数六律为阴律,叫做六吕,合称为律吕。古书上所说的“六律”,通常是包含阴阳各六的十二律说的。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为六阳律,大吕、夹钟、中吕、林钟、南吕、应钟为六阴律。阳律为律,阴律为吕。黄钟为元声,余声则依十二律的次序循环计算,每隔八位,照黄钟管之长或加或减三分之一以得之。如自黄钟算到第八位为林钟,黄钟管长九寸,三分损一,得六寸,即为林钟管之长;自林钟算到第八位为太簇,林钟管长六寸,三分益一得八寸,即为太簇管之长;自太簇算到第八位为南吕,太簇管长八寸,三分损一得五寸三分点三强,即为南吕管之长,如此类推。这就叫隔八相生法。

律管的长度是固定的。长管发音低,短管发音高。十二个律管的长度有一定的比例,这意味着十二个标准音的音高有一定的比例。

古人通常以宫作为音阶的第一级音。其实商角徵羽也都可以作为第一级音。《管子·地员》篇有一段描写五声的文字,其中所列的五声顺序是徵羽宫商角,这就是以徵为第一级音的五声音阶:

徵、羽、宫、商、角。

5、6、1、2、3.

音阶的第一级音不同,意味着调式的不同:以宫为音阶起点的是宫调式,意思是以宫作为乐曲旋律中的主音;以徵为音阶起点的是徵调式,意思是以徵作为主音;其余由此类推。这样,五声音阶就可以有五种主音不同的调式。

《管子·地员》里的那段话是:

凡听徵,如负豕,觉而骇;凡听羽,如马鸣在野;凡听宫,如牛鸣中;凡听商,如离群羊;凡听角,如雉登木以鸣。

根据同样的道理,七声音阶可以有七种主音不同的调式。《孟子》记载:“为我作君臣相说之乐。”《史记》记载:“高渐离击筑,荆轲和而歌,为变徵之声,士皆垂泪涕泣。又前而为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复为羽声慷慨,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这些记载表明,不同的调式有不同的色彩,产生不同的音乐效果。

古书上又常常提到八音。《尚书·舜典》说:“八音克谐。”《周礼·春官·大司乐》说:“文之以五声,播之以八音。”所谓八音,是指上古的八类乐器,即金石土革丝木匏竹。依《周礼·春官·大师》郑玄注,金指钟(bó),石指磬,土指埙(xūn),革指鼓鼗(tǎn),丝指琴瑟,木指柷敔(zhù yǚ),匏指笙,竹指管箫。由此可见八音和五声、七音是不同性质的。

这些五声、十二律、八音……都有其象征意义。《礼记·乐记》记载: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陂,其官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徵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五者皆乱,迭相陵,谓之慢,如此,则国之灭亡无日矣。从一个地区的音乐可以看出那里的社会风尚。

《乐髓新经》更发展说:宫声沉厚粗大而下,为君声。调则国安,乱则荒而危。合口通音谓之宫,其声雄洪,属平声。商声劲凝明达,上而下归于中,为臣声。调则刑罚不作威令行,乱则其官坏。开口吐声谓之商,音将将然,仓仓然。角声长而通彻,中平而正,为民声。调则四民安,乱则人怨。声出齿间谓之角,喔喔确确然。征声抑扬流利,从下而上归于中,为事声。调则百事理,乱则事隳。齿合而唇启谓之徵,倚倚然。羽声而远彻,细小而高,为物声。调则仓廪实、庶物备,乱则匮竭。齿开唇聚谓之羽,诩诩然,酗酗然。

古人把宫商角徵羽五声和四季、五方、五行相配。如果以四季为纲排起表来,它们之间的配合关系是:

五季春夏季夏秋冬。

五声角徵宫商羽。

五方东南中西北。

五行木火土金水。

这种配合关系,可举两条旧注来说明。《礼记·月令》郑玄注:“春气和,则角声调”,所以角配春。《吕氏春秋·孟春纪》高诱注:“角,木也;位在东方”,所以角配木,配东。其余由此类推。古人对于五声和四季、五方、五行的具体配合既然有了一种传统的了解,那么古典作家的作品在写到某个季节时连带写到和这个季节相配的音名和方位,就完全可以理解了。欧阳修《秋声赋》之所以说“商声主西方之音”,就是因为古人以秋季、商音和西方相配的缘故。

欧阳修《秋声赋》接着还说:“夷则为七月之律。”夷则和七月的联系要从十二律和十二月的配合来说明。在古代,人们把乐律和历法联系起来,依照《礼记·月令》,一年十二月正好和十二律相适应:

孟春之月,律中太簇;

仲春之月,律中夹钟;

季春之月,律中姑洗;

孟夏之月,律中中吕;

仲夏之月,律中蕤宾;

季夏之月,律中林钟;

孟秋之月,律中夷则;

仲秋之月,律中南吕;

季秋之月,律中无射;

孟冬之月,律中应钟;

仲冬之月,律中黄钟;

季冬之月,律中大吕。

所谓“律中”,据《礼记·月令》就是“律应”,“律应”的征验则凭“吹灰”。吹灰是古人候气(节气)的方法,黄帝时代的伶伦,用十二根竹管,其中最长的九寸,最短的四寸六分,因为九是阳的极数。然后按长短次序将竹管排列好,上面的管口一边齐,下边长短不一,像切大葱一样,留斜茬,然后插到土里面。竹管是空的,里面灌满用苇子膜烧成的灰。这种飞灰最轻,叫暇莩。把这些管埋在西北的阴山,拿布幔子遮蔽起来,外面筑室,绝对吹不到一点风,用它来候地气,因为地下的阴阳二气随时都在变化。

到了冬至的时候,一阳生。阳气一生,第一根九寸长、叫黄钟的管子里面的灰,自己就飞出来了,同时发出一种“嗡”的声音。这种声音就叫黄钟,这个时间就是子,节气就是冬至。用这个声音来定调相当于现代西方乐器的C调;同时可以定时间,来协调物候的变化,所以叫做“律吕调阳”。

由于古人把十二律和十二月相配,后世作家常喜欢用十二律的名称代表时令月份。某个月份到了,和它相应的律管里的葭灰就飞动起来了。例如曹丕《与吴质书》“方今蕤宾纪时,景风扇物”,即指仲夏五月。欧阳修《秋声赋》“夷则为七月之律”。陶潜《自祭文》说:“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天寒夜长,风气萧索。”是指季秋九月。杜甫《小至》“吹葭六动飞灰”。小至是冬至的前一天,仲冬之月,律中黄钟,即“冬至到了,律中黄钟,黄钟管的葭灰飞动了”。韩愈《忆昨行》“忆昨夹钟之吕初吹灰”,意思是说想起了二月的时候,因为仲春之月律中夹钟。

古人把“乐”看得极重。《礼记·乐记》“礼胜则离……乐者,天地之和也”,是说如果只有“礼”,那么各等级就会离心离德,社会共同体就会很快瓦解。而“乐”则正是与“礼”互补而具有“合同”作用的文化因素。“乐”的本质是“和”,即适度,合制。《乐记》又说:“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着其教焉”。

“乐合同,礼别异”(《荀子·乐论》),“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经过周公的一番改造,礼乐把当时居住在中原地区的虞、夏、商、周各族逐渐地结合在一起,具有共同的文化心理和共同习俗的华夏民族就这样逐渐诞生了。同理,“三家分晋”标志战国时代开始,“礼崩乐坏”,士人便“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既然“乐”如此重要,而“乐”的规律取决于十二音律,十二音律又取决于作为基准的九寸“黄钟”律管,那么“尺度”就是礼乐制度的核心规范了。尺度的基准源于“黍定黄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