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几百年商品经济的发展,到明清时期商品行业繁杂和数量增多,商人队伍日渐壮大,竞争日益激烈。而封建社会统治者向来推行重本抑末的政策,在社会阶层的排序中, “士、农、工、商”中商也是屈尊末位。对于商人而言,国家没有明文的法律保护,而民间又对商人冠以“奸商”的歧视。因而,在那样的年代,商人利用它们天然的乡里、宗族关系联系起来,互相支持,和衷共济,于是就成为市场价格的接受者和市场价格的制定者和左右者。同时,商帮在规避内部恶性竞争,增强外部竞争力的同时更可以在封建体制内利用集体的力量更好的保护自己,于是商帮就在这一特定经济、社会背景下应运而生了。
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十大商帮,具体为山西晋商、徽州(今安徽黄山地区)徽商、陕西陕商、福建闽商、广东粤商(分广商和潮商)、江右(江西)赣商、洞庭、(今苏州市西南太湖中洞庭东山和西山)苏商、宁波、龙游(浙江中部)浙商、山东鲁商等。
近年来, “商帮”这一概念被各省的商人们频繁使用,最早提出“商帮”概念的是五大新商帮—山东商帮、苏南商帮、浙江商帮、闽南商帮、珠三角商帮。
其他各省商人也纷纷起而效仿,开始按照地缘给自己定位——安徽省和山西省的商人们分别提出了新徽商和新晋商的口号,重庆、河南、河北等地的企业家们也将自己归类,分别冠以新渝商、新豫商、新冀商。
由亲缘组织扩展开来,便是以地缘关系为基础的地缘组织———商帮。由于籍贯相同而具有相同的口音,相同的生活习惯,甚至相同的思维习惯和价值取向,从而形成同乡间特有的亲近感,自古有把“他乡遇故知”视为四大乐事之一,俗语说“亲不亲,家乡人”,都表明中国人特别是传统中的中国人的乡土观念是极为浓厚的,商帮就是建立在地缘基础上的商人组织,按地域划分,有所为本帮和客帮之分;按行业划分,又有行帮之分,明清时代先后活跃在商业领域的商帮:山西商帮、陕西商帮、山东商帮、福建商帮、徽州商帮、洞庭商帮、广东(珠三角和潮汕)商帮、江右商帮、龙游商帮、宁波商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