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万·伊万诺维奇回到家,把手往衣兜里一伸,突然像被烫了一下似的一哆嗦:装在衣兜里的一个卢布不见了。他脑子里马上闪出了一个念头:肯定是被人偷走了!伊万·伊万诺维奇很明白这个道理:没有一个卢布,就不会有100个卢布,没有100个卢布,就不会有100万卢布。他决不允许自己失去拥有100万卢布的机会。
于是他动身去了警察局。走在路上,他也很犹豫:“为一个卢布大动干戈到底值不值?”想到这儿,他转身又往回走,但没走几步他又停住了:“问题不在于丢了一个卢布,这是一个原则问题,没有一个卢布,就不会有100万卢布。”所以尽管他还是很犹豫,但是要拥有百万卢布的想法最后还是占了上风。
在警察局,警察们都劝他不要报案,甚至还提议说要给他两个卢布。但伊万·伊万诺维奇没有同意。他坚持认为盗窃一个卢布也是犯罪行为,而任何犯罪行为都应该受到惩罚。一个星期后警察们再一次劝说他放弃他那个愚蠢的原则,撤销报案申请,替警察局设身处地想一想,这个一卢布失窃案即使侦破了,也得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得不偿失。如果不侦破,会降低警察局的破案率,刑侦处说不定会因此连评年终奖的机会都没了。但伊万·伊万诺维奇仍不为所动。
又过了两个星期,伊万·伊万诺维奇突然兴致勃勃地跑到警察局来说,不用找了,他那一个卢布没丢,是衣兜漏了,掉到衣服里面去了。警察们让他再写一份撤销报案申请,并要求他把第一次报案的原因写清楚。他当然都详详细细地写了。警察局局长看完申请,立刻让他支付警察局为了寻找那一个卢布而支出的费用,一共是100万卢布。伊万·伊万诺维奇觉得很委屈,但警察局局长坚决要求他支付费用。一个星期后,伊万·伊万诺维奇再一次请求警察局局长放弃那个愚蠢的原则,替他设身处地想一想。但警察局局长不想放弃自己的原则,是铁了心要罚伊万·伊万诺维奇的款。警察局局长办公桌上方的墙上挂起了一条横幅:“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伊万·伊万诺维奇只好交了100万卢布。他无精打采地走在警察局大楼的走廊里,心里无数次地骂着自己:“我何苦要跑到警察局来告诉他们我那一个卢布找到了啊?我不说不就完了吗?说不定他们真的能找到一个卢布,还惩罚了罪犯了呢。”
他边骂着自己,边走出了警察局。他把手伸进兜里,想把那该死的一个卢布扔掉,但这时他发现,那一个卢布这回真的被偷了!
(李冬梅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