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至1925年,由于世界佛教居士林的不断扩展,林友日众,原来的房屋已不够用,加上该林借用的锡金公所又要收回房屋自用,世界佛教居士林决定另建新林址。据《第一次林友大会报告》之《莲社之归林及建新林所之动机》记载道:“当时除本林外,尚有能仁寺之莲社。成绩亦著。本林谋林友之扩充。特请莲社诸君加入本林,共策进行。从此行推陡进,林务开展。五间之地址,已觉狭小而不敷用矣。同时,周林长荡然而逝,锡金公所亦有追回原屋之说。于是,起建新林所之动机因此而起。”同上。为了组建新林所,由叶玉甫、周尹乡、朱石僧、李经纬、曾友生等组成劝募林所基金会,推举邹梅生为建筑委员会主任委员,朱石僧、李经纬等为委员,着手林所筹建工作。新林所的建立,是“世界佛教居士林”事业发展的一次转折点,而其建立的过程却也是颇费周折。首先,为了解决庞大的建林经费,世界佛教居士林发起了几次声势浩大的募捐活动,并特意为募捐制定了详细的章程与细则。第一次募捐的计划时间是从1925年四月初八至六月十九日共100天时间,募捐目标为基金7万大洋。募捐章程还规定了募捐的组织分为总队与分队,共建成30支募捐队,并对募捐者与捐献者设立了具体的酬报。其中,对募捐者的酬报为:(一)个人募捐前三名,以金质纪念品一件,并玉照悬林中;(二)分队之前三名,银盾一个,全队玉照悬林中;(三)个人募捐酬报办法,依照个人独捐酬谢章程三分之一计算之。对第一次基金捐款人酬报细则为:(一)捐10元以上者,即将台衔勒石以证不忘;(二)捐30元以上者,除(一)外,赠以纪念证一张,或奉小铜佛一尊,以资供养。(三)捐50元以上者,除(一)、(二)外,并在功德塔上镌勒台衔;(四)捐100元以上,除以上外,并设立长生禄位,永久供养;(五)捐150元以上者,除以上外,并将玉照悬之林中,以志景仰;(六)捐200以上者,除以上外,并赠为永久林友;(七)捐250元以上者,除以上外,可得居住居士林普通净修堂,除膳食外,不收费用;(八)捐300元以上者,除以上外,赠名人所绘佛画;(九)捐400元以上者,除以上外,请为本林林董;(十)捐500元以上者,除以上外,并得居住本林普通净修室,概不收费;(十一)捐1000元以上者,除以上外,并得居住本林净修室,概不收费。经过第一次募捐,共募得建设基金44094元大洋,其中名誉队长叶玉甫居士一人捐3000大洋,邹梅生捐1307元,陈佐明捐1276元。上海市档案馆档案资料:《世界佛教居士林成绩报告书》,第7—9页。募得这笔建设基金后,新林址于1915年11月8日,在闸北新民路国庆路路口举行施工典礼。1926年佛诞日举行落成典礼时,出席林员约千人,印光法师亲临开示,名誉林董章太炎等也莅会致辞。新址建筑为5开间3层两厢的楼房,底层中间3间作大殿,二层念佛堂,三层设有禅堂、舍利室,两厢分别作功德堂、莲位座、研究室、图书馆、办事室等。参见《上海地方志》(第一编第三章)之“佛教团体”中有关“世界佛教居士林”的介绍。事实上,新林所落成之后,尚负债2万余大洋,于是一方面以新林所向银行抵押贷款,另一方面由王一亭、冯梦华、谢复圆、曼殊揭谛等捐献个人绘画,并通过设立“圆满功德会”认捐的形式以解资金之不足。
新林所建成后,世界佛教居士林的林务活动大为拓展,先后发行《世界佛教居士林林刊》,出版佛典,开展通俗讲演,创办第一义务小学和义务通俗夜校以及各种慈善活动。1927年,林所进行了第三届改选,王一亭被推选为林长,王彬彦、张尔云为副林长。1930年进行了第四届改选,王一亭、王彬彦、张尔云继任正副林长。在这期间,世界佛教居士林还重点组织了“佛学书局”,并改第一义务小学为惠仁小学。值得一提的是,由世界佛教居士林同仁发起创立的“上海佛学书局”,不仅是中国近代规模最大的佛教专门出版机构,以及第一个佛教出版类股份有限公司,而且后来还演变成近代居士佛教的一个崭新的弘法组织机构。经过发展的上海佛学书局,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佛教出版机构,而是逐渐演变成为一个综合性的居士佛教弘法组织,在出版事务之外涉及更多的佛教弘法内容。这个被人们称为“全国弘法之唯一机关”的佛学书局,集编辑、出版、流通、弘法于一身,通过各种先进的现代手段的运用,对近代中国佛教的传播与现代化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1930年夏,世界佛教居士林又在新林所大殿前面再造7间平房,中间设大门,左侧为佛学书局总发行所,右侧作为施医、施材、宣讲、阅藏、读经之用。1933年,王一亭被选举连任第五届林长,王在任期间对世界佛教居士林章程进行了多次修订完善,使世界佛教居士林的各项事业处于鼎盛时期,林员最多时达3000人左右。从1922年世界佛教居士林成立到1937年抗战爆发这十五年的时间里,“世界佛教居士林”在弘法、佛教文化传播以及各项社会慈善事业方面做出了极具特色的实践努力。及至1937年抗战爆发,“世界佛教居士林”遭日军轰炸,新林址毁于敌寇炮火。此后,朱石僧、杨欣莲、钟伯廉等将残存的部分大藏经、佛像、法器等抢运至铜仁路111弄51号。1942年以后,王一亭、关絅之相继逝世,范古农继任林长,朱冀才为副林长,曾友生、陈慧根、钟伯廉等分管各部业务。虽然林务活动没有中断,但是从此以后,直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由于时局不宁,战乱不息,世界佛教居士林只有修持、讲经两项活动勉强维持。此后,1951年,该林举行第七届会议,范古农继任林长,游有维、李经纬任副林长。同年4月,游有维继任林长,李经纬、佘雷为副林长。1954年7月,世界佛教居士林决定恢复“上海佛教居士林”名称。
“上海佛教净业社”是民国期间规模仅次于“世界佛教居士林”的沪上第二大居士佛教组织。1922年春,原上海佛教居士林一分为二,由王舆辑、沈辉、关絅之等居士组建了上海佛教“净业社”,请金怀秋主持具体事务,地址初设在爱文义路64号(今北京西路)新闸巡捕房对面。随着社员的增多,爱文义路64号那个狭小的社址已无法满足需要,恰在此时社董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总经理简照南居士决定将其私家花园——南园(今常德路418号觉园)捐给净业社作为社址。1923年,简照南逝世,其弟简玉阶秉承其兄遗愿于1926年将南园舍出,净业社随即搬入南园。不过,经过笔者对上海档案馆所藏相关档案及《净业月刊》所载文章考察,后来净业社的社址觉园不仅包括简氏兄弟所捐之南园,还包括在此基础上买来的部分周边居民的宅基地。对此,《净业月刊》曾特载《佛教净业社缘起》一文,该文道:“沪上管辖南北,襟带江海,缁素往来,项背相望。欲择一地焉,宏敞而庄严者,时与诸上善人聚会一处,盖戛戛乎其难之。今荷佛慈加庇,涌现道场。凡我同志,可不奋袂而起。一德一心,谋所以维持于永久乎?先是简居士照南,信奉三宝,于其所居南园之西偏,建设佛堂,颜曰菩提精舍。其傍有假山石池、亭台楼阁之属,计其地亩之值,土木之费,总在二十万金以上。将舍为功德地,工未及竣而逝。今简济善堂主人秉承遗志,实行舍出,谋所以维持永久之法。众居士闻有如是道场,渴欲买邻而居者,渐不乏人。商诸主人,请让以宅地,计二十人,共得地十五亩有奇。而佛堂及假山石池亭台楼阁之为公共功德地者,亦逾十二亩。都为二十七亩有奇。以时值之,亩值万金,加入佛堂假山石池亭台楼阁,种种建筑费,殆达四十万金。主人仅回二十万金之地价,其所舍诸公众者,计值亦且二十万金。众居士既遂买邻之愿,而公共德地由是相得益彰,用以维持于不敝。诚一举而两善备焉。兹经同人会议,将此公共德地定名为佛教净业社。酌定社章若干条,期与海内长者,同结胜缘,勤修净业……”《佛教净业社缘起》一文,参见《净业月刊》第6期,第61—62页。可见,简氏所捐南园面积只有12亩左右,而购买的邻居土地面积则达15亩。觉园净业社购买相邻土地及与简济善堂所订契约,在上海档案馆皆有案可查。参见上海档案馆档案“简济善堂与觉园净业社所订之契约”,档案编号:Q61047619;上海档案馆档案“觉园净业社购买觉园基地章程”,档案编号:Q61047623;上海档案馆档案“觉园净业社购买觉园基地章程”,档案编号:Q61047624。
1926年,净业社迁址至觉园后,在原有佛殿楼房外,又建造2层楼房1幢,楼上为念佛堂,奉祀西方三圣;楼下名“香光堂”,为讲经集会场所。印光法师还为香光堂撰书楹联,标示净业社宗旨。随后,净业社诸君又发起修订社章,改组机构,成立董事会,选出董事长与社长。首次推选关絅之任社长。设立念佛堂、讲经堂、学教部、静修室、藏经室、经像保存处、流通部、蔬食部、放生会、功德堂等。此后,净业社还专门设立了慈善部与净业社收容所与慈幼教养院。该社在其《征求社员简章》中,把社员资格分为5种:名誉、永久、维持、特别、普通,并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待遇。1927年,净业社成立了“难民收容所”,收容战争难民;1937年,净业社在觉园内建立了新馆,取名“法宝图书馆”;1940年,净业社成立了“净业教养院”,收养流浪儿童。1942年10月,关絅之逝世后,净业社改选闻南亭为董事长兼社长,简玉阶、丁桂岑为副董事长,黄涵之、赵云韶为副社长。同年10月,董事会推定各部主任:总务部主任为赵朴初,副主任为胡松年;弘法部主任周瑞华,副主任刘素峰;修持部主任袁希濂,副主任徐福云;慈善部主任黄涵之,副主任俞静波;学部主任范古农,副主任李圆静。《佛学半月刊》第264期,194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