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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好汉奸”论

汉奸,有好的吗?当然没有。

但有一种论调,认为附敌者中,确有一些好的;比较好的,由于不得已的难处而落水的好人,譬如周作人,即是。“好汉奸”论,就是这些并非等闲之辈的文章中,曲笔为之回护、粉饰、吹捧、美化,而得出的结论。随着这位伪华北政务委员会总署督办的文名日盛,鼓吹愈炽,“好汉奸”论,也越来越热烈,令人匪夷所思。

想想,也不禁呜呼,与知堂老人同时代,文章写得同样好的郁达夫先生,跑到南洋去,搞“抗日”宣传,最后,死于日寇的屠刀之下,真不如去当个“好汉奸”了。他有一千次机会当,他不当,偏要让鬼子“死啦死啦”地干掉,实在是天大笨伯了。

也许由于产生卖国贼的年代,离我们越来越远的缘故,那种曾经有过的切齿痛恨的感觉,渐渐淡了。即使在电影里出现戴墨镜、穿黑色拷纱衫裤,腰里别盒子炮的汉奸形象,也多是供人调笑的丑角。可见时间真是一帖最好的安慰剂,人们对于“二战”劫难的记忆,即或当事者本人,也远不如50年前那样强烈。

或许,这正是人的可贵之处,不能永远生活在冤冤相报、再无终结的仇恨当中。于是,说不上是宽容,还是有意地忘却,就对那些人最坏的方面,尽量不再做过多的计较。罢了罢了,无论如何,半个世纪都过去了,也不能总是没完没了地清算。这样,使得某些心有不甘的先生们,耐不住寂寞,一定要给周作人头顶上增添几道灿烂的光环。

无独有偶的,这种翻过头来倒清算的回潮现象,不仅仅在中国,西方也有呼应的,真是不亦怪哉。

最近,德国有一位叫多洛丝哈根的女作家,出版了《没有逃脱削发的命运》一书。这部名不见经传的洋人著作,国内目前还没有见到全译本,从简介的短文中,大略知道一些内容。“二战”期间,在德军占领下的西欧、北欧,有许多与德国军人“私通”的女人,战后,她们因此受到了残酷的惩罚。文章的标题,颇具耸人听闻的效果,《卐字烙在额头上》,副题《二战中与纳粹“私通”的女人们》。读了这篇肯定她们“私通”的行为,并谴责民众残暴的文章以后,按照这个逻辑推演下来,中国的周作人为“好汉奸”论,自然也站得住脚了。于是,敬奉者视若神明,膜拜者为之洗罪,出版者大把捞钱,别有用心者拿他来否定进步文学,知堂老人名前的兴旺香火,成了近年来文坛的一方风景,也就不必大惊小怪了。

这种脑筋急转弯,未免太快的世道,让人寒心。

“二战”中,贝当和赖伐尔的维希法国政府,被称之为法奸,那时孤岛上海的法租界里,有一条马路,叫做贝当路,义愤之士要求改过名的;挪威陆军军官吉斯林,给德国人当狗腿子,被称之为挪奸,他的名字遂成为“卖国贼”的同义词,甚至在辞典中,有这样一条专属词语。如果因与法西斯“私通”,就给这些妇女,锡以法奸、挪奸的罪名,钉在耻辱柱上,当然是不合适的。但民众不肯原谅她们,也不是没有道理,她们终究和日本鬼子强征的随军慰安妇不同,不是十分强迫地为德国侵略者献身,怎么说,这是不光彩的行为,本国同胞的谴责,无可非议。

至少在战争刚刚结束之际,对侵略者的仇恨之火,报复情结,不是那么容易淡忘。任何稍有良知的人,不能忘记这样一个背景,当德国女作家笔下这些妇女,与法西斯“私通”时,就在波兰的奥斯维辛的集中营里,成千成万的妇女,还有儿童,正一个个脱得赤裸裸地,排队走进毒气室;当这些“私通”的女人,“为元首贡献一些德国人后代”的寻欢之时,也是那些受难者,头发剪下来做织物,皮肤剥下来做灯罩,金牙敲下来再熔铸,被兽性的法西斯残暴蹂躏之日。那么,饱受“二战”创伤的愤怒群众,做出一些过头的事,值得在50年后予以清算吗?

我很佩服这位女作家的无动于衷,对残酷的往事,那种“零感情”式的全然不顾。而战后当地民众,对这些附敌的女人,一时冲动的报复行为,却大做文章,是不是有点小题大作?

应该说,与德军私通的女人,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弱者。很多是为了生存,不得不向法西斯投怀送抱。但不能不使人思索:历史,需要公平,譬如公平地对待这些当时曾与敌人“私通”的妇女;但历史,更需要正义,否则,那边赤裸裸地死亡,这边赤裸裸地上床;那边在敌人刀下,死无葬身之地,这边膜拜之余而要洗却他的汉奸罪名,历史不是天津大麻花,可以扭来扭去的,如果将与鬼子睡觉的女人,奉为圣母娘娘,而将投江的抗联女战士,跳崖的抗日游击队,列入傻瓜卖命之流,民族大义,成为一块抹布,人间公道,只是一摊狗屎,岂不应了孔夫子的一句话,“人之异于禽兽者几稀”了。

所以,时下文坛上,鲁迅先生被老少爷们儿一股劲地开骂,周作人开光以后,浑身上下镀金,光芒万丈,如此颠倒黑白,如此罔顾是非地改写历史,不仅是对逝者的亵渎,也是对活着的人的一种精神上的强奸。在这位女作家笔下的“私通”妇女,有的描写得像罗密欧和朱丽叶一样,与法西斯侵略军的“爱情”如何地天长地久,如何地情深爱长,以此类推,岂不是被皇军去用作性奴隶的亚洲慰安妇,万不该要去讨回公道了么?

这部《没人逃脱削发的命运》,与中国境内的“好汉奸”论,很有一点异曲同工之妙。

让人忍不住要问,这世界究竟怎么啦?

2

这篇作品的简介,在几家报纸都刊载了。

开头部分,先描写了一幕血淋淋的场面:“两名年轻的男子反剪着她的双手,另外两名男子粗暴地朝她的头发剪去。剪刀在她头皮上刺开一道道口子,鲜血顺着她的脸颊往下流,最后在她的额头刺一个血红的纳粹标志。她三岁的儿子在一旁瞪着恐怖的眼睛看着这一幕。”接着又写道:“这是1945年5月的挪威,处处是一派庆祝胜利的节日气氛。”报纸在刊出此文时,还配有一幅法国摄影师拍下的法国女人削发以后示众的照片。

霍桑的小说《红字》中,通奸者的耻辱标志红“A”,是刺在通奸女人的胸前。但对与法西斯“私通”的女人,惩罚者却将卐字明显地刺在额上。在中国古代,这是一种刑法,叫做黥刑、墨刑。我们读《水浒传》,梁山泊中,有几位好汉就曾是被刺配过的。刺,就是在脸上刺字,不论你走到哪里,明显的耻辱标志便跟随你一生。1957年打右派,惯常的说法,就是给某某人戴上帽子。这种戴帽子的惩罚,说穿了,也是黥刑的变种。如果生在宋朝,我们很可能在脸部的右颊上,要留下一些花样了。不过,终究时代在进步,这种对人身和人格的污辱,已受到文明的唾弃,只是在极个别的时期出现,所以,也难怪法国作家萨特,惊呼当时的野蛮做法:“这是沿用了欧洲中世纪的残酷惩罚方式。”

说老实话,我觉得大作家萨特,无须大惊小怪,假如他的邻居,是一位这样身份的女人,德国鬼子进来出去,他作为一个法兰西人,会感到开心吗?

随后,我在电话里问了几位作家和几位非作家,询问他们对于这则报道,这个镜头,和当时西方民众的粗暴做法,有些什么看法,是不是也像萨特那样惊呼?出乎我意料的,所有人的反应,都相当平淡。一位非作家的前中学校长,“哼”了一声以后,大不以为然地反问我:“在‘文革’当中,这种将头发剪掉,予以示众的刑法,我还亲身领教过的呢!至今被薅的头发,还留下疤痕呢!也不就这样了吗?”接着我又问,如果,万一有人认为汉奸有好的,你怎么看?

她的回答倒也简短,说:“别扯淡了。”

看来,中国人和外国人看事情,谈问题,着重点是很不相同的。外国人把脸上刺上耻辱标志,比之与侵略军睡觉这件事本身,还要在意些。中国人,认为当汉奸,是罪不可赎的,而受一点应该或不应该受的惩罚,时过境迁,往往不太在乎。削去女人头发,以示惩戒,从多洛丝哈根的书和萨特的惊呼,证实外国人当回事的事,而在中国人的眼中,就不大当回事。

因为,外国自中世纪以来,文明渐进,野蛮稍寝,削发刺面的黥刑,已不存在。而在我们这个文化古国里,将头发剃掉一半,或在头发中间,像犁地似的豁开一条沟,这种官方用、民间更用的刑法,从宇宙洪荒,到十年“文革”,断断续续,从未绝迹过。红卫兵还想出一个挺富黑色幽默意味的名称,叫做剃阴阳头。这种惩罚一旦成了家常便饭,中国人自然“虱多不痒,债多不愁”。羞辱多了,也就“死猪不怕开水烫”,还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她奇怪我征询她对这篇文章的意见,当即幽我一默:“你当过右派,在文革”中,没关进牛棚,没给你剃度过?说实在的,若非她的提示,我也差点忘了个干净,可见“好了疮疤忘了疼”,是我们许多人从心灵深处特别贱皮子的根源。所以,多洛丝哈根的书中,那种对于羞辱惩罚的敏感,我们中国人是不能体会的。

这或许正是东西方人的差异之处,凡着意于人身的侮辱,凡损及到人格的尊严,外国人敢跳出来,下帖子邀请对手,到郊外树林子里去决斗;普希金就一辈子与人决斗,一言不合,便掏出枪来,最后他终于死在决斗中。而中国人,一旦碰到无法咽下这口气的时候,虽然有十分豪壮的成语,“士可杀而不可辱”,把脖子梗起,把脑袋抬起,但真打算做殊死一战,来个鱼死网破者,极少。大多数到了非低头不可,不低头就杀头的那一步时,通常也就苟且偷安了。好在这时候,在汉语言里另一句差堪自慰的成语,“忍辱负重”,又能派上用场。

逆来顺受,是从有皇帝那个时代,就渐渐成了中国人的安生立命之本。剃个阴阳头算什么,又不是我一人被剃,剃了也不是不能再长,即使不再长出来,又如何,人又不是为头发活着。一个民族的语言,多少能表现出一点民族性。“好死不如赖活着”,不晓得外国是否也有类似的民间谚语?这七个字,可以说概括了大多数中国人信奉的人生哲学。

那一天,被拘押到场的,谁也没有发出惊呼,谁都把脑袋乖乖地伸出来,等候剪子推子的光临。庆幸的是那天批斗时,比我更该“剃度”的走资派,也多了些,小将们急着往台上押解,不知哪位造反大佬发话:“算了算了,小不拉子就免了,台上也站不下,让他们滚蛋!”于是我抱头鼠窜而归。当然,免剃者我,摸摸头发尚存,竟有获得保全首级的侥幸感。但我环顾左右,同在牛棚里的其他被剃度者,也不因为失去头顶的半壁江山,而痛不欲生,而气冲牛斗,照吃照喝照睡不误。多洛丝哈根描写的两个男人按着、两个男人推剪的场面,像我等久经沧海的老运动员来说,司空见惯,肯定不在话下的。

萨特惊呼,因为他是西方人,因为他崇尚人道主义,因为在他那个具有一定文明素质的社会里,中世纪的野蛮行径,早被资产阶级革命扫进历史的垃圾堆。尽管他在“二战”期间,曾是法国地下抵抗运动的一员,或许他也并不能宽容这些与法西斯“私通”的妇女,但决不会与愤怒的民众同仇敌忾,因之,他不赞成这种削发刺额的私刑,不支持民众回到圣女贞德那个时代,是出自他的良知和文明精神,无论如何,人类已经进展到20世纪。

现在回过头去,如果做一番学究式的探讨,红卫兵在批斗会上采用的戴高帽子,挂大牌子,剃阴阳头,游街示众等等手段,在近代,只是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湖南农民斗争地主时用过,再早一点,满清入关,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镇压汉人时用过。这些早进博物院的老古董,想不到“文革”初期,重新被小将们拣拾起来,作为武器,惩治牛鬼蛇神。毛主席发动“文革”,其中有一条,是破除四旧,但在惩罚上,革命小将却十分具有复古精神,将中国古老刑法文化中最阴暗的私刑制度,又恢复过来。

更有趣的,小将们无师自通地从旧时代汲取灵感,包括批斗会的会场布置,借鉴京剧《三堂会审》的安排站位;审问讯刑走资派的措施,受到十殿阎罗对付死鬼的启发;戴帽挂牌,槛车解送,绝对是公案武侠小说的影响所及;剪一半,留一半的阴阳头,则是加以变化的古代黥刑,纯系《水浒传》里高俅对付林冲的手段。这统统属于“四旧”的旧货,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披上革命的合法外衣,竟成了被允许、被鼓励的、带有政府行为性质的民间刑法,这不能不说是对“文革”的讽刺。

这样,中国人,包括我自己,长期被官方的、民间的这个运动,那个运动;这种惩罚,那种处理;一会儿敌我矛盾,一会儿人民内部矛盾,折腾到心如古井,波澜不兴。因此,德国女作家写的这本书,在西方也许叫座,未必会在中国产生什么轰动效应,是可以预料的。

3

为什么不会叫座,还要从中国读者的心理状态来考量。

一方面,古代中国酷吏之多,法网之密,株连之广,刑法之严,弄得老百姓不知何时就会捉将官里去,因此对于任何或轻或重的惩罚,已经到了麻木的程度。另一方面,值得奇怪的是,在“国家”这个问题上,在有关“气节”或者“大节”的关键时刻,中国人又常常表现得并不含糊。

外国军队被包围了,绝不会顽抗到底,不特别提倡与阵地共存亡,必须打到弹尽粮绝,把最后一粒子弹留给自己。他们通常是这样:只要眼看援军一时半会儿来不了,便摇着白旗,放下武器。多洛丝哈根认为那些妇女,与德国人“私通”,无可厚非。中国人则不然,大敌当前,只能循“马革裹尸”、“杀身成仁”、“视死如归”、“宁死不屈”这类古训行事,所以,才有投江跳崖的可歌可泣的壮举。关云长在土山,打不过曹操,只好投降,是他一辈子被人诟病的污点。苏武牧羊十九年,人们编了歌子来唱,也由于他的不屈不挠。文天祥写《正气歌》,“留取丹心照汗青”,编进教科书,千古传诵,就因为他牺牲的那一刻,也要面向故国。所以,中国人(当然也不会是全部,否则,汉奸从何而来)的多数人心中,那种“汉贼不两立”的精神,总是很当一回事的。

这种大是大非之分,是和孔孟之道、儒家学说的教导,是和说唱弹词、演义小说的熏陶,是和历代统治者把忠君与爱国相提并论的提倡,是和爱国捐躯的仁人志士、杀敌御侮的英雄豪杰的榜样力量,对立而产生出来的。因而,在中国,即使个别人士,发出为周作人粉饰的“好汉奸”论,决不会有市场。和多洛丝哈根的作品,不怎么引起人多么叫好的原因一样,除了对这种小小不言的惩罚,不看得那么重要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中国人,尤其普通的中国人,不大肯原谅附敌者和通敌行为。

有鉴于此,一些为周作人辩解的文字,也只能闪烁其词,可读者不是傻瓜,谁能不解其中三味呢?读罢一些奇谈怪论之后,除了深感新时期言论自由,思想解放之外,惟有瞠目结舌而已。而造这种舆论者,都是饱学经纶之士,对他们金身重塑周作人的努力,所为何来,百思不得其解。

周作人的著作,几乎没有什么不曾出版的了,着实让出版社足足地捞了一把。如果“好汉奸”论继续发展下去,估计再过若干年,周佛海的言论,汪精卫的诗集,和他在河内发出的那通儿曲线救国的《艳电》,也会付梓。销路不一定会坏,读者即使出于好奇,也会掏钱购一本来看的。

我一直想,难道持“好汉奸”的论者,真是患了健忘症,怎么能忘记了南京的大屠杀、重庆的大轰炸、冀中的大扫荡、“9·18”沈阳的火光、“8·13”上海的炸弹、东北的细菌部队、平原的三光政策……就在周作人当督办之日,也是《四世同堂》里描写的北平人受苦之时。我不知道他这个汉奸,与老舍先生笔下写出的丑类,为日本鬼子做事的大赤包、冠晓荷,有什么根本的差别?

启功先生讲到齐白石先生的轶事时,说他“在出处上是正义凛然的,抗日战争后,伪政权的‘国立艺专’送给他聘书,请他继续当艺专的教授,他老先生在信封上,写了五个字‘齐白石死了’,原封退回”。这就是中国知识分子的大节所在,也是中国文化人脊梁精神的体现,要大家都是鼻涕虫,软成一摊泥,这个民族还有什么希望可言?白石老人将这封聘书璧回那阵,说不定正是周作人以伪督察官的身份,光临沙滩北大红楼视察吧!这就是说,在沦陷了的北平,既然可以如齐白石退聘,可以如梅兰芳蓄须,那么说明当时周作人,也可以不必像大赤包、像冠晓荷那样向日本侵略者摇尾乞怜的。

也许周作人附敌,自有他的曲隐,但一旦认贼作父,做了汉奸,便无所谓好坏可言。但忽然于近年来成为一座富矿,成为某些淘金者的热点,实在令人惊诧。我想,除了商业动机外,还有其他较为复杂的心理,夹杂其中。譬如对文学上的纯以政治标准考量的绝对主义,譬如对某种文学样式、某种文学流派的特别提倡,譬如对文学急功好利而忽略文学自身规律的倾向,譬如在评价一个作家时的以文衡人或以人废文的狭隘和偏颇等等,遂形成某些人逆反心理,你认为香的,我偏以为臭,你认为臭的,我偏以为香。周作人,恰巧是一张可以打出手的牌。

于是,就出现了近年来文坛的一出出活剧,不把鲁迅先生拿了来当靶子,粪土一番,糟蹋几句,就显得自己不新锐,跟不上风气了。反之,不摇头晃脑,褒美一阵知堂老人,《谈龙》、《谈虎》如何冲淡呀,《苦茶》、《苦竹》如何清涩呀,就觉得自己很土鳖了。这样,大有将这位“好汉奸”推崇到“宣付国史馆立传”的高度。一边努力贬低,一边拼命抬高,便成学界时尚。香者不香,臭者不臭,本就很不正常,而到了香者很臭,臭者很香这一步,除沮丧于人心险恶外,夫复何言?

假如鲁迅先生穿越时空隧道,来到世纪末的文坛,对于自己由碧落而黄泉的行情,快要到跌停板的程度,也会感到莫明其妙的。而到阜成门内八道湾的旧宅看看,他的老弟,却正在牛市状态之中,一路攀升,狂飙不已,世道如此,恐怕也不知说什么好了。说实在的,在这场歇斯底里的诋毁中,年纪轻的,说上几句不三不四的话,量也不必介意。而一些学富五车,懂得中国过去与现在的人物,也闭着眼睛在那里瞎三话四,将这种扬此抑彼的拙劣把戏,玩得十分起劲。对这种类似在《故事新编》的《补天》中,站在女娲肚子底下、两腿之间的“咿咿呜呜”的人物,我估计鲁迅先生会抱着“岂有豪情似旧时,花开花落两由之”的心态,掉头不顾而去。

“好汉奸”论的出现,可算近10年来的文坛怪现象之一。

周作人在现代文学中的位置,是不会被抹煞的,正如今天我们还在读明末清初的文坛大腕,如钱谦益、吴伟业、龚鼎孳、周亮工、侯方域的作品,并且叫好一样,这是将这些贰臣的人品,像镜头似的加以虚化了以后的结果。但绝不能由于周作人的散文成就,他就不再是汉奸,不再是很坏的汉奸,而是好汉奸了。所以,“二战”50年后,多洛丝哈根的作品,与甚嚣尘上的“好汉奸”论,确实是耐人寻味的一种新的价值取向。

偶翻旧时资料,上刊一则有关周作人的消息,原文照抄如下,以饷读者,或许有助于人们对真实历史的认识。

“1939年1月4日,天津抗日杀奸团枪击不抗日的文人周作人。事前,经过北平抗团宋显勇等人的调查,了解到周作人就住在北平清华园内。1月4日,李如鹏和赵尔仁携带武器,以学生的名义去拜访他。这是一所四合院,当周作人走出北房下台阶时,李如鹏掏出枪向他开火,周作人应声倒地,周的保镖扑过来捉拿李如鹏,赵尔仁见状又向保镖开了两枪,将其打倒,两人迅速撤离。事后才知道,周作人未死,子弹正打中他的腰带硬物上,保镖当即身亡。”

来自津门的抗日勇士,给予周作人的打击,要比那些与法西斯“私通”的妇女所受到的惩罚要重。削发刺额,至多皮肤的伤痛,而从手枪中射出的子弹,却是要他的命的。我不知道中国的多洛丝哈根,会不会在将来的某一天,为周作人所遭受的这次差点送命的惩罚,而写出一篇为之鸣不平的作品?来一次清算的反清算呢?

也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