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夜上海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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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周璇,上海滩夜空中一只不倦的夜莺(3)

所以,如果要说起周璇在音乐歌舞方面的第一个启蒙老师,人们首先想起的便是她的养母叶凤妹,这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叶凤妹在外面卖唱,有时要自己组织歌曲,加入一些插诨打笑的噱头在其中,以吸引顾客的注意。这样的组织过程中,叶凤妹便经常需要在自己家中反复练嗓。周小红人很聪明,对音乐的悟性也好,叶凤妹演唱的粤剧片断,周小红在旁边听过三遍四遍,竟然就能上口哼唱了。这令叶凤妹颇为惊奇。叶凤妹发现小红不经意中随便乱哼唱的小调中,竟然有一股子特别的音韵,音色虽然算不得上佳,却也颇有可咀嚼之处。因此,叶凤妹在心情好的时候,便会有意识地训练周小红的发音。这对于日后周小红在音乐上的发展,似乎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

我们知道,粤剧唱腔音乐自它的形成到发展,经历了一个长期而复杂的演变过程。

杨掌生于1842年写就的《梦华琐簿》中说:“广州东部分二,曰外江、曰本地。外江班皆外来,妙选声色,伎艺并皆佳妙。”后来,本地剧班吸收了外江班的艺术营养,逐渐形成了一枝独大的粤剧演唱风格。广州话的声调比较低沉,平声字居多,具有下行浑厚、鼻音徐重的语言特点。后来的粤剧为了适应广州话的这一语音特点,便改变了从前表演中的假嗓(即假声)唱法,而采用“平喉”(即真声)演唱,并且尽量把唱词处理得接近口语,这就形成了粤剧演唱中的精炼清晰,悦耳优美之艺术特色。叶凤妹曾经是粤剧班子中的当家花旦,她虽然谈不上是粤剧表演中的姣姣者,却也有着自己的心得。后来,周璇自己的流行音乐风格,总令人不由自主地联想到天气澄爽时节的登高临远,一带江山如画,官寺楼台、小桥草木皆历历可数,连游人的眉目也是清晰可辨的。那是一种平远可爱,令人依依徘徊不忍离去的委婉而唱的艺术风格。这样飒爽的音乐享受过程中,我们会不会倏然想起了过去古老的粤剧中,那轻盈的台步,优美的身段,以及女子的娇柔哀婉之美态,那清脆委婉的一阵唱腔响起,又何尝不是令人销魂的呢?

叶凤妹所做过的另一件很有见识的事情,便是在颇为困难的生活条件之下,仍坚持把七岁的周小红送进宁波同乡会所设立的第八小学念书。过去一般平民人家的孩子,想要念书,始终都是一件很大的事情。以叶凤妹当年的能力,她勉强供周小红念了三年小学,即难以为继了。可是,这对于周小红后来一生的发展,却仍然是重要的。我们必须弄明白,一个读过书的周小红,跟另外一种目不识丁的周小红,在人文艺术的气质修养上肯定存在着一段相当大的距离。倘使周小红是一个大字不识的,她后来去到了明月社应聘,便绝对不可能被流行乐坛的伯乐黎锦晖所看中,那周小红当时的结局,就可能真的要沦落成为四马路上站街的流莺了。那样的人生际遇,便不啻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差别。

我们其实也应该明白的,那些在四马路上走过来晃过去、招揽嫖客的野鸡女孩们,她们都曾经是好人家的女儿。她们中的一些人,有的可能是骗子们从附近乡村骗来的;也有的却是被穷途末路的父母们,发狠心卖进了人肉市场。在那种穷阴杀节、急景凋年的冰冷岁月中,一边是朱门酒肉臭,一边是路有冻死骨。贞操与尊严在那样的时节中,显得比浮云还轻薄,太阳底下所发生过的一切事情,均不足为奇。

这里出现了一个老上海人熟知的地理标志——四马路,它是旧上海出名的一条“红粉街”。它的怪异之处却在于,当时,四马路的东段聚齐了像中华书局、商务印书馆、开明书店、时报、华美报馆等一些全国出了名的文化单位,它的西段却是与老北京八大胡同齐名的一条妓女街。当时,名气很大的有久安里、清和里、尚仁里等,其中,最出名的还算会乐里。在1925至1948年的二十余年间,会乐里弄堂的每幢房子门口均挂上了一盏门灯,入夜彩灯璀璨,藉以招徕嫖客。1946年1月17日《时事新报》的一篇报道说:“那时节,会乐里大弄口耸立着巨型彩牌,蒋主席大幅画像的四周,装着无数电灯,光耀夺目,与弄内‘红、玉、香、琴’之类的艳名广告灯互相争辉。吉普车与流线型汽车代替了过去弄堂里的三轮车与自备包车。”这是书香与肉香四溢的一个古怪的世界。

因此,后来,功成名就的周璇对于蜂拥而来的采访记者,侃侃地说道:“……我的求学费用以及日常生活所需,都是养母辛勤地劳作得来的。我现在不至于成为文盲,完全是养母的培植,这一点,我是深深感激养母抚育之恩的。”

当时,周璇的年纪真的太小了。养母叶凤妹出去卖唱经常要到夜深人静时分才能回家。叶凤妹就把周小红反锁在那间阴暗的亭子间中。亭子间有一个很高的窗棂。窗棂的外面,是一条土润苔青的小巷子。周小红心里害怕的时候,就屏息聆听着外面断断续续的人声嘈杂、语笑喧阗。周小红记得有卖小吃的货郎担不时悠然地从窗下经过,间或很清脆地叫喊一声:“卖萝卜赛梨咧!”“卖酸辣梅——哎!”这时候,周小红的肚子就很饿。冬天的时候,有时已经是三更,养母叶凤妹仍然在外面唱歌赶不回来,周小红听着外面小巷中的北风、吼吼大叫着从窗外走过,周小红的心里就十分害怕。

但是,有时,即使养母叶凤妹是空闲在家的,叶凤妹也不懂得如何向周小红表达心中的温情。贫困把女人的心磨得粗粝,叶凤妹的性情变得既简单又粗暴。印象中,叶凤妹似乎会为一点很小的事情,严厉地责打周小红。所以,后来,周璇对于自己童年的记忆,大抵上是恍惚的。压抑与湿冷,大约就成为了周璇童年生活的一条主线。

叶凤妹的卖唱生涯大约维持了三年。后来,叶凤妹的嗓音倒了,她的右眼也患上了严重的白内障,右眼的瞳仁完全被一层厚厚的白翳掩盖。恩客们来到茶楼妓院中消遣,花柳繁华的轻薄之间,点叶凤妹的歌,原本想让她助兴。可是客人们所见到的叶凤妹,一个瞳仁黑、一个瞳仁白,唱歌的声音像没有杀死的鸭公在倒抽气儿。客人们觉得十分扫兴!这叶凤妹哪里是在凑趣,活脱脱就是一个催命黑白无常鬼的形象嘛。这样,便没有哪家茶楼妓院肯让叶凤妹进门卖唱了。

叶凤妹无计可施。最后,只好去了一个小老板家中帮佣。这小老板名叫孙轶群,当时,正与别人合伙办了一家小型的歌舞团。当年,许多外地人到上海来淘世界,见这一类的小型家庭歌舞班,请人少,本钱小,收本的周期很快,便纷纷加入到歌舞的行业分一杯羹。于是,像孙轶群那一类的草鸡歌舞班子,一度像骤雨来临前的燕雀,满上海滩皆是。孙轶群贪图叶凤妹开的工价便宜,就顺便用了她。不过,如此一来,以叶凤妹那份微薄的收入,此后便无能力供周小红读书了。

周璇对于自己的养母叶凤妹始终感恩在心。成名后,周璇像一只候鸟似的,在外面跑来跑去的拍戏应酬。她在上海华山路枕流公寓中的住所,便一直由养母叶凤妹代为打理。叶凤妹这个可怜的女子,应该是把全副的心思都放在了周璇身上。周璇数度感情受创,也喜欢回到枕流公寓中静静地疗伤。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周璇从香港回到上海,这一对母女始终是相依为命的。也许周璇在骨子里认为:养母叶凤妹是一位被养父周文鼎所抛弃的怨妇。周璇自己的感情生活,每一段情感她也曾经认认真真地付出,可是,每一个曾经山盟海誓的男人都有对不起她的地方。两人都是情海沦落人,母女俩这样的一份惺惺相惜,却也弥足珍贵了。

因此,周璇说:“养母被迫去帮佣度日,那个被鸦片熏黑了肚肠的养父竟丧心病狂要把我卖去妓院当妓女,幸亏养母及时搭救,才免去我一场更大的灾难……那时,日子越来越苦,往往饿着肚子呆呆地坐着,口水直往肚里咽……”

中国人饿了几千年的肚子。一直到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生的孩子,对于饿肚子的记忆依然刻骨铭心。当时,叶凤妹在为孙轶群帮佣时,人表现得十分勤快。后来,叶凤妹便央求孙轶群把周小红收进他的歌舞班中学演唱。孙轶群起初在上海的酒楼馆所,仿照欧美街头歌舞的做法,跳一些诸如美国檀香山的草裙艳舞、法国巴黎的“大腿舞”、甚至英法诸国风行的“呼啦圈舞”、“四脱舞”,以招徕顾客。孙轶群起先发了一点小财。便寻思把模样周正的小姑娘周小红,吸收到团里做一个预备的人才。但不久,孙轶群这一类草鸡歌舞班子的热气就全部泄漏了。孙轶群破产了,在上海再也呆不下去了。因此,叶凤妹、周小红母女的饭碗便双双被打破了。

这应该是叶凤妹、周小红母女生命中最难熬的一个阶段。一时没有生计可寻,走投无路的叶凤妹只好腆着脸皮,写信给久未联系的丈夫周文鼎,请周文鼎把周小红领到虹口大太太的家中住一段时间,等她缓过这口气再接回去。鸦片鬼周文鼎自然不肯,他答应替周小红找一个有饭吃的地方。后来,鸦片鬼周文鼎想出来的馊主意,竟然是把周小红卖到四马路的妓院中。这件缺德事,后来因为一个好心人的及时援手,才戛然而止。

叶凤妹坐在亭子间的门口啜泣。当时,叶凤妹的旁边住了一个叫章锦文的胖女孩。她是黎锦晖“明月歌舞团”的主打琴师,偶尔也会到孙轶群那一类小歌舞团去客串。因此,跟叶凤妹、周小红母女便熟悉了起来。都说胖的女孩热情肯帮人,瘦的女孩则天然好妒。章锦文听罢叶凤妹的哭诉之后,大为不平,便答应把周小红介绍到自己任职的“明月歌舞团”中,这对于茫茫烟景中无限伤心的周小红而言,是命运中的一个重大转机!

成名后的周璇,有时会轻轻地哼唱养母叶凤妹教唱的一段粤剧:

夕阳古道迷荒草,墓门专冢绕蓬蒿。

浮生若梦何时了,风尘劳碌暮还朝。

任你是富贵王侯难永保,到底是一抔黄土恨迢迢。

平原驻马遥瞻眺,长林木叶落萧萧。一声野鹤归华表,十里寒云销断桥。

有时候,一阵秋雨,沙沙地从上海街头掠过,声如人语。周璇便会跟崇拜她的粉丝们解释:她很喜欢养母教唱的这一段唱词。歌词有情有景,道出了千古人生的一种恍然若梦的萧然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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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秋,十三岁的周小红开始加入到黎锦晖主持的联华歌舞社。历史在行走的过程中波澜不惊,所以,当时的人们也没有意识到,那个丑小鸭似的小女孩周小红的加入,对于后来民国上海之流行音乐格局的最终形成,是多么重要!

《中国流行音乐简史》一书中说:“中国流行音乐的发展,从奠基人黎锦晖先生从事音乐活动开始,至今已有80多年。黎创作的中国第一首流行歌曲《毛毛雨》以及稍后的《桃花江》、《特别快车》等,从上海经过香港到台湾,直到今天,内地、香港、台湾、东南亚甚至日本,华人流行歌曲都在蓬勃发展,己在世界上遍地开花。”

因此,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上海,中国的流行音乐是独步于一时的。当时,以黎锦晖为代表的音乐人,摈弃了中国戏曲音乐的唱腔,开始使用过去中国传统音乐人不习惯的自然发声法,配合西洋的和声,欧美舞蹈节奏以及西洋乐器的伴奏,使中国流行音乐的旋律与歌词一下子变得平易近人了,普通大众听上去颇为顺耳,听过几遍之后就能跟随哼唱,这就开创了一种全新的通俗音乐时代。

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上海滩,明星云集,那似乎是一个冒险家寻梦、理想青年放飞理想的年代。周璇以她无可置疑的实力,轻易坐稳了“中国流行歌曲气声唱腔鼻祖”的宝座。她的音色细嫩、音质甜美,而且吐字清晰。任何人在评述起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上海滩风情时,倘使缺席了“一代歌后周璇”的压阵,都必定会惹起所有音乐人的哂笑。

接下来,我们不妨摩挲周璇留下的痕迹,翻开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上海滩十里洋场的风俗画卷,再回望一代天后周璇的艺术成长轨迹。

讲到自己的演唱生涯,有时,周璇会不无得意地跟旁边的人说:“我自幼爱听人家唱歌,耳音也好,常常跟着哼,一遍两遍,三遍四遍就能上口了,在学校里,我唱歌的成绩总是第一名。”的确,音乐是需要天分的。不过,仅仅只有天分却是远远不够的。

当年,民国上海,大约在三月,即进入了绵绵的梅雨季节。天空中低浮着灰色的云。城市的街道烟雨空闬。有时,小小的周小红便会独自坐在亭子间的门口,等待着外面卖艺的养母早点回家。当时,周小红望着外面街道上的行人们撑着雨伞,湿漉漉的黄包车打着唿哨从公寓门口走过,周小红也会随意地哼唱起一些从养母或是其他地方听来的民间小调。当然,这时的周小红唱歌,也不过是她排解童年寂寥的一种消遣手段罢了。她的真实的演艺生涯,却要等到加入了黎锦晖的联华歌舞剧社之后,才渐渐开始。

周小红虽然喜欢唱歌,可是她颇为特殊的音质个性,一开始并不为同行们所看好。当时,联华歌舞剧社主持新艺人入选考试的,是王人美的三哥王人艺,以及黎锦光、顾梦鹤、严折西、严华等数位年轻人。大家在听过周小红的发音之后,都觉得她的演唱条件很一般,没有鲜明的特点。当年的表决结果是倾向于向周小红轻轻挥手说“拜拜”的。

王人艺后来回忆说:“周璇刚加入明月社那一年,她的外形与心理都是一个未见成熟的小女孩,这就决定了她的音质主要由细而尖锐的童声组成。这跟后来生理成熟期之后的周璇,在演唱西洋化旋律时,可以用头腔共鸣时的圆融、引起较大的共鸣震动之技法,具有很大的不同。当时,我跟严华几个人都确定周璇的发声方式是扁扁的,直接从胸腔发出的,产生的共鸣点最多不超过喉咙,以这样的方式发音,其音域的弧度真的是会太过纤细了一点呢。”

其时,流行乐坛的绝对主力,是黎锦晖女儿黎明辉,以及薛玲仙、胡笳、严斐、英茵等人所主打的类似喊叫的唱法。这样的演唱方式也许谈不上优美,此后,我们在十年“文革”滋生的狂飙战歌之中,却仍然依稀可找出这种早期流行音乐唱法的影子。当时,这周小红的歌唱天赋,差一点就一辈子都没有展现的机会了呢。可是,周小红在这种时候偏偏就有这样的好运气。

就在王人艺、黎锦光几个年轻人预备打发周小红回家时,听到动静的黎锦晖慢慢地从楼上的工作室中走了下来。黎锦晖让周小红把一首歌再反反复复给自己演唱了好几次,他的耳朵是微微侧向周小红的,眼睛微闭着,似乎在捕捉着什么。末了,黎锦晖回头跟王人艺、黎锦光说:这小女孩的音质亮度虽然稍微弱了一点,但这女孩子还在长身体,将来未必不能弥补。她的音乐感好,嗓音条件相当独特,每个音节都具有拔丝般的既高且尖的特点,这就带给听众一种既干干净净、又尖锐明亮的音乐印象。只要我们精心打造,这女孩子以后也可以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