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斯波克育儿经:世界育儿之父教你养育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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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认识宝宝的偷窃行为

在宝宝1~3岁的时候,他就会懂得不去玩容易打碎的一些物品,因为它们是属于父母的。如果他拿了一个哥哥或是姐姐的玩具,他们就会将它从自己的手中夺过去,因为哥哥或姐姐认为那东西是他们自己的,并不属于他,并冲他大喊“这是我的!”当一个一两岁的宝宝试图占有另一个宝宝的玩具,并将它带回到自己的家中时,这显然构不成是偷窃。我之所以会提到这一点是因为我想告诉父母们,不要因为宝宝做了这些大人们认为不该做的事情,而让宝宝产生们产生罪恶感,不要过分向一个幼小的宝宝灌输个人财产的神圣性和不可侵犯性。你只需要说:“宝宝想要它,所以,将它留了下来。”

当一个宝宝试图使用另一个宝宝的东西,而另一个宝宝又不同意时,我的方法是最好让他们自己先争夺一会儿。因为让他们学会保护和维护自己的权益是一件很好的事情。通常,拥有这个物品的所有权的宝宝,会有更强烈的保护自我财产和物品的意识,也因此会造成在社会上有更多的争夺者,但是,如果拥有物品所有权的宝宝,总是在争夺中处于下风或是受到欺负,可能就需要父母出面来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和问题了。父母可以不经意地介入到两个宝宝的争夺中,并拿回被抢去的玩具,但是,没有必要对抢玩具的宝宝进行任何的责备。

到了3岁的时候,大多数的宝宝都会开始对其他同龄的宝宝产生足够的友爱之情,并且可以在与小伙伴一起玩耍的分享游戏中获得很多的乐趣。但是,父母的鼓励会对他们造成非常大的影响。你可以说:“查理先坐到了那车上,彼得来从后背推他,之后彼得再坐上去,查理又来推。”“玛丽先将那个球扔给了彼得,彼得再将那个球扔给了玛丽。”对于3岁的宝宝们来讲,这种分享是一种新的令人兴奋的体验。宝宝刚刚萌生的社交兴趣使他能够从中获得很大的乐趣。只需要些许不多的鼓励,宝宝就不会觉得分享意味着是自己的东西被剥夺了。这是他们能从中得到乐趣的一种新的和更加成人化的游戏方式。

这类偷窃行为是那种在对偷窃行为完全没有办法进行容忍的严格家庭中长大的宝宝进行的行为。当然,这与另一类的偷窃行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和不同,例如剥夺感、对兄弟姐妹的嫉妒以及其他的焦虑和憎恨等,这些都有助于解释宝宝们的偷窃行为。但是,在我当兼职校医时,曾接受过教师们关于各类问题的咨询,其中有两个普遍存在的问题和因素,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这些宝宝的年龄大多数是4~6岁,而且没有一个是教师认为的在学校里是受欢迎的宝宝。

我把4~6岁看成是一个宝宝由于某些下意识、复杂的原因,而正在脱离其幼儿早期对父母的强烈依恋,对同性父母的模仿和崇拜,对异性父母的爱恋,为了安全感而对父母极其的依赖的阶段。此时,他正在为自己寻找一个更加独立化的和成人化的位置。他希望模仿同龄宝宝而不是自己的父母,渴望与一样性别一样年龄的其他宝宝,建立亲密友谊的关系。

帮助宝宝从一个原本是父母的小孩子,逐渐向独立的儿童开始靠近——在大约6岁的时候,是一个转变时期,宝宝可以变得很容易就交上好朋友。他与朋友们的亲密的关系有助于弥补他与父母之间渐渐失去的亲密关系。我认为,那些不擅长轻松地交朋友的4~6岁的宝宝便可能会不由自主地陷入“荒岛”的境地。他们虽然在一定的程度上,已经脱离了自己的父母,但是,他们还没有与其他人建立起同样温暖的关系。这种爱的缺失会使宝宝们,不得不用更加强烈的物质占有欲来进行弥补。

这个年龄的宝宝所偷的东西,也正好证实了这个论述和观点。教师可能在班里早已说过同学们自己桌子上的那些装的饰品,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有着很特殊的意义,因为一些画片这可能是一个好朋友送来的礼物。画片是同学与同学之间增进友谊的一种主要手段,并且是被同学们羡慕和嫉妒的一个理由和基础。有时一个宝宝偷了钱会用来买糖果吃,并分发给其他的宝宝,希望以此与他们来建立友谊。或者他也可能直接给同学们分发1毛钱和5分钱的硬币。

偷窃的理由:

1.建立自己的秘密。5~6岁的宝宝在自我意识方面,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由于他们的思想和行为总是受到父母的限制和控制,所以,他们感到极大的不满足。于是,他们就想自己为自己保有一个秘密,而当宝宝们选择了一个不恰当的方式时,不良行为便可能出现。如从朋友家里顺手拿一件自己喜欢的小东西,但不让其他人发现。宝宝们为了计划实施和完成这些“挑战”,有时会费尽心机,不像3岁的宝宝可能只会有一秒钟的冲动。

2.攀比心理。别小瞧了5~6岁的宝宝,当看到和他要好的朋友都拥有某件玩具,而他自己却没有时,他的心里会很不好受,会有一种失落感。再加上,在日常生活里各种形式的商业广告的鼓噪,拥有新潮玩具似乎成了宝宝们生活里的必需,“偷”这种看起来直接和简单的方式,便能够让宝宝成为潮流中的一员。

当发现自己的宝宝有偷窃行为时,父母没有必要严厉地斥责他,或是使他觉得从此再也没有脸面得到父母的理解和爱,这种做法是显然是不明智的。父母也最好不要提出这样的问题:“这是你偷来的吗?”这只能促使宝宝编造谎言来为自己进行辩护,而起不到任何教育他改正错误的作用。要想向宝宝清楚地表明他的偷窃行为是绝对不被允许的,你要做的第一步就是立即将偷来的物品归还给失主。无论是让宝宝自己去还,还是父母陪着宝宝一起去。如果由于宝宝感到羞愧难当而不得不由自己的父母代为说情时,那么,你只需说为自己的宝宝感到很抱歉,并且不会再让类似的事情发生就可以了。

斯波克博士箴言:

许多父母对宝宝的偷窃行为非常敏感,认为宝宝偷了他人的东西就是学坏了,会感到非常的愤怒和不理解:自己家里又不缺那些东西,为什么要去偷呢?宝宝在很多情况下对什么是你的、什么是我的这些概念分不清,所以,他只是会认为“只要是我喜欢的就是我的”,但是通过教育,3岁以后宝宝就会渐渐地具有物权的概念,他们会知道什么东西是别人的和什么东西是自己的,这时候就会知道拿别人的东西就具有“偷窃”的性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