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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积极探索 干在实处强力推进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

杭州市余杭区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领导小组

余杭是良渚文化发祥地,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民族民间艺术资源丰富。在全区人民齐心协力建设经济强区、生态城区、文化名区,着力构建和谐余杭的征程中,我们认识到,民族民间文化作为一种母亲文化,不仅能平衡慰藉人们的心理,而且会产生强大的向心力和家乡认同感,是构建和谐余杭必不可少的精神家园。2005年1月,省文化厅确定我区为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综合试点单位后,我们十分珍惜并重视,把它作为推进我区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的难得机遇。一年多来,我们按照试点工作的要求,在省、市主管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明确方向,理清思路,积极探索,努力实践,认真扎实地开展了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果。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建立一套制度,探索保护途径,促进科学保护

为了全面、系统、有效地保护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做好保护工作,我们首先在建立保护制度上进行探索和实践。2004年着手编制至2010年的《余杭区实施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工作规划》,经过反复讨论修改,于2005年初由区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印发。《规划》围绕建设余杭文化名区的战略目标,立足前瞻性和开拓性,对保护工程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具体步骤和保障措施,进行了通体构思和整体设计。明确7年内抓好普查、建立代表作体系、培养与保护一批传承人等10项主要任务,以及经过7年努力,使保护工作基本实现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的总体目标。去年,我们又制定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十一五”专项规划,并列入了余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同时,《余杭区民间艺术之乡命名办法》、《余杭区民间艺术家命名办法》、《余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和产业基地命名奖励办法》、《余杭区民间文艺团队等级评估办法》等与之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也相继出台,初步形成了实施保护工程制度建设的系统性框架。

为了确保这些制度的积极实施,2006年1月12日,我区召开了历史上第一次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区政府公布了第一批余杭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先后命名公布了余杭区十大文化名人和首批民间艺术家,并为民间艺术家颁发政府艺术津贴,公布了重点民间艺术产业基地。这些制度和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对于增强各级各部门民间艺术保护意识,协调民间力量参与保护工程的积极性,推进我区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健全两个网络,探索管理模式,强化保护责任

统筹安排,上下协调,明确职责,落实任务,是全面实施保护工程的重要基础。我们十分重视保护工程组织工作体系和管理模式的探索,建立健全民族民间艺术保护组织网络和管理责任网络,并制定了《余杭区民族民间艺术保护组织管理体系及工作运行机制》的文件。在工程组织工作上,依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区里建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的区民间艺术保护工程领导小组,文广新局组建了保护工程办公室、保护工程专家小组和保护工程业务指导室等4个区级工作组织;在各镇乡(街道)设立保护工程小组或联络员,大力推进基层民间艺术队伍建设。对每个组织机构和联络员及民间艺术队伍,都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区委、区政府领导对保护工程高度重视,区主要领导亲自顾问,分管领导直接抓协调、抓实施,文化行政部门和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协同合作,镇乡、街道积极参与,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层层相扣、责任落实的保护工程组织网络。在保护管理上,按照属地管理、分级保护的原则,建立包括对保护项目的管理,对传承人的保护与培养,对代表作项目的管理,对民间艺术产业基地管理等在内的管理责任网络,分别明确了保护责任。如对传承人的保护与培养,提出区和镇乡、街道采取命名民间艺术家和表彰优秀传承人等方法,鼓励传承人传艺带徒;对代表作项目的管理,国家级和省级代表作项目,由区重点给予扶持,所在地政府负责日常管理;区级代表作项目,由所在地保护为主,区给予适当支持。使保护工作在政府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履行职责的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民间艺术保护工作,发挥各方面积极性,让保护工作成为党、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行动。

三、构建三大体系,确立保护格局,实施整体推进

在推进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中,我们以构建文化遗产保护三大体系的思路来确立保护总体格局。一是保护体系,主要是大力推进良渚文化、径山禅茶文化、运河文化综合保护工程、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和民间艺人保护等五项保护工程。在民间艺术保护上,根据省的统一部署,我区从2004年4月到2005年12月,历时1年零9个月,在全区开展了民族民间艺术普查工作。区、镇乡两级财政共拨出70多万元普查经费,区文广新局和文化馆抽出10多名业务干部,组成普查指导小组,对乡镇(街道)进行分片包干式的挂钩指导,深入乡村开展上门培训。通过普查,全区共发掘出72项表演艺术、41项造型艺术、26项和本地民间艺术有关的民俗活动,共139个民间艺术项目。其中新发现项目47项。对普查成果正在进行档案建设和资料库建设,为保护工程提供资料依据。二是展示体系,一方面,通过博物馆、纪念馆等建设,展示余杭历史文化遗产。如在我区投资6000多万元、8000多平方米面积的江南水乡文化博物馆中,除了良渚文化精品陈列、余杭文化陈列外,安排70%的展览空间,通过500多件(组)独具江南和余杭民间文化特色的展品和历史场景,展示具有民初风格的江南水乡风情,成为人们解读中国江南水乡文化和民俗风情的重要平台,使参观者不经意地被唤醒了深埋在人们心灵深处、平时并没有意识到的某种感觉。在我区,除了江南水乡文化博物馆,还有良渚文化博物馆、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陈列馆、章太炎故居陈列馆、茶文化陈列展示馆等,都成为保存、展示和弘扬余杭文化遗产的重要途径。另一方面,通过民间艺术活动等方式来展示活态的文化遗产。每两年一届的全区滚灯大赛和民间表演艺术展演,全区民间造型艺术展览等,充分展示了丰富的余杭民间艺术资源,使一些濒危特色民间艺术通过展演重新回到民间,并促进了民间艺术队伍建设。三是开发体系,在保护的前提下,注重科学开发和合理利用,结合市场需求,造就一批农村特色文化产业。区政府已经公布了第一批中泰竹笛制作工艺和良渚玉雕工艺两个民间艺术重点产业基地,中泰乡逐步形成文化、产业、旅游为一体的“竹笛之乡”发展模式;在良渚、瓶窑重点发展以良渚文化为特色的文化旅游、美术、玉雕等产业;正在挖掘开发日本茶道之源的我区径山茶宴传统文化,以“万寿禅寺”及茶文化为主体,形成径山综合文化产业园。通过打造良渚文化、禅茶文化和运河水乡文化三个特色文化产业带,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利用的有效途径。

四、形成四个机制,探索长效举措,增强保护活力

我们感到,要使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持续、有效地推进,特别是要形成一种社会氛围,必须建立良好的工作机制。为此,我们建立了保护工作的协调机制、保障机制、人才机制、激励机制等4个机制。其中保障机制,明确区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民间艺术保护专项资金,用于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抢救、发掘、保护,明确要求各镇乡、街道适当安排保护专项资金,扶持、支持保护工作。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民族民间艺术的保护,逐步形成民间艺术保护资金的来源;人才机制方面,除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培训基层民间艺术骨干,命名民间艺术家之外,为了加强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和指导的力量,决定在区文化馆设立民间艺术指导室,区编委同意在文化馆增加2名编制人员,今年通过人才市场向社会公开招聘了2名民间艺术专职干部,即将到位;在激励机制上,计划设立民族民间艺术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民间艺术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中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这些工作机制的探索和建立,使保护工程更加系统和完善,使保护工作更有生机与活力。

五、实施五项措施,加强统筹协调,发挥社会合力

一是考核奖励。从2004年开始,把民间艺术普查和保护工作纳入区对基层文体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并把文化站开展普查和做好民间艺术保护工作的优劣与文化站干部的年终奖励挂钩。今年,对民间艺术普查工作中的10个先进单位和25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最近,区委、区政府下发文件,在对镇乡(街道)领导班子综合考核中增加了包括民间艺术保护在内的文化工作的考核比重;在对新农村建设“星级村”评定中也把民间艺术保护挖掘列入评定内容。二是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区电视台、电台、《城乡导报》等媒体,及时宣传保护工程意义、保护工作进展、普查成果,近两年共刊登、播放这方面的宣传报道120余篇,同时被《中国文化报》、《浙江日报》、《浙江法制报》、《杭州日报》等进行专题报道;并在余杭文体信息网和《余杭文体报》上开设“保护工程专栏”,让广大市民提供民间艺术的信息,讨论民间传统文化的保护。三是培育品牌。在加强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中,我们既注重总体要求,更重视品牌项目和品牌活动的培育。这几年,我们投入大量人力和资金,抓了“余杭滚灯”、“五常十八般武艺”、“乔司莲湘”、“鸬鸟鳌鱼灯”等民间艺术的发掘和培育工作。目前,全区建起了15支民间滚灯队,19个镇乡、街道建起了以“一村一品”为主体的民间艺术队伍上百支。这些民间艺术在浙江省广场民间舞蹈比赛、杭州西博会、杭州“风雅颂”民间艺术展演等比赛中屡屡摘金夺银,“余杭滚灯”参加七艺节开幕式表演,并荣获金奖。四是成果编纂。今年,我们花了一定经费和精力,已经编辑出版了《走近民间艺术家》报告文学集和《余杭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画册,对我区首批命名的33名民间艺术家,请区作家协会的作家逐个进行采访撰写,并结集成册;对13项区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制作成了画册。《余杭民间艺术大全》一书正在编纂之中,年内出版。五是搭建平台。为了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区委、区政府决定自2006年开始,以我国“文化遗产日”为核心,将每年的农历五月确定为“余杭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月”,以增强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觉性。今年首个保护月中,我们将举办民间艺术百幅图展、百人剪纸、百题竞答、民间艺人手工艺作品展销,“一村一品”民间艺术展示,以及举办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论坛等10项以市民亲近文化遗产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区委、区政府已经下发了文件,并成立了组委会,召开了有关部门协调会,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抓紧进行。

作为省保护工程综合试点单位,我们虽然做了一些探索性的工作,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与兄弟试点单位相比还有许多的不足,我们的工作仅仅是开了个头。尤其在管理模式和工作机制、传承保护等方面,仍要不断地探索和深化。为此,我们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我区文化名区建设规划和已经制定的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十一五”专项规划,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学习其他试点经验,锁定目标,立足当前,抓住重点,纵深推进,为这项功在当代、利在长远的事业继续做出应有的贡献。

200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