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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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宗旨的根本体现,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就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能否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直接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从生死存亡的高度认识党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价值取向。立党为公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原则。“相信谁、依靠谁,是否始终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是区分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的分水岭,也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试金石。”立党后,才会坚持执政为民。

执政为民就是指党要相信群众、为了群众,党的一切活动都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执政党必须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执好政、为好民,才能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发挥好自己的执政职能。

忠实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本质特征。正因为这样,党才成长为当代中国的脊梁,成为中国的象征和希望。中国共产党几代领导集体,在中国不同发展时期,践行着同样的群众路线,开辟着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新历程。毛泽东在他一生的伟大实践中,历来都相信和尊重群众的历史作用和首创精神,在领导中国革命的实践中,为我们党确立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邓小平在领导改革开放的实践中,相信群众,尊重群众,依靠群众。在他看来,“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新时期,江泽民提出,中国共产党要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这就把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也是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党执政后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而且苏共等党执政失败的教训也说明,执政党容易脱离群众。这是因为:执政党手中有权,有资源的调配权,容易站在群众之上发号施令,依令行事,抛开群众;由于执政,容易在党组织和党员身上滋长骄傲自满情绪,只能听人奉承赞扬,听不得别人批评,最终必定脱离群众;有些党员干部以权压人、以权枉法、以权谋私,导致党内腐败案件频繁发生,更是直接败坏了党群关系。

中国共产党对于执政以后容易脱离群众的倾向有着高度的警惕。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就提醒全党,要警惕骄傲自满、以功臣自居的情绪滋长,要求全党务必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我们绝不当李自成”。在党的发展史上,曾不断通过整党整风学习运动,来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使党和人民群众长期保持着良好关系。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社会发生了多样化的变化,党群关系也出现了新问题。如何认识和解决这些问题,始终保持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是我们党成为执政党的最重要经验,更是需要我们在新的实践中高度关注和不断解决的紧迫问题。这是因为:第一,一切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马克思主义政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为民族、为国家利益而奋斗的,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中国共产党只有始终坚持唯物史观,把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统一起来,把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统一起来,才能把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与实现人民利益统一起来,充分展示马克思主义政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特征。如违背了这一规律,必然会脱离群众,会被人民群众所抛弃。第二,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中国共产党战胜各种困难,不断取得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的主人,是真正的英雄,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历史经验已反复证明了这一点。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主体,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者,是社会发展进步的推动者,是决定我国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无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还是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加强,都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第三,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能否长期执政的关键所在。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是人民,人民的信任、支持和拥护始终是党执政的最为宝贵的基础。我们党能不能长期执政,从根本上讲,取决于人民对党的认同感和信任感。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能只是停留在口号上,而应该从具体工作做起。目前要做的紧迫的事情是:首先,必须从完善遏制腐败的制度上取信于民;其次,要根据群众的现实需要,多点快点出台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最后,要从减轻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负担的基点出发,按照“小政府、大服务”的要求,通过精兵简政,裁撤、合并执政机构,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政人员,降低官员的比例,切实减少执政开支。只要共产党真正心为民所想,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就会赢得人民的信任、拥护和支持,就能同人民群众始终保持血肉联系。

2.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目的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强调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并不是说不重视人民群众现阶段的利益要求。根本利益的实现必须立足于现实,只有现阶段的利益得到很好保障,长远利益才能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得到实现。党执政为民就是依靠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通过制定和执行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方针政策与规章制度,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物质利益的多样化和不同的利益要求,各种不同利益关系都需要党加以正确处理。在处理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时,党面临着的根本课题,是能否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应着重把握这样几个基本原则:第一,必须考虑并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利益要求。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最紧要和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它始终关系党执政的全局,关系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全局,关系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和社会安定的全局。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是由各方面具体利益构成的。为了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党要重点处理好以下三方面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利益多样化和根本利益的关系。制定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时,基本着眼点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改革开放实践中,要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共同享受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成果,把他们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同时,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把一切积极因素都调动凝聚起来。二是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利益关系,做到以大局为重,局部服从大局,不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三是正确处理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改革开放使多数人得到实惠,使国家强盛了,民族繁荣了,但是也使部分人的利益暂时受到了影响,这是改革不可避免的代价。党既要做好这部分人的思想认识工作,又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现实中的生活困难,把关心群众同引导群众正确认识改革结合起来,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正确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用改革发展的成果来解决利益矛盾问题。第二,妥善处理与兼顾不同阶层、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关系。改革以来,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并正在发生着重大变化,新的社会阶层广泛产生,各种利益矛盾也错综复杂,如何把多元化的社会利益群体整合在党的领导下,党的理论、方针、政策,要尽可能地反映和体现出各方面的利益要求,尽可能地赢得社会各利益群体的拥护和支持,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获得执政的社会基础,巩固执政地位。党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群众共同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既维护了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又兼顾了其他各阶层、各方面的利益。第三,切实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一切为了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能只停留在纸面上,而必须落实到解决人民群众生产和生活的实际问题中。2003年7月1日胡锦涛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了“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精辟论断。凡是群众的事情,即便是柴米油盐问题,也关系到群众的生活和切实需要。如何对待这些事情,关系到群众的实际利益,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地位和形象,当然就都不是小事。党的干部、党的组织必须满腔热情地为人民排忧解难,不遗余力地为群众办事,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的关爱,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本质所在。其最终目标是要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获得个体的解放,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党执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党执政的过程也就应该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的过程,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过程也就应该是人民群众利益不断得到增长的过程。只有这样,立党才能立得稳,执政才能执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