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罪犯改造心理学
10970400000047

第47章 罪犯的变态心理与矫治(2)

精神分裂症是一种严重的精神疾病,狱内的患病率要高于一般人群。住精神病院的服刑、劳教人员中,精神分裂症比例最高。管唯、赵海:《我国监狱精神病学发展概述》,《中国司法鉴定》2006年第3期,页36—39。患有此病的服刑人员常常是影响狱内监管秩序的主要因素之一,故而成为罪犯精神疾病鉴定的最常见的病种。吕成荣收集整理了1976—1995年共369例精神分裂症住院病犯资料,结果发现:吕成荣、陶旭东、那爱国:《服刑罪犯中精神分裂症的临床特征》,《四川精神卫生》2000年第1期,页23—24。

1.与社会精神分裂症患者比较,病犯的言语性幻听、思维散漫、思维破裂、逻辑倒错、夸大妄想、被害妄想、行为紊乱等症状出现比例较高,而情感淡漠出现比例较低,其中被害妄想出现比例最高,占66.4%。

2.罪犯被害妄想的内容常与监禁特殊环境及条件相关:监狱人群,如认为其他犯人与狱警通过眼色、或无线电、或打报告联合起来迫害自己。家庭,声称监狱通过地方司法机关灭绝家人或残害家属。与服刑生活状态有关,如家人被他人替代,或接见食品给掉换等。与妄想相关的冲动攻击颇为多见,占住院精神病犯攻击行为的57.1%。

3.存在监禁条件下的无罪妄想(7.2%)及赦免妄想(3.3%)。主要表现为坚信自己无罪,是被错判,并声明要给予释放;后者则表现为整理生活用品、穿戴整齐、声称上级某机关已给予赦免或减刑等。

4.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罪犯刑期在十年以上60例,占61.9%。从刑期分析来看,服刑及较长的刑期(10年以上)作为精神负担,将会对罪犯的心理产生一定的影响,精神疾病发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日本学者认为,服刑罪犯由于单调的生活,与社会的接触长期较少,因而易产生空想、脾气暴躁、惹是生非等,随着时间的推移,动作和感情的表露会变得呆板,人格上出现依从性,缺乏自发性。

(二)躁狂抑郁症

躁狂抑郁症是一种情感性精神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情感高涨或低落为临床主要特征,病程表现为躁狂和抑郁两类症状双相循环发作或单相发作,间歇期精神活动多保持正常,愈后一般较好。

1.躁狂症

典型症状是情感高涨、思维活动加速和言语动作增多。躁狂患者情感高涨,喜气洋洋,常常能博得周围人的共鸣;有的人情绪不稳,易激惹,因小事而暴跳如雷,伤人毁物,但很快转怒为喜或赔礼道歉;同时,思维敏捷,联想迅速,口若悬河,精力旺盛,注意力转移快,整日忙碌不停。躁狂症患者发病时神志清楚,对客观事物保持辨认能力,但由于情感高涨而失去正常的社会控制能力。该类病犯的危害行为常见为伤人、违反狱内监管秩序、妨碍公共安全等。

2.抑郁症

主要表现是情绪低落、思维缓慢、言语动作减少和迟缓等。抑郁症发病缓慢,以情绪低落、抑郁和悲观症状最为突出,终日忧心忡忡,兴趣索然,对前途丧失信心;常常自罪自责,认为自己丧失了工作能力;或将小事夸大,出现消极观念;脑子迟钝,活动明显减少。该类病犯常常因自我感觉水平降低,情绪低落、悲观失望而出现强烈的自杀观念。

(三)妄想性精神病

又称偏执性精神病,是一组以妄想为主要症状的内源性精神病。与其他存在妄想症状的精神病的不同之处在于,其妄想集中反映某些体验,除了妄想及其较少的与妄想相联系的片段幻觉外,没有其他明显的精神异常。这是一种较少见的疾病,多发于中年男性,以脑力劳动者居多。患者的人格保持完整,情感与思维协调一致,心境和举止表现适当,思维连贯且具有逻辑性,容易被误认为精神正常。

患有偏执性精神病的罪犯,大多有偏执性格,表现为固执己见、敏感多疑,不仅喜欢将自己的罪错归因于客观,而且常有“怀才不遇”之感,由此,在狱内人际关系紧张、改造表现平平。发病前,病犯多受到过来自某一方面的精神刺激,如家庭变故、人际纠纷、改造受挫等。偏执性精神病患者因其意志行为受到妄想的影响和支配,容易歪曲现实,严重时甚至失去正常的辨认能力,因此,容易导致伤害、行凶等危害行为的发生。

(四)拘禁性精神障碍

拘禁性精神障碍,是指罪犯在被拘禁后或服刑期间发生的精神异常。在广义上是指罪犯因受拘禁后的精神刺激或压力而产生的反应性精神障碍、癔症、精神分裂症或抑郁症;在狭义上是指因受拘禁后的精神刺激或压力而产生的反应性精神障碍,又称拘禁反应。车文博主编:《心理咨询百科全书》,吉林人民出版社,1991年,页526。本文主要讨论狭义的拘禁性精神障碍。

拘禁性精神障碍的临床症状表现在四个方面:何为民主编:《罪犯改造心理学》,法律出版社,2002年,页326—327。

1.拘禁性情绪反应

程度较轻,在被拘禁后急性或亚急性起病,也可发生在接到逮捕证或判决书之后。表现为抑郁、恐惧、紧张等,言语动作减少或坐卧不宁、饮食减少、出现睡眠障碍等;可能出现轻度意识障碍和心因性幻觉,如表情恍惚、听到亲属的讲话声等。此类罪犯基本保持一定的自知力,无明显的思想逻辑障碍与幻想症状,多见于轻度或中度精神发育迟滞、人格缺陷、脑外伤或脑动脉硬化者,尤以案情特别重大者常见。

2.拘禁性反应性抑郁

常在拘禁后亚急性或慢性起病,表现为不由自主地追忆往事、抑郁悲伤、虚弱无力等,也可有抑郁性激情发作,大喊大叫、对自己抓头打脸等。该类罪犯很少自责,将失败和不幸归咎于他人,常表现出愁眉苦脸、眼泪汪汪、祈求他人怜悯的样子。长期严重的反应性抑郁罪犯可能会有自杀念头。

3.拘禁性反应性偏执

常在罪犯被拘禁后急性发病,表现为在焦虑、恐惧下产生被害和关系妄想,以本人的妄想观念评价周围的一切;还可能产生错觉、幻觉,如听到审讯、判决的声音、家属的哭泣等;还可能在暗示和自我暗示作用下出现类妄想性幻想症。

4.拘禁性反应性意识障碍

可表现为情感休克,如情感反应突然丧失、意识恍惚、目光茫然、表情淡漠,对周围事物和人的言行漠不关心、无动于衷,反应迟钝、应答缓慢,可伴有无目的的重复动作。有些患者在情感休克接触后可转为情感释放的激情状态,如兴奋躁动、言语增多、行为紊乱、易冲动等,可能发生冲动毁物或向外奔跑等行为,事后常不能回忆。

拘禁性精神障碍也是高发病种之一,大多数在入监后一个月内急性、亚急性起病。吕成荣、王成荣、陶旭东:《30例拘禁性精神障碍临床分析》,《中国神经精神疾病杂志》1996年第6期,页373—374。故管教人员对新入监服刑的犯人在情绪、行为等方面应予更多关注,减少不测事件的发生。

三、罪犯精神病的矫治

精神病是一种严重的变态心理,病犯的心理活动的各个方面都处于严重失调状态,需要在监狱医院的精神科或当地的精神病院进行治疗,以生物治疗为主,综合运用心理治疗及环境的支持与改善等方法。在精神病犯症状已经改善或稳定的情况下,心理社会干预是促进精神病犯康复的不可缺少的措施之一。

(一)生物学治疗

精神病犯大多失去了独立生活能力,需要住院治疗。生物学治疗主要包括使用抗精神病药、电抽搐疗法(ECT)、外科手术等化学或物理方法。

(二)心理治疗

心理治疗是罪犯精神病治疗的一个重要方面。心理治疗的任务包括协助病犯正确地认识疾病,理性地对待症状,提高药物治疗的顺应性。治疗的手段有重视病犯的需求,开展有组织的文体和工疗活动,帮助病犯建立与家庭的联系,加强对病犯日常生活能力、社交能力、应对技巧的训练,协助改善不良的人际关系和建立新的和谐的社会支持系统。

心理治疗的方法常用的有支持性心理治疗、整合认知治疗、行为治疗和社会技能训练。支持性心理治疗,应注意安排充分的时间倾听病犯的问题,对其躯体感受和精神问题给予耐心解释和指导,鼓励病犯面对并表达内心的痛苦体验,以提高病犯治愈精神障碍的信心。认知疗法的关键在于认知重建,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何为民主编:《罪犯改造心理学》,页329。重新认识和评价监禁场所,打消其对监禁场所的恐惧心理;重新认识和评价作出自己目前不幸的原因,抛弃不切实际的幻想与愤怒;重新认识和评价自身战胜疾病、恢复健康的能力,鼓励其尽最大力量与自身的精神障碍作斗争。行为治疗常采用积极强化、代币奖惩治疗,用以训练患者消除不良习性,提高自理生活能力。运用学习理论的原则,增进人际交往技能的训练,帮助病犯学习这些技能并广泛应用和持久保留,从而改善其生活质量。

(三)心理社会干预

目前,社会上针对精神病人的心理社会干预,主要包括社区主动式治疗(PACT)、认知矫正、行为治疗、技能训练及职业安置等。精神病犯因人身自由受限,难以参与社区心理干预,而在监禁改造环境中又不利于监管安全和病犯的康复,可以考虑建立专门的罪犯精神病医院,让罪犯在专门设立的治疗性设施中进行生物学治疗和接受心理社会干预。

人格障碍的矫治

一、人格障碍的特征

(一)人格障碍的概念

人格障碍又称病态人格、人格异常,它是一种在发展和结构上明显偏离正常,以致不能适应正常社会生活的异常人格。人格在发展和结构上偏离正常可以表现在认识能力、情绪反应和意志行为三个方面活动发展不协调,理智活动和本能情绪反应活动发展不协调,以及抽象思维和形象思维不协调。由于这种内在不协调,人格障碍者常常难以正确估计社会环境形势对自己的要求,难以正确评定自己的行为方式,难以正确处理人际关系,难以对周围环境的刺激作出恰当的反应。因此,他们在现实生活、工作中,常与周围人甚至亲人发生冲突,对工作缺乏责任感和义务感,经常玩忽职守,甚至超越社会伦理、道德规范,作出扰乱他人或危害社会的行为,以至无法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

人格障碍不是精神病,人格障碍和精神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无神经形态改变,只是功能变化;患者无意识障碍和认知缺陷,能处理日常生活,病态人格相对稳定,而精神病则否。但是,人格障碍与精神病也有密切联系,人格障碍可能为精神病提供病前的人格基础。

(二)人格障碍的特征

人格障碍的一般性特征主要有下列几点:人格的某些方面显著偏离正常,异常的行为模式是泛化的,与个人及社会的多种场合不相适应,通常影响其职业及社交功能。态度和行为等心理机能明显不协调,通常涉及几方面的功能,如情感、唤起、冲动控制,知觉与思维方式及与他人交往的方式。缺乏自知力,常常把自己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归咎于命运或别人,没有自我责任感,不能从经验中吸取教训。经常危害他人或殃及社会,少数自感痛苦。人格异常从早年开始,于童年或少年起病,持续到成年逐渐显著。

二、罪犯中常见的人格障碍

根据吕成荣医生对罪犯精神疾病的调查显示,罪犯人格障碍的患病率约为7.96%,而人格障碍占罪犯所患精神障碍的72.9%。吕成荣、赵山、储井山等:《服刑罪犯精神障碍患病率调查》,《临床精神医学杂志》2003年第4期,页226—227。罪犯中常见的人格障碍具体有下列几种:

(一)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又称无情型人格障碍或社会性病态,是对社会影响最为严重的类型,在罪犯人格障碍中占25%左右,为罪犯中最常见的人格障碍之一。反社会型人格障碍引起违法犯罪的问题最多,其基本特征是高度的攻击性、缺乏羞惭感、不能从经验中汲取教训、行为受偶然动机驱使、社会适应不良等。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病犯无妄想或幻觉,但在本能欲望、兴趣嗜好、性情脾气和道德修养方面有异常改变。其突出特点是难以适应社会生活,常出现违反社会公德和违法行为,其特殊行为模式有两个最基本的特征:一个是冷酷无情,缺乏同情心、责任心,无焦虑感和罪恶感;另一个是情绪的爆发性,行为的冲动性,缺乏深思熟虑和明确的动机,目无法纪,不能从挫折和惩罚中吸取教训。反社会人格的极端发展,就是犯罪人格,具有此类人格障碍者,犯罪几乎成为其特有的行为模式。

具有反社会性人格障碍的罪犯,他们的各种不良行为虽在严格管束下有所收敛,但由于挫折的耐受力,易受低级情绪或偶然动机的驱使,常是监内的捣乱分子。这类罪犯却无后悔之心,也无悔改之意,还常为自己的罪行或错误开脱。由此,他们既是难以管理的反改造分子,也是难以改造的、容易又犯罪的分子。

(二)偏执型人格障碍

偏执型人格障碍以猜疑和固执为主要特点,始于成年早期,一般男犯的发病率要高于女性,在罪犯人格障碍中约占15%左右,位居第四。偏执型人格障碍的特点:一是敏感多疑、固执己见,对别人的行为常常猜疑,误解为敌意的;很难被人说服,难改变自己的想法。二是过分自尊,追求权利,自我评价太高,认为自己一贯正确;对极小的侮辱、伤害不能宽恕、耿耿于怀。三是对挫折和遭人拒绝过于敏感,忌妒心强。偏执型人格很容易发展成为偏执性精神病。由于该类罪犯常产生有关被害的、嫉妒的观念,可能产生报复性或攻击性行为。

由于偏执型人格障碍罪犯对任何人都敌意甚高、容易嫉恨、报复心强,对监狱人民警察和他犯的善意举动常歪曲理解,常与他犯发生争执、对抗,甚至冲突,但大多情况下不会出现攻击行为,因此,他们很难与周围人建立亲密关系,存在社交回避,常表现出孤单、沮丧、不愉快等情绪,处于紧张状态之中。

(三)分裂型人格障碍

分裂型人格障碍,又称关闭性人格,以观念、行为和外貌装饰的奇特、情感冷漠,及人际关系明显缺陷为特点,是介于精神分裂症与正常人之间的一种过渡类型,也是罪犯中多发的一种精神障碍,一般占罪犯人格障碍的20%左右。

分裂型人格障碍罪犯的特点是:一是性格内倾,常表现出孤僻、独处、退缩、少有乐趣、言行怪异。与他人疏远、隔离,除非学习、劳役和生活中不得不与人接触,一般不与人言谈和交往,即使监狱人民警察找其谈话,也很少话语。二是面无表情,情感冷漠,不能正常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等情感。既不关心集体活动,又不关注自己的改造成绩。三是缺乏毅力,做事常有始无终;没有进取精神,参与什么改造活动都缺乏积极性;爱幻想,好内省,总生活在似与人隔离的世界之中。患有分裂型人格障碍的罪犯,由于缺乏表现自己和宣泄情绪的能力,因此,在监内是显得比较安稳,但他们病情若得不到控制,又极易成为精神分裂症。

(四)冲动型人格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