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芳先生:
先生问我对于基督教的意见,我现在用最老实的话奉答如下:
(一)我认耶稣基督是一千九百年以前一个倡导博爱、平等、牺牲各主义的伟人,他并且能自己实行。但我只相信他是一个木匠——约瑟——的儿子,绝对不相信那“圣灵感生”的话。
(二)基督教义中最精要之点,我以为是《马太福音》
第五章的《山上垂训》。托尔斯泰把它定为——勿愤怒,勿奸淫,勿起誓,勿以暴制暴,爱你的敌人五大教律,用文艺——戏剧和小说——来详细说明此理,已将基督教的根本要旨发挥尽致,更无余蕴。
(三)凡《新约》中种种不合科学的话,我认为是一千九百年以前的人的知识,我们现在不可再去崇信遵守它,但也不必去谩骂排斥它,——因为一千九百年以前的人只能有如此的知识,——尤其不可用近代发明的新科学去附会它。
(四)《新约》中对于道德的见解,有不适用于现代社会的,我们也不可再去崇信遵守它;因为道德不是固定的,是应该“因时制宜”的。《新约》中的道德见解是一千九百年以前的人规定的,正如《论语》中的道德见解是二千五百年以前的人规定的;拿现代的眼光来评判他们,虽未必一无可取,但决不是完全适用的。
(五)耶稣基督虽是一个能实行博爱、平等、牺牲各主义的伟人,但千余年来的基督教徒能实行基督教义的却很少很少。其故由于他们只知崇拜基督,遵他为“上帝之子”,而不敢以基督自居。我以为基督的可佩服,是由于他打破旧习惯,自创新说,目空一切,不崇拜谁何的革命精神;基督教徒不学他的革命精神,却一味去崇拜他,这真是基督的罪人。
(六)我对于《旧约》,认他是古代的历史和文艺,与基督没有多大关系,正如中国的《六经》,也是古代的历史和文艺,与孔丘没有多大关系一样。
总而言之,我承认基督是古代一个有伟大和高尚精神的“人”,他的根本教义——博爱、平等、牺牲——是不可磨灭的,而且是人人——尤其是现在的中国人——应该实行的;但他究竟是一个古代的人,是一个世界尚未交通时代的人;他的知识和见解,断不能完全支配现代的社会。我们对《新约》,应该用历史的眼光去研究,不要有“放诸四海而皆准,行之万世而不惑”的观念。
我的朋友陈独秀先生做过一篇《基督教与中国人》,登在《新青年》第七卷第三号中。我对于他这篇文章的话,句句都以为然。现在抄他最重要的几段:
我们今后……要把耶稣崇高的伟大的人格和热烈的深厚的情感培养在我们的血里,将我们从堕落冷酷黑暗淤泥坑中救起。
中国社会麻木不仁,不说别的好现象,就是自杀的坏现象也不可多得,文化源泉里缺少情感至少总是一个重大的原因。现在要补救这个缺点,似乎应当“美”与“宗教”来利导我们的情感。离开情感的伦理道义,是形式的不是里面的;离开情感的知识,是片段的不是贯串的,是后天的不是先天的,是过客不是主人,是机器柴炭不是蒸气与火。“美”与“宗教”的情感,纯洁而深入普遍我们生命源泉的里面。我主张把耶稣崇高的伟大的人格和热烈的深厚的情感培养在我们的血里,就是因为这个理由。
基督教的“创世纪”“三位一体说”和各种灵异,大半是古代传说的附会,已经被历史学和科学破坏了,我们抛弃旧信仰,另寻新信仰。新信仰是什么?就是耶稣崇高的伟大的人格和热烈的深厚的情感。
我们应该崇拜的,不是犹太人眼里四十六年造成的神殿(《约翰传》二之二十),是耶稣心里三日再造的比神殿更大的本尊。我们不用请教什么神学,也不用依赖什么教仪,也不用借用什么宗派;我们去敲耶稣自己的门,要求他崇高的伟大的人格和热烈的深厚的情感与我合而为一。
耶稣教我们的人格情感是什么?①崇高的牺牲精神;……②伟大的宽恕精神;……③平等的博爱精神;……这就是耶稣教我们的人格,教我们的情感,也就是基督教的根本教义。这种教义,科学家不曾破坏,将来也不会破坏。
我的朋友周启明先生做过一篇《宗教问题》,登在《少年中国》第二卷第二一号中。他这篇文章是泛论一切的宗教,但我以为拿他来专论基督教,更觉切合,现在抄他几句结论:
将以上的话,总起来看,觉得文学与宗教确是相合的。所以觉得宗教无论如何受科学的排斥,而在文艺方面仍然是有相当的位置的。这并不是赞扬宗教,或是替宗教辩护,实在因为他们的根本精神确是相同。即便所有的教会都倒了,文艺方面一定还是有这种宗教的本质的情感。至于那些仪式当然不在我们论断之列。
我因为陈周二先生这几段话,字字都是我要说的,可是我的文笔太坏,不能说得那样精细,而且二先生已经先我而说了,我所以就把他们的话抄来当作我的主张。
我还有几句要忠告中国现在的基督教徒的话:你礼拜上帝和奉行种种教仪,在我个人的主张虽然认为这是“莫须有”的,但你们既受洗礼,既做教徒,当然服从教仪,就这一点论,我是不来反对的。可是我要请你们千万不要拜那宗法遗毒的祖宗牌位!千万不要拜那主张忠孝的孔丘!千万不要再拜那杀人魔王的关羽和尽忠报国(君的国)的岳飞!(此外如拜灶君,拜土地,拜兔儿爷,拜吕纯阳,拜济颠僧,……这种蒙昧下愚的举动,我想基督教徒决不至于干出来的。)有人说:“基督教徒做民国的官,应该服从民国的法律,就应该祀孔祀关岳。”这是什么话!请问民国的约法上曾经规定要祀孔把关岳吗?什么“丁祭”“戊祭”这类鬼把戏,都是国贼袁世凯等人的非法行动!基督教徒真要守民国的法律,那就绝对不应该去把孔祀关岳!
钱玄同一九二二,二,二三。
(本篇发表于1922年4月号《生命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