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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社会契约论》

作者:让·雅克·卢梭于1712年出生于瑞士的日内瓦。他出生后不久母亲便离开了人世。卢梭十岁时,父亲被逐放,离开日内瓦,留下了孤苦伶仃的儿子。1728年卢梭十六岁时,只身离开日内瓦。卢梭长年做临时工,他默默无闻,到处谋生,漂泊四方。1750年卢梭由于论文《论科学与艺术是否败坏或增进道德》一举成名。随后他又写出了许多其它著作,包括《论不平等的起源》,《埃罗伊兹的故事》,《爱弥尔》,《社会契约论》和《忏悔录》等,所有这些著作都提高了他的声望。1778年他在法国埃及迈农维尔去世。

成书时间:1762

类别:政论集

内容导读

让·雅克·卢梭(1712-1778)是18世纪法国杰出的启蒙思想家、古典自然法学派中最激进的民主主义者。他的法律思想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他信奉天赋人权说,认为人类最初处于“自然状态”时人人是自由平等的,这是天赋的权利,只有私有财产的确立才导致不平等的产生。作为他的著作之一的《社会契约论》是卢梭政治法律思想的比较全面的概括。

卢梭生活在十八世纪后期,随同法国大革命,欧洲思想界弥漫着浪漫主义思潮。这一思潮最初发端于文学艺术领域,一些诗人、小说家在对社会现实和人物形象的文学创作方式上,以新颖的手法取代了真实描述的古典方法。他们用热情奔放的语言、瑰丽的想象和夸张的手法,塑造人物形象,表达对理想生活的热烈追求。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既是这一思潮的受益者,又是它的源头之一。正是卢梭在政治领域内的批判态度和理想主义精神,以及它对于文学艺术领域的深刻影响,使一种反传统道德和社会习俗的倾向逐渐扩展为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社会思潮。

《社会契约论》以天赋权利和契约论论证了国家和法的起源,将“公意”和“主权在民”视为社会契约的核心,否定了王权神授说和封建专制制度。作为浪漫主义思潮的政治先导,《社会契约论》在法国大革命中被作为大多数领袖的“圣经”,成为十八世纪末法国和美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理论纲领。

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卢梭反驳了国家起源的两种理论:一是家庭起源理论;二是暴力起源理论。卢梭认为,家庭是最原始的、最自然的社会,在家庭中以父亲与子女的爱为基础。但在国家中,首领对人民没有这种爱,有的只是发号施令。可见,国家与家庭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因此他们之间也不可能有什么因袭关系。至于暴力论或者战争论,卢梭说,战争总是要基于一定利益目的之上的,但在自然状态下,谁也没有什么固定的财产,所以私人间的战争是根本不可能出现的。这就证明,硬说国家产生于强者的暴力和私人战争的观点是毫无根据的。同时,他也阐述了自己的国家理论,并且阐述了相关的因素。

卢梭的著作中有许多思想独特新颖,引人入胜。但是总体说来就是一种追求平等的强烈欲望和一种同样强烈的感受:现存社会制度的不合理已经达到了令人不能容忍的程度(人生下来本来是自由的,但是无论走到哪里都要戴上枷锁)。卢梭自己可能并不喜欢暴力行为,但是他无疑激励了其他人实行暴力革命,逐步改革社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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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论》一书的历史背景

18世纪的欧洲,在经历了漫长、黑暗的政教合一的封建专制之后,伴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新的生产方式及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一股新的社会思潮渐渐兴起,他们试图在旧的社会体制上建立一个全新的合理、合法、符合人性道德、保障人民权利的社会形态。其中对历史产生巨大影响的就是1762年出版的《社会契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