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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二十六、产品质量监督收费

143.什么叫质量认证?

质量认证是第三方依据程序对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给予书面保证(合格证书)。

质量认证包括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两种类型。质量体系认证的对象是企业的质量体系,认证的条件是质量体系要满足申请的质量保证标准(GB/T19001或者说9002或者说9003)要求和必要的补充要求,证明方式是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标记都不能在产品上使用,认证性质是企业自愿申请。产品证书质量认证的对象是特定产品,认证条件:一是产品质量符合特定标准要求,二是质量体系满足特定的质量保证标准(GB/T19002或19003)要求及特定产品的补充要求,证明方式是产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证书不能用于产品,标志可用于获准认证的产品上。产品质量认证分为合格认证(自愿性)和安全认证(强制性)。

144.产品质量认证的收费部门是哪些?

根据《产品质量认证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或者批准设立的行业认证委员会(以下简称认证委员会)、检查机构和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认证,可本着不营利原则向认证申请人收取认证费。

也就是说,行业认证委员会(以下简称认证委员会)、检查机构和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认证时,只可以收取必要的进行认证的费用,不得以此作为营利的手段。

145.产品质量认证收费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产品质量认证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认证收费包括:申请费、企业检查费、产品检验费、批准费(含证书费)和年金(含标志费)。

146.产品质量认证费向什么机关缴纳?

根据《产品质量认证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申请费由申请单位在递交认证申请书时向认证委员会缴纳。国家认可机构对认证、检查、检验机构的认可,免收申请费和评审费。

第七条规定:批准费(含证书费)在批准认证后向认证委员会缴纳。

第八条规定:认证证书持有者每年应向认证委员会交纳年金,年金依据计算办法计收。年金主要用于例行检查、检验和标志印刷、管理。

147.产品质量认证费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根据《产品质量认证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企业检查费按产品复杂程度、型号规格和生产规模综合考虑,依据计算公式计收。

产品质量认证收费包括申请费、企业检查费、产品检验费、批准费(含证书费)和年金(含标志费),计算办法如下:

(1)申请费1800元,我国企业按30%计收。

(2)企业检查费计算公式:5000×[1+a(m-1)]×(1+k?C1)

我国企业按40%计收。

(3)产品检验费按国家物价局、财政部规定的产品质量委托检验收费标准收取。

(4)批准费100元(含证书费)

(5)年金计算公式:(企业检查费+产品检验费)×0.5×C2(1+10%)

说明:各认证委员会应依据实际情况确定选择值,按上述计算公式制定具体收费标准。计算公式中各系数的内容和系数选择表如下:

m:产品规格型号系数

C2:例行监督检查次数

k:产品复杂系数

a:质量体系模式系数

C1:企业规模数

10%:标志印制、管理费系数

148.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的收费机关是哪些?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县以上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设置和依法授权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设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称检验机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的产品质量标准,对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

149.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的标准是什么?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本着不营利的原则制定。收费标准核算的内容包括材料费、水电燃料费、检验用房维修费、仪器设备折旧费、仪器设备维修费、管理费六项。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计算方法如下:

(1)计算项目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验的收费计算项目包括:

[1]材料费(低值易耗品):原值500元以下,使用寿命不超过一年者均列入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一次性使用的一次摊入成本,多次使用的可分期摊入成本。

材料费=消耗材料+低值易耗品分摊费用。

[2]水、电燃料费:水电燃料费是指在检验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油、煤气、煤等费用,但不包括公用采暖、照明等能源费用。

[3]检验用房维修费:对检验用房的修缮、维护费用,按实际支出分摊计入。

[4]仪器设备折旧费:原值大于500元,使用寿命一年以上,用于检验的仪器设备(包括自制的仪器设备),但不包括闲置未用的仪器设备以及不属于检验用的仪器设备。

年折旧费=仪器设备原值-残值使用年限

仪器设备使用年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仪器设备维修费:对检验用仪器设备的维护、校准费用,按实际支出分摊计入。

[6]管理费:管理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及部分管理和检验人员的工资。按上述五项之和的10%计入。

(2)计算公式

检验费用=(材料费+水电燃料费+检验用房维修费+仪器设备折旧费+仪器设备维修费)×(1+10%)

150.哪些产品质量检验形式可以收取检验费?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下列产品质量检验形式可收取检验费:

(1)县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设置和依法授权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重要生产资料,关系国计民生及人身健康、安全等产品实施的定期检验。定期检验目录和检验周期由省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确定。

(2)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对重点产品的质量进行全社会的统一监督检验(统检)。

(3)纳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验计划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验。

(4)委托检验(包括仲裁检验、新产品定型鉴定等)。

第六条规定:下列产品质量检验形式不收检验费,由下达任务的部门拨付检验费用。

(1)对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的监督抽查。

(2)未纳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验计划,由各有关部门自行下达的产品质量检验。

(3)其他不允许收费的各种形式的检验。

第七条规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数据在有效期内实行共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已经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免予其他检验,免收检验费。

已经颁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在发证之日起一年内实施检验的,免收检验费。

已经进行过监督抽查的产品,自抽查之日起半年内实施其他检验的,免收检验费。

151.检验机构发生错误时应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受检单位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复验,其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规定:由于检验机构的责任,未按规定的期限出具检验报告的,超出规定的时间5~10天的减收检验费的10%~30%;超出规定时间11~20天的减收检验费的30%~50%;超出规定时间21~30天的减收检验费的50%~100%。

第十三条规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果发生差错,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应根据具体情况减收或者免收检验费。

第十四条规定:由于检验机构的原因,造成样品丢失或损坏,需重新抽样时,其检验费和样品费均由检验机构支付。

第十五条规定: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各种学会、协会不得向企业和检验机构收取任何形式的管理费、手续费。

152.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的项目及标准是什么?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国家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收费的项目及标准如下:

(1)申请费。是认证机构受理申请人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费用。申请费收费标准为600元。其中,受理境外申请,由于支付通讯费用相对较多,另收通讯费500元;非中文资料另收翻译费1000元。

(2)产品检测费。是产品检测机构按照产品认证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的费用。产品检测费按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1992]价费字49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1992]价费字496号文件没有规定收费标准的检验项目,暂由你委按照补偿检测成本的原则核定收费标准,报我委备案后实施。检测成本主要包括检测人员经费、材料费、水电燃料费、检测用房维护费、仪器设备折旧费、管理费等。

(3)工厂审查费。是认证机构按照认证产品的工厂审查要求所进行的文件审查、现场审核和出具工厂审查报告的费用。工厂审查费收费标准为每个监督审核员每个工作日3500元。具体所需监督审核员的人数和审查的天数(人,日数),由你委根据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严格核定,报我委备案后实施。对获得国家认可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的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一般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查,不收相应的审查费。考虑到认证的交通费用差别较大,按照国际惯例,审核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认证的申请人负担。认证机构不得向认证企业收取食宿费。

(4)批准与注册费。是认证机构对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进行评定,颁发认证证书的费用。批准与注册费(含证书费)收费标准为每次800元。

(5)监督复查费。是认证机构根据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规定的复查内容,对认证企业进行监督复查所发生的费用,具体包括工厂审查费和抽样检测费。监督复查费按不超过认证时的工厂审查费和产品检测费的各25%收取。但对涉及认证产品扩展和变更的监督复查,其工厂审查费和产品检测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6)年金。是产品认证批准注册后的保持、责任风险、提供相关信息和处理申诉、投诉及争议等的费用。年金标准为获证产品每件400元。

(7)认证标志费。是认证标志制作和实施管理的费用。分为标志费或标志批准使用费两种。对按规定直接使用认证标志(CCC)的,收取标志费。标志费的具体收费标准为:8毫米标志每枚0.07元;15毫米标志每枚0.14元;30毫米标志每枚0.28元;45毫米标志每枚0.52元;60毫米标志每枚0.56元。对经认证机构批准在产品或包装上自行印制或模压标志的,收取标志批准使用费。标志批准使用费收费标准为每一种标志使用形式每年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