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爱某个人就让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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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枕上的花朵》(4)

老太太手摸着羊皮,脸上是真心的喜欢。结果她们以八十元的价钱谈定下来。老头儿掏出皮夹子付钱的时候,余爱华顺便又介绍了一种软羊皮做的鞋,看上去笨头笨脑,穿起来舒服得吓人,特别是冬天晚上坐着看电视,一双鞋抵一条毛线裤。她卖给老太太只算一半的价,十块钱一双。

就这样,本来是随便逛逛的老头老太,离开余爱华的摊位时,手里抱了一盒十二瓶护手霜,一大张厚羊皮,两双羊毛鞋。口袋里却少掉了一百五十块澳大利亚元。

老人走远了之后,我笑着站到她面前,真心真意地说:"恭喜你呀,又发一笔财。"

她又惊又喜地责怪我:"怎么一个人摸过来了?真敢啊!你该让杰克开车送送你。"

我说:"免了。他那车子要是半路上一抛锚,我起码半天时间要丢掉。"

她问我:"想买东西吗?"

我说我也来几瓶绵羊奶护手霜吧。刚才听她说得那么好,不买真有点对不起澳大利亚。我说着要掏钱,她面红耳赤地把我拦住:"你干什么你?瞧不起人还是怎么的?送你的那一份,我昨天就带回家去了。"

我说:"你做生意不容易,我不能白要你的东西。"

她瞪着眼睛看了我半天,声音忽然变得忧伤起来:"我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啊?从前在机关食堂吃一锅菜的日子,你以为我都忘记了吗?"

我看见她眼圈都要发红的样子,只好答应下来。我说我请她吃午饭,就在这附近找个餐馆。她先是高高兴兴准备收摊,收到一半又住了手,说:"不行,出去这半天会耽误生意。今天早上起来的时候我右边眼皮直跳,左跳祸,右跳福,我福气来了,今天还应该有一单大生意。我不能走开。"

我心里直好笑,她所谓的"一单大生意",撑死了也就是卖个两三百块钱的羊皮和护手霜,扣除成本,能不能赚到几十块钱都难说,她竟然就分分毫毫都舍不下。没办法,我只好跑出老远的路买来两分中式快餐。拎着饭盒和饮料回头时,要不是余爱华那一身招摇的葱绿衣服,我肯定要在这片摊贩的森林里转来转去找不着北。

我本来要等她下午收摊一块儿回家,结果她不行,她一共打着两份工:维多利亚市场关门之后,正赶上唐人街的中餐馆下午开门,她要去中餐馆做洗碗工,晚九点之后才能歇下来。那时候往郊区的班车已经少而又少,个把小时才能等到一班,所以天天回到家里都是深更半夜。

"余爱华,你房子都买了,何必这么辛苦!"我温和地责备她。

她嘴巴里含着一口饭,不无哀怨地笑了笑:"不辛苦,我坐在家里干什么?等死?"

我后来细想想,觉得她句话的份量很重。简单的几个字中,包含了对她目前生活的不满,以及对过去一切的留恋。我忽然想到了她晒在阳台上的枕头,枕套上因为陈旧而变得幽暗迷朦的花朵。在她每天每天守着这一堆羊皮和护手霜数钱的时候,她偶尔也会想起并蒂莲是如何一针一线绣上枕头的吗?

一星期之后,我离开墨尔本回国。行李箱里一块极好的羊皮,是女儿特地买来送给我的。虽说她的钱也就是我的钱,但是由她花出去再送给我,感觉就不一样。余爱华送我的果然是一大盒十二瓶护手霜,沉甸甸坠手,为了不让行李超重,我只能拎在手中。她要让杰克开车送我。杰克笑眯眯地说:"亲爱的,那你要去餐馆请假,坐在车上帮我看地图。你知道我从来没有去过机场。我连墨尔本都没有离开过。"我连忙婉言辞谢:"算了算了,我还是叫辆出租,大家的时间都不会耽误。"然后我就和这楼里所有的人在门口拥抱,告别。

说起来也是巧,我回国以后在南京的晚报上发表了一组澳大利亚游记,里面提到了余爱华的名字。我旧日机关的一个同事看见了,打电话到报社去,然后辗转找到了我。我们之间也是近二十年不见,彼此都搬过几次家,同事又已经退了休,如果不是由报社做中转,茫茫人海中要找到对方还真是困难。

同事走进碧螺茶馆的那一刻,我的心里有一种微微的震惊。我记得从前的她是一个四十多岁看上去苍老憔悴的女人,丈夫去世很早,两个儿子都上中学,成绩不好,调皮捣蛋,学校三天两头要把她拎过去训话。她在办公室里说起儿子就唉声叹气,有一次甚至还拿了刀,在儿子面前威胁要自杀。她最经常说的一句话是:"养儿子干什么?儿子是孽债,一辈子都还不清。"看到别的同事不断张罗为我介绍男朋友,她还告诫我:"结婚可以,生孩子要慎重,没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宁可不要。"

然而我现在看到的她,中等个头,微微地有一点发福,皮肤红嫩细腻,近看才能发现那些浅浅的皱纹,不用说就能知道,是经常光顾美容店的结果。头发也是认真打理过的,染的是深棕色彩油,不像很多染廉价黑油的老太太,因为颜色过浓过深,乌乌的一团,真头发看起来也显着假。她甚至披着一件高档的羊绒披肩,驼色,有长长的流苏垂下来,衬得整个人相当的富贵和娴雅。

她坐下来之后告诉我,是小儿子开车送她过来的,她住得有点远,在百家湖。我听了更加吃惊,百家湖几乎是我们这个城市里最高档的别墅区了,在那里买一套房子,百万以下的价钱免谈。她微笑着说,以她的退休工资,当然住不起别墅,房子是大儿子买的,大儿子在深圳开公司,有钱。小儿子留在身边,做点小生意,钱不多,时间多,能够随时照顾到她。她年纪大了,身体不太好,隔三差五要往医院跑一趟,每次都是小儿子搀扶着她,忙前忙后,挂号取药的,医生护士看着都羡慕。她幸福地叹着气,责备我:"你说你把孩子送到国外读书干什么?好儿女是替国家社会养的,平平庸庸的儿女才是自己的。"

这是一个人生命沉淀之后的切身体会,地地道道的经验之谈。多少人焦虑操心了半辈子之后,才会豁然醒悟:事情的最终结局并非自己当初的一厢情愿。可是我,我的半辈子还没有过完,所以我还在做着盼女成才的梦,一时半会儿不会梦醒。

我们喝着雨花茶,很快聊到了余爱华。同事今天本来就是为她而来的。退了休的人,生活优裕,闲得无聊,喜欢回忆从前的往事。我大致说了说余爱华的现状,但是没说杰克是酒鬼,更没提到深更半夜楼上的疯狂作 爱。

同事问我:"你知道余爱华那年为什么退党出国吗?"

我摇头。余爱华出国的时候,我已经调出了机关,这回在墨尔本又没有机会询问这些。我知道有很多事情不是随时随地都可以说的,它就像长在脸上的一颗痤疮,要挑开它,挤出刺头,必须蕴酿到相当合适的时候。

同事告诉我,余爱华其实是为了王强。王强出事后被拘留的一段日子,余爱华为他做了一切能做的事。她以为王强跟妻子离婚之后,就肯定是她的了,她不嫌弃这个嫖 娼的男人,男人肯定是对她感激涕零的。男人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可能不接受女人的主动示爱。可是实际上王强就是没有接受。他又去了一趟深圳,要把那个大龄的妓女娶回南京。更加离奇的是,那个女人一口拒绝了王强,理由是赚钱还没有赚够。那女人给王强介绍了另外一个愿意跟他走的女人,王强竟然就带着这个女人回来,登记结了婚。

我目瞪口呆:"还有这样的事?"

同事感慨:"你想像不到机关里的人有多么吃惊。王强为一个妓女把自己彻底地打进了地狱。你说王强他图什么呢?财?貌?权势?一门都不门啊!他是自甘堕落啊。可惜了他这个青年才俊。"

作为旁观者的同事们都如此想不通,身陷其中的余爱华肯定是更加不通的。余爱华这个人,本来就自卑,保守,偏执,对自己苛刻到严厉,当王强的这些古怪举动如晴天霹雳一样朝她打过来时,她的世界肯定在短时间内基本崩溃。她后来的退党,辞职,出国,是对世事的彻底绝望,还是对王强这个旧日处长的一种信念上的报复呢?

同事最后告诉我:"王强还在南京。"

我心里忽然一跳:"真的?"

她点点头:"在城南夫子庙,开了一家茶馆。去年我带孙子到夫子庙看灯会,看见过他。不过他没有认出我。大概是我老得太多了吧。"

她言不由衷地笑了笑,把肩上的披巾裹一裹紧,抬手抿了抿头发。看得出来,她实际上对自己相当的满意。

从那天谈话之后,我发现我开始心不在焉,做什么事情都不能集中注意力,心思老往夫子庙那边滑。我打开电脑的时候,屏幕上隐隐约约跳出夫子庙白墙青瓦的仿明清建筑。站在阳台上的时候,身体飘飘忽忽地越过小区绿化带,忽然间成了夫子庙热闹街市上的快乐一员。就连我烧开水泡茶,茶杯中袅袅升起的水雾也幻化出来一个又一个夫子庙的元宵花灯。我知道我已经走火入魔了。我这个人,遇事太容易投入,三分理智七分情绪,生命常常就消耗在这些莫名其妙的激动之中。

我决定去夫子庙一趟,寻找王强。

严格地说,我对夫子庙的熟悉程度远远不如新街口或者山西路。夫子庙太乱太嘈杂,人流量大得像是天天赶庙会,搭眼看过去全都是穿轻便装运动鞋的外地旅游者。从我的女儿长到半大不大,对元宵花灯再不屑一顾之后,我几乎就很少涉足这一带地区。而且,我的同事只说王强在夫子庙开了茶馆,并没有具体告诉我茶馆的方位:秦淮河南还是河北,文德桥还是乌衣巷,贡院大街上还是王谢故居旁……夫子庙这地方,豆腐都能卖出肉的价钱,王强无论在哪个角落里开茶馆,相信生意都不会做得差。

我特意换上一双运动鞋,打车到了夫子庙,开始一场漫无目标的寻找。我是在状元楼宾馆前面不远处下车的,然后我没有沿大街走,而是插入一条两边挂满丝绸围巾和手绘扇面的小巷。不知道为什么,我认为王强不会把他的茶馆开在人多热闹处,他做事情从来就不按常理出牌,所以他的茶馆也不会旗帜高扬醒目得像超市。我走过了一些卖金箔画的店,卖紫砂茶壶的店,卖雨花石和文房四宝的店。我在每一家卖特色小吃的饮食店和小巧雅致的茶馆门外驻足停留,观察和感觉店堂里那些坐着的和走动着的人,看他们的着装和姿态,希望能够凭我的鼻子嗅出一种不同寻常的气味。我的耳朵里灌满了青春歌星林依轮和郑秀文的别别扭扭的唱词。也许不是他们二位,而是另外的两个偶像派人物。我闹不太清。从前我跟余爱华王强同在机关的时候,歌星只有一个邓丽君,那声音一听就熟,崇拜和迷恋都是简单的事。不像现在的时代,会唱的人太多,鱼龙混杂,你永远不知道谁才是最好的。我从几个炸臭干炸鹌鹑的摊档边走过去时,头发、皮肤和毛衣上沾了浓浓的油烟,腻歪歪十分难受。其实我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尽量从那些炸锅的上风处绕着走过,可是油烟的分子非常顽固,无孔不入,丝毫也不给行人逃遁的余地。

最后,我带着头发和衣服上的油烟味站到了王强的茶馆前。我是隔着一扇玻璃门看见他的。岁月如梭,光阴荏苒,我却能够隔着玻璃一眼就认出他来,而且有一种被电流击打之后的微微的震颤,只能说明王强当年给我的印象太深,或者说这么多年他没有太多的变化。茶馆正在营业时间,他没有站在柜台里面忙忙碌碌,也没有带着满脸的职业微笑在客人中间来来回回穿梭问询,却气闲神定地安坐店堂一角,跟一位银发老者下棋,黑白两色的围棋。他穿着一件跟茶馆配衬的唐装,不是时下流行的花团锦簇的那种,是普通布料的,黑色,立领盘扣,没有丝毫装饰,简单随意中透着一股卓尔不群的傲气。我计算他的年纪应该是五十出头,鬓边的丝丝白发明白无误地标识着他的年华老去,可是他的面容却比从前更显清癯,举手投足从容不迫,少了那种阳光般的明朗,多了世事沧桑之后的低调和沉郁。

我在茶馆前面的书报亭里站了很久,装作翻阅几本时装杂志,实际上眼睛里看的都是王强。我借助报亭里悬挂的花花绿绿的广告,把自己隐藏得很好。我不愿意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和他相认,那会使彼此都觉得尴尬,何况我一身都是炸臭干的油烟味,感觉上再糟糕不过。

回家之后我给余爱华打了个电话,告诉她关于王强的见闻。我的电话是打到她上班的餐馆里的,因此她那边的背景中是厨房间嗤啦啦的爆锅声和抽烟机的轰鸣声。我大声地呼唤她:"喂?喂?"她也大声回答我:"听到了!"她一字一句说:"我现在不能跟你多说话,老板会不高兴。我挂啦!"她啪地挂上了电话。

过了一星期,她把电话打过来,内容非常简单,几乎是例行公文一样,告诉我她要回国一趟,她的到达日期和航班号。她要求我去机场接机。"你一定要来接我。"她强调说,"一定一定,否则你就害惨了我。以后我再告诉你原因。"

她搭乘了南方航空公司的班机,从墨尔本飞广州,广州再转飞南京。飞机误了点,我在机场海关出口处整整站了两个小时,腰酸背痛。她推着行李车出来之后,没有半句安慰我的话,着火一样地把行李车塞到我手中,又把肩上挂着的比巴掌略大的小皮包取下来,挂到我肩上,解释说:"我不能负重。"我被她弄得莫名其妙:"什么意思啊?"她吭吭哧哧:"嗨,我不能对你多说,反正是一个算命先生警告过我,最近一段时间我要避免负重。"

原来她要求我接机的原因是这个!我简直哭笑不得。

她空着两只手,心安理得地跟在我身后,一边走一边四处张望,对新机场里的一切都赞不绝口。她上一次回国的时候,从上海虹桥机场入关,然后直接搭车去了浙江的老家,根本不知道南京有这么大的变化。

我帮她订了一间宾馆客房,同时也在家里她收拾出一个房间,听她挑选。她犹豫了一会儿之后,还是决定住宾馆。她说,在国外呆得久了,习惯了不打扰别人的私人生活。可是一路上她反反复复向我提及王强的名字之后,我才恍然明白,她不住我家的原因,是为了预留出她和王强两个人单独见面的空间。

既然她回国的目的是见王强,我的任务也就空前简单:直截了当带她去王强的茶馆,让他们接上头完事。她是上午十一点左右到南京的,从澳大利亚过来几乎没有时差,因此,打车到宾馆住下之后,吃了午饭,稍事休息,她迫不及待就要出发。她换了一身自以为漂亮的服装:黑色齐膝裙和格呢带毛领的宽松式上衣。她对着房间里的镜子照来照去,紧张兮兮地问我:"怎么样?还可以吗?你觉得这身衣服能打多少分?"我支吾着说,可以吧。其实我觉得她还不如穿那身桃红色长毛衣和大花紧身裤,反有一股不管不顾的劲儿,让别人印象深刻。

我第二次去夫子庙,就比较地熟门熟路了。我不必穿过那些拥挤的店铺和炸臭干炸鹌鹑的摊档,直接从僻静的居民区插到了王强的茶馆。余爱华依旧是空着两手随我而行,小肩包交给我背着,带给王强的一张袋鼠皮的椅垫也是我拎在手中。我左肩背着自己的包包,右肩背着余爱华的包包,走起路来两边的皮包都往胯部拍打磕碰,别别扭扭,路人看着肯定觉得滑稽。余爱华不管,她走在我旁边悠哉游哉,一点儿不觉得有什么不妥。

在我接到余爱华要回国的电话之后,我曾经设想了很多种她和王强见面的情景:惊喜,惊诧,惊愕,百感交集,涕泪交加,结结巴巴语无伦次,拥抱甚至拥吻……等等等等。总之是戏剧性的,充满了感慨、眼泪和震撼的。可是,当我们像两个不期而至的普通茶客一样推开玻璃门,无比激动地站在王强面前时,他仅仅是张了张嘴,眼睛里掠过一瞬间的愕然,就站起身,平平淡淡地说了一句:"来了?"

那时候我心里的第一个想法:王强或许不知道余爱华去了澳大利亚,他以为她一直在南京生活,今天是偶然路过此地,想起来看一看他。

王强接下来的第二句话,却说明他是知道她的一切的。王强说:"澳洲怎么样?气候比南京好一些吗?"

余爱华没有回答。她知道这样的问话根本用不着回答。她轻轻地吐出一口气,如释重负的那种样子,好像为顺利度过了见面的初期而庆幸。

我忽然觉得我活了四十多岁,看似通达,其实幼稚。我先前的那些设想统统都是文学,真正的重逢就应该是这样不温不火,不卑不亢,不惊不乍。

趁王强亲自到柜台后面张罗茶水的时候,我朝余爱华丢一个眼色,悄悄转身出门。余爱华回来一趟很不容易,我不能插在当中白耗她的时间。

为了消磨这一段漫长的等候,我在茶馆附近的街道上来回徜徉,把形形色色的旅游商品一件一件看了个仔细。我发现了很多价廉物美的东西,如果把它们放到装修豪华的大商场出售,价格肯定要高出几倍。我还搜索到一些平常难得一见的民间工艺品,比如虎头鞋,比如从前我们戴在脖子上的银项圈,戴在手腕上的铜铃铛。我最后停留在一家绣品铺前,惊喜地见到了二十年前我买过的那种绣花绷架。店主人是个二十出头的小姑娘,她热情介绍绣花架的用法:"阿姨你可以用它做十字绣,好学得很,像你这样聪明的人,一看就能会。"

我忍住笑,要求她试给我看看。她手脚麻利地把一块白棉府绸绷到了架子上,而后飞快地穿针引线,在棉布上绣了起来。棉布上事先已经描妥了花样,是一朵盛开的金黄色向日葵。小姑娘皮肤粉白,十指尖尖,拈针的姿势轻盈秀美,说不出来的好看。眨眼功夫她绣出一小片向日葵的丰满花盘,针脚疏密有致,均匀妥贴。她说:"阿姨你看到了吗?好学吧?要是你下岗在家,学会它可以打发时间,还可以绣点枕套什么的卖钱。"

这时候余爱华走了过来。她脸上红扑扑的,眼睛里有一些羞涩,有一些迷失,还有一些从心里涌泉一样冒出来的喜悦。我刚要开口问她的情况,她忽然看见了小姑娘手中的绣具绣品,"啊"地一声惊呼,说:"还有这个东西卖呀!"她问了价钱,毫不犹豫地买下了一套,包括绷架,纯白棉布,针,丝线,还有一迭纸样。她说:"我那对枕套太旧了,我得重绣一对新的。"她还问小姑娘:"怎么没有并蒂莲的花样了呢?现在不时兴绣那个了吗?"

我问她:"看起来谈得不错?"

她抿嘴笑笑:"多少年没见了呀!"又说:"还不是那些话,你都猜得到的。"她扯过我肩上的小包,弹开包口,从里面拿钱,付给开绣品店的小姑娘,一边问我:"有没有看见店堂里泡台湾功夫茶的那个女孩?十六七岁,瓜子脸,长头发,挺秀气挺安静的?"

我想了想,摇头。我进门只有很短的几分钟时间,光紧张余爱华和王强见面会出什么事,没顾得上在意别人。

"是王强的女儿。"

我有点懊恼,刚才怎么就那么沉不住气,没看清什么就慌慌张张地走。现在肯定是不可以返回去了。

"他的那一位呢?"我问。

"谁?"余爱华抬了脸。跟眼前粉嫩的小姑娘相比,她脸上的皱纹明显深刻。

我说:"从深圳带回来的,跟他结了婚的那个。"

余爱华舔了舔干裂开来的嘴唇,牛头不对马嘴地说了一句:"南京的气候太干燥,我不习惯了。"然后她才回答了我的问题:"不知道。我没问,他也没说。"

既如此,我也就不必再问了。

我把余爱华送回宾馆,告辞回家。我感觉她不太愿意我总是陪在旁边。毕竟她对南京不是十分陌生,从前的同学、朋友、同事不只剩我一个人。我说:"不陪你不是不帮你,只要有需要,随时给我打电话。"

没料到她第二天下午就把电话打到我家里来了。她用的大概是公用电话,背景里一片喧闹的市声。她大喘粗气,恳求我:"你快来看看,立刻就来!"

我问她在哪儿?她说在夫子庙,王强的茶馆前面。她声音哆嗦得像是要哭。我心里咯噔一跳,放了电话,忙不迭地收拾出门。

我赶到夫子庙的时候,看见她孤另另地站在茶馆门前的秋日阳光下,双手抱肩,眼神发呆,身子微微地有一点摇晃。我再往她的身后看去,才发现茶馆已经关门歇业,门上是铁将军把门,把手上还挂了一个白色纸牌,上面是两个大字:招租。趴着玻璃门往里看,店堂里空无一人,地面干干净净,遗下的桌椅板凳摆得整整齐齐。

我惊讶地问她:"怎么回事?"

她神经质地摇头:"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昨天晚上我们还在一起,是他请我吃的晚饭。"

"你们说什么了吗?"

"我们说什么了?"她脸上的表情显出迟钝。"他说,从前我是个好姑娘。还说,如果我现在不幸福,一切都是他的错。"

"可是他现在却要躲避你!他害怕被你追着,连他的茶馆都不要了!"我愤怒,同时也觉得不可思议。

"他是躲我吗?"余爱华目光空洞地喃喃自语,"他只是要躲开我?"

我心里说,也许还有他自己。其实王强最想躲的是他自己。

就这样,余爱华中止了她的南京之行,心情灰暗地返回澳大利亚。我答应她,如果我再次发现王强的下落,一定及时打电话通知她。

不久之后的一天深夜,女儿忽然打电话给我,惊恐万状地报告说,杰克出车祸死了,余爱华被澳洲警察抓起来了。女儿在电话里的声音都变了调,肯定是吓得不轻。我心里怦怦直跳,追问她为什么?杰克出车祸,为什么要抓余爱华?女儿说,她也闹不太清,好像是警方怀疑余爱华在刹车上做了手脚,有谋杀嫌疑。

"天哪,杰克那辆车本来就破烂不堪,一修再修的呀!"我在电话这边着急。

女儿回答:"可是,杰克跟他太太的确经常吵架,邻居都知道的。"

我不懂澳洲法律,不知道这样的事情会如何处理。我嘱咐女儿随时打听消息,把情况告诉我。

又过了两天,女儿打电话来,说的却是她们搬家了,余爱华的事情一时不能了结,警方临时封闭了那幢小楼。

女儿她们搬到了墨尔本的市区,虽然房租贵一些,学校却近,省了昂贵的交通费。女儿还小,只是个中学生,我当然不能要求她继续关心余爱华的结局。我后来往那幢小楼里打过两次电话,线路那头都是一个柔美的女声,说的是标准英语,大概意思就是我拨的号码是空号。

余爱华又一次从我的生活中突然消失。

又过了半年,我陪同几个外地客人到夫子庙游玩。王强的茶馆改成一个快餐店,莫名其妙地经营傣家风味食品。附近的绣品店还在,那个小姑娘甚至还认出了我,她问我:"还有一个阿姨呢?买绣花绷子的那个阿姨?"我说:"她恐怕不能再买你的东西了。"小姑娘笑起来:"她上次问我有没有并蒂莲的花样,我找到了。"

她拿出一本杂志,摊开,露出夹在书页里的纸样。两朵并蒂莲,一朵大些,蛋青色的花瓣夸张地怒放,中间隐约露出一点嫩黄色花芯;另外的一朵显出娇弱和羞怯,嫩黄花瓣,蛋青花芯,新娘似地倚在蛋青莲花的枝下,欲开不开的,半遮半掩的,幸福绝顶的模样。

我轻轻拈起纸样,举起来,放在阳光下照了照。花朵于是就在我的手上开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