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经过逻辑思维,人们才能达到对具体对象本质规定的把握,进而认识客观世界。
逻辑思维是人脑对客观事物间接概括的反映,它凭借科学的抽象揭示事物的本质,具有自觉性、过程性、间接性和必然性的特点。逻辑思维的基本形式是概念、判断、推理。逻辑思维方法主要有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以及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等。同形象思维不同,它以抽象为特征,通过对感性材料的分析思考,撇开事物的具体形象和个别属性,揭示出物质的本质特征,形成概念并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来概括地、间接地反映现实。
逻辑推理有两个最基本的工具,即归纳和演绎。逻辑学按照其推理过程也可以划分为归纳逻辑和演绎逻辑。归纳和演绎是逻辑学中基础的基础,是指由一系列的具体事实当中概括出一般性原理。演绎,是由一般性的原理推演出个别情况下的结论。归纳和演绎的根本区别在于前提与结论联系的性质不同。在演绎逻辑中,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必然的,即前提为真时结论必定为真。
举例来说:有A、B两岛,A岛的人都说真话,B岛的人都说假话,但是你并不知道这一情况,一天你打算到这两个岛上去观光,正好迎面走来一个人,你不知道他是来自A岛还是B岛,若是要你问他一句话以判定他是来自哪个岛,从而也能判定他是哪个岛上的人,你该怎么办?遇到这样的问题,其实你只需要问一个真实的问题就可以了,比如,你是男还是女,这个问题的答案你很容易鉴别,因为你一看就知道对方是男还是女。如果,对方回答的和你观察的是一致的,说明他说真话,那就是说他是A岛的人,如果相反,那就说明他是B岛的人。
归纳逻辑和演绎逻辑都是我们分析问题的重要工具,演绎逻辑自不必说,客观世界的许多必然规律我们是必须遵循的,而对归纳逻辑的把握难度更大,人们在现实生活当中的许多决策都是基于对信息的归纳和判断,信息的全面性、正确性影响着决策的成败,而且随着具体条件的变化,其逻辑链条也可能会发生变化,从而产生更多的不确定因素,风险随之发生。尤其在各个竞争领域当中,参与竞争的每一方都试图通过把握竞争的条件和环境变化规律,以此做出判断,制定出己方的应对策略,这就是运用归纳逻辑的过程。而对方如果深谙知己知彼的竞争原则,则会极力隐蔽自己的行动规律,甚至制造假象诱使对方做出错误的判断。
在思维实践当中,有的人看问题高瞻远瞩,有的人看问题目光短浅,这就在于他们思维能力的不同。也就是思维精度和思维深度的不同。逻辑思维的精度与逻辑思维的深度是相辅相成的,假如逻辑的精度不够,在某一环节上出现严重误差,则其深度越深,偏离主题越远。就如下棋一样,棋手之间的较量除了在于对局双方对棋艺知识掌握的程度外,再就是看双方的思维能力了。下棋首先要看谁的算路深远。谁能对棋局进程有更为长远的判断和运算,对对方所运算不到之处做精确判断,谁就容易在对局中掌握主动权;但这一运算过程必须保证高度的精确性,如果在思路中有破绽,则反倒会给对方留有可乘之机。因此,高明的棋手对弈时,在对棋局进程做出较为深远的可能性估计的基础之上,其对下一步走法的选择是以判断的精确性为基准的,假设棋手大致判断出10步棋以后的局面,但其较为精确的判断是5步棋,那么一般情况下,棋手不会以5步以后的判断为主要参照,因为在判断不精确的情况下,有许多变数不能掌握,棋手不会作为主要的行棋依据。
逻辑思维的培养一般要从四个方面人手。即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同一律是指在研究一个问题时,不允许偷换概念或转移论题。举例而言就是,很久以前,有个县令上任伊始,便在堂上高悬一副对联:“得一文,天诛地灭;徇一情,男盗女娼。”打官司的富贵人家相信“有钱能使鬼推磨”,于是把金钱送给这位县令。这位“清官老爷”。照收不误。有人不平,当面问县令:你接受贿赂,怎对得起对联上的誓言呢?”县官非但不觉羞耻,反而振振有词:“我没有违背誓言,因为我所得的不是‘一文钱’,受贿徇情也非‘一次’呀!”面对这个无赖的县官,那人无言以对。从逻辑上看,这个县令的诡辩就是在利用同一律——偷换概念。
矛盾律是指在研究一个问题时,不能做出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而要前后一致,互相统一。成语“自相矛盾”这个人人皆知的寓言中卖矛又卖盾的那个人,被人问得无言以对,就是因为他的两个判断互相矛盾,无法自圆其说。
排中律是指在研究一个问题时,不能同时否定或肯定两个互相矛盾的事物,而要正确地选择其一。比如,一位姑娘对众多的求婚者说:“这里有三只盒子,一只金盒子,一只银盒子,一只铅盒子。每只盒子上写着一句话:金盒上写的是‘肖像在这里’;银盒上写的是‘肖像不在这里’;铅盒上写的是‘肖像不在金盒里’;三句话中,只有一句是真的,谁能猜中我的肖像放在哪一个盒子里,我就嫁给谁。”有一位猜中了,他运用的是排中律的知识。他看到铅盒上写的那句话与金盒上的话是互相否定的,是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根据排中律,在互相矛盾的两个判断中必有一真。根据题意,只有一句是真话,而这句真话只能在这互相矛盾的两个判断之中。因此银盒上的那句话一定是假的。既然银盒上的话“肖像不在这里”是假的,当然就可以判定肖像放在银盒子里。
充足理由律是指任何判断和论证,只有当它有充分的理由和根据时,才能是正确的,合乎逻辑的,才能具有论证和说服的力量,可作判断和论证根据的充足理由有三种来源:一是明显的事实。如“这个教室有两扇门”,是明显事实,无须别的理由加以证实。二是公理。公理就是不加证明而公认为正确的命题。如“全体大于部分”,“两量各等于第三量,则此两量相等”这类的判断,都不需要论证。三是既得的规律、原理的学说。在各种学科中可凭借大道理推出小道理,凭借旧的,已被证实的定理、法则推证新的,前所未有的命题。
我们可举这样一个例子:“铜是电的良导体。”我们可用两种方法证明:即用实验方法,通电流于铜线;或用纯粹逻辑的推论方法。凡金属都是电的良导体,而铜是金属,所以铜是电的良导体。
有人说话、写文章颠三倒四,模棱两可,自相矛盾,有的人面对巧言诡辩,无力分辩,盲目附和,这也与逻辑知识贫乏有关。这都与犯了逻辑错误、缺乏逻辑修养有关。有的人遇到复杂情况,好比乱麻在手,“剪不断,理还乱”;而有的人却条理分明,纲目清楚;有的人思想迟钝,紧急关头举棋不定;有的人却能迅速做出恰当的判断。这种思维快慢之差,也反映了人们逻辑修养的深浅。逻辑思维能力是人思考、说话、写文章必不可少的能力。经常运用逻辑知识思考分析实际问题,逻辑思维能力就能越来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