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朱成玉
一生一世,男人始终怀揣着他不灭的心愿:为自己的女人买一枚戒指。
他偷偷地攒“私房钱”,他很穷,只能从牙缝里省出钱来,而且还不能让她知道。哪怕是大热的天,他疾走在路上,口渴得嗓子直冒烟,他也不会停下来,去路边的小摊上买一根雪糕或者一瓶矿泉水。在那些难走的地方,他竟然会脱下鞋子,在人们诧异的眼神里赤脚走过,他只是想延长一下鞋子的寿命。
就这样,他积攒下的一枚枚角币里饱含着他的汗水和对自己女人的爱。
那个时候,流行戴戒指。嫁了人的女子,纤纤玉指上全都金光闪闪,闪着炫目的骄傲,向人美丽而幸福地证实着,自己已套上了婚姻的“紧箍咒”。而他很穷,婚礼上招待了一次客人就让他负下了很多债务。他只能在街边的地摊上给她买了一枚廉价的玻璃戒指,她却依然把它当成了翡翠,当成了珍珠,因为是他送的。他心里总觉得对不住她,那些遗憾在他心里生根发芽,常常使他又痛又痒。
更让他心痛的是,洗衣服的时候,那个玻璃戒指碎了,把女人的手指割出了血,也在他的心里扎了很多个小孔,向外涌着他对女人的疼惜。他把女人的手指含在嘴里,对她说,再也不让她戴这种会割手的戒指了。
他偷偷地去那个首饰店,在柜台前驻足不前。他的眼睛闪闪发光,他看到一枚最小的戒指,小巧玲珑,精致异常,确切地说,那只是一枚指环,上面嵌着一颗很小很小的心。那是所有戒指当中最轻的一个,只有三克重。他盯着看了许久,小心翼翼地向售货员打听价钱。五百元,售货员报出的价格差点让他打了一个趔趄,对于他,那是一个天文数字。
就是从那天起,他发誓要攒钱买下那枚金戒指。他不止一次地在脑海中想象妻子戴上那枚金光闪闪的戒指会是怎样的美丽,怎样的别有一番风情。他加班加点地工作,每天都哀求车间主任多给他分配点活,他以一顶三,渐渐地,厂子里知道他大名的人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他的别名“拼命三郎”。
每隔几天,他就会去那个首饰店看看,他担心那枚戒指被人买走。每次都悬着心去那个柜台前,然后松口气,自言自语地说,还好,你还在。他与那枚戒指似乎在冥冥之中签下了某种契约,在他眼里,那枚净重三克的戒指,宛如一个身世悲凉的青楼女子,正含着哀怨的眼神,等着他来为她赎身。而他依旧是提心吊胆地来,依旧是满怀怅惘地离开。为此,他受到了保安们格外的眷顾。
两年后,他和她结婚纪念日的时候,他终于攒够了钱。他把自己好好收拾了一番,他要去首饰店,替那个让他心仪已久的哀怨“女子”赎身。可是还没等出门,他就看见了从岳父家里急匆匆回来的妻子,她明显憔悴了许多。原来是岳父病了,急需用钱,她着急上火,趴在他肩头哭哭啼啼起来。他犹豫了一下,从兜里掏出那五百元钱,递给她:“先给老人治病要紧。”“哪里来的钱呢?”女人一边擦着眼泪一边问。“厂子效益好,给咱发的奖金。”他随口撒了个谎,搪塞道。不久,他的这个谎言竟带给他极大的讽刺,厂子里又给了他一笔钱,三千元,但不是奖金,而是与厂子买断劳动合同,厂子一次性付给他的安家费。
他下岗了。
人下岗了,心不能下岗。他用自行车改装了一个“倒骑驴”,在车站给人家搬搬货什么的,空闲的时候,就在路边支个摊,给人家擦擦皮鞋。除了养家糊口之外,他还在偷偷地攒钱,因为那个梦想像影子一样纠缠着他,让他寝食难安。就在下岗的当天,他还去看了那个戒指,她还在,躲在暗暗的角落里,充满哀怨。
那个小小的金光闪闪的圆环,已经把他的心套得牢牢的。
日子一路走来,虽然艰难但总算值得期待。他们开了一家小饭馆,生意还算不错。他也终于偷偷攒够了钱,在和女人结婚十周年的日子里,他终于可以圆他的梦了。可是等他去那个首饰店的时候,那枚戒指已经不见了。那个净重三克的戒指呆过的地方,换上了一枚白金的戒指,闪着更加耀眼的光。他不敢看,怕被它刺伤了眼睛。他的魂仿佛都丢失了一般,摇摇晃晃地走出来,满心里全是深深的遗憾和对自己的无能产生的忿恨。
那枚最轻的戒指,净重三克。却花了他那么多的时间去梦想,去奢望。最轻的戒指成了他心底最深的遗憾,最重的爱。
结婚十周年,女人炒了他最喜欢吃的几个菜,烫了一壶酒,陪他喝了一小盅。看着女人红扑扑的脸,他忍不住和女人说起这件遗憾的事情。女人站起身,从柜子里取出一个红包,一层一层地打开,里面赫然躺着一枚戒指,正是他看中的那枚,很轻,只有三克重。
“我早就知道你在偷偷地为我攒钱买它,我一直在等待着,可是前几天我去首饰店,发现有人要买它,我就私自做主,用咱家的资金买了它。我不想让你这十年的心思,成了泡影……”
他的泪水夺眶而出。下岗的时候他没哭过,蹲在车站,连续几天拉不到活,他也没哭过,但现在,无论他怎样控制自己,也阻止不了泪水流淌。他抚摩着那枚暗恋了那么久的戒指,它小巧玲珑,精致异常,上面有颗小小的心。就是它,他动情地说,来,我给你戴上。
女人柔柔地将手递过去,可是他们都尴尬地发现,由于长期的劳作,女人的手指已经粗糙,无论他怎样使劲都无法为妻子戴上那枚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