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改革没有回头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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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警惕公共利益被异化

一、公共利益被异化是公共治理病态的表现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关公共利益或者公众利益的概念被广泛地使用。但究竟什么是公共利益或公众利益,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人民利益以及政府利益之间有什么关系,这或许是很多人并没有深究过的。其实,所谓公共利益,就是指涉及大多数人利益的利益。换句话说,当一个事情关系到多数人利益的时候,就自然上升为公共利益。比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公共政策、环境、社会秩序以及公共设施等,都属这一范畴。

公共利益与国家利益、人民利益在本质上是契合的。因为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捍卫国家的政治经济利益,都与人民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也毫无争议地成为社会的公共事务,涉及公共利益。但这只是问题的一面。实际情况是,无论是国家利益、人民利益还是公共利益,都是需要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和具体路径来实现的,因此,作为国家的代表,政府在实现公共利益方面就会扮演重要角色。而政府说到底是由一个个具体的公职人员组成的,人是有利益诉求和情感表达的,如果政府及其官员缺乏严格的自律,不能有效地控制自身的行为,公众又没有足够的手段来约束政府,这就可能出现我们所说的公共利益被异化的可能。而这种异化的过程,往往是在政府打着维护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幌子,或者以追求公共利益的形式来进行的,因此,公共利益被异化,常常是与政府谋取自身的特殊利益联系在一起的。一旦这种异化的过程被加速或放大,就必然使公共治理呈现出严重的病态现象,从而会激化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冲突,导致严重的社会和政治危机。

二、政府与民争利,是公共利益被异化的直接产物如果说笔者上面的分析主要是针对公共利益被异化的一般现象的话,对于中国公共治理的现状同样不能令人乐观。之所以有这样的担忧,绝不是要否定我国政府在实现公共利益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也不是说这种公共利益被异化的现象成为政府管理的主流,而是说我们必须要高度警惕公共利益被异化这种现象。因为大量的事实已经证明,无论是群体性事件频发、社会矛盾凸显,还是政府公信力下降等,几乎都与公共利益被异化有关。而公共利益被异化在现阶段的直接的表现,就是被民众广泛诟病的政府与民争利的行为以及得不到有效约束的公权力的滥用。

比如,少数地方政府在土地征用与出让中,常常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强行从农民手中征用土地,由于补偿不合理,把农民排斥在获取土地增值收益之外,从而形成对农民的剥夺,导致群体性事件不断上升。还比如,政府在竞争性领域创办的某些国有企业,助长国有企业的垄断地位,甚至出现了垄断行业吞吃全民福利这样的现象。

有资料显示,2008年,全国在垄断行业就业的人群,只占全国就业人群的8%,但却拿走了全国工资福利的一半,其问题的严重程度,令人瞠目。

政府外部与民争利的问题,也助长了内部公共利益被异化的管理行为。其突出表现是,政府过度关注自身的福利待遇,追逐特殊经济利益,使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的问题日益突出。少数政府部门甚至利用手中的规则制定权,又将部门利益法定化或者个人化,从而导致公共政策制定天平的变形和扭曲。难怪有人尖锐地指出,我们的一些政府部门的公共政策制定实际上已经被强势利益集团所俘获,甚至变成既得利益集团攫取钱财的工具。

三、通过改革遏制公共利益被异化,是当务之急公共利益被异化以及政府特殊利益行为的膨胀,其后果是十分严重的。从市场经济的发展来看,公共利益被异化造成严重的市场垄断,破坏公平竞争的环境;从公共政策的制定来看,公共利益被异化使政府政策的公平、公正受到质疑;从权力的运行来看,公共利益被异化导致了公权力的滥用,滋生严重的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使政府的公信力下降。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防止公共利益被异化,将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中务需高度重视和解决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