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蒙台梭利教育羊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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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2发自孩子内心的“服从”

通过乞求、命令或暴力行为使孩子们服从,是家长中间最常见的错误教育方式。企图用这些手段达到教育目的是非常困难的,或者根本就不可能。

许多家长错误地认为,为了达到让孩子自愿行动的目的,就是“命令孩子们去做”,并把这种被迫的自愿行动称为“自愿的顺从”、“听话”。但幼儿却特别不“服从”,甚至更喜欢反抗,他们特别“不听话”,常常“说反话”甚至“反驳”。他们长到四五岁时,似乎变本加厉,使我们彻底丧失信心,被迫放弃使他们服从的做法。但是,许多家长却不愿放弃偏见,仍坚持认为幼儿应具有“顺从美德”,并称为“幼儿美德”。事实上,我们还不懂,导致我们如此强调顺从的原因。

我们需要思考的是,我们如此轻率地对待的这种“顺从”,随着年龄的增长,到了成年,似乎“顺从”已经成为一种自然倾向,成为本能。我们发现,社会就是建立在奇妙的“顺从”基础上的,文明就是在“顺从”筑成的道路上前进,人类组织往往滥用“顺从”。

“顺从”意味着牺牲。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习惯于无条件地“顺从”,习惯于自我牺牲,习惯于自我克制。尽管士兵的天职就是服从,如果他们因服从而牺牲,一般人还会敬慕他们;如果谁企图逃避“服从”,则被认为是犯罪或发疯。此外,许多人都有过深刻的生活体验,大家都热衷于服从指引他们生活道路的事或人,而且甘愿作出牺牲。

所以,很自然,我们爱孩子,应该向他们指出“服从是生命的规律”。但是要使之服从,必须通过一个复杂的个性心理形成过程。服从,不仅需要有服从的愿望。而且也要知道怎样服从。当做某事的命令发出后,我们假定孩子将产生相应的行动或抑制能力,很明显,服从必然产生在相应的理智和意志形成之后。所以,为了一点一点地准备这个形成过程,就应当在分阶段的、分层次的练习中形成孩子的秩序感、纪律观念和意志力,从而间接地培养孩子的理智的服从。

除了提供发展意志力的练习外,在服从中还有另一个因素,就是要培养完成服从行动的能力。在“儿童之家”,老师们做了一项有趣的观察,观察孩子们的服从和知道服从的关系。她们发现,孩子的个性一旦形成,服从也就潜伏于孩子们的个性中了。例如,一个孩子开始试做某种练习,突然一次做成功了,他很高兴,凝视着,希望重新再做,但有时他会失败。然后,经过一个时期,当他自愿做时,几乎每次都能成功。而当别人叫他做时,却会出错。这是因为外部命令还没有使他从内心产生自愿行动。然而,当练习总是成功、有绝对把握时,别人的命令便会使孩子产生有条不紊的正确行动。这就是说,孩子每次都能完成命令了。

培养孩子的服从必须遵循孩子的成长规律:

第一个时期,0~1岁,精神无序期。孩子们这时不能服从,他们的心理如同聋子,听不见命令。

第二个时期,1~3岁,他们愿意服从。他们似乎懂得了命令,并愿意相应地去执行,但他们还做不到,或至少是不能完全成功地做到,他们的“心理活动的速度还不够快”,行动时显得不愉快。

第三个时期,4~6岁,孩子们会立即服从,十分热情。随着练习越来越熟练,他们会感到骄傲,他们知道该怎样服从了。在这个乐于服从的时期,不管是多么小的要求都会使他们抛开正感兴趣的事情,打破自己生活的内心孤立状态,以服从的行动进入另一种精神状态。

所有的纪律和精神发展的现象,都是从原来的紊乱的意识状态中建立了秩序。心理活动由混乱而有序,并产生了情感和精神的奇迹。孩子的心理上不仅有他勤奋努力获得的成果,而且也有他精神生活的天赋力量。

孩子从反复的练习中训练了自己的耐心,从服从别人的命令和要求中训练了温顺,在为别人做好事中培养了善良,毫无妒忌或敌意。他们主动劳动,帮助他人,但在精神上并没有什么优越感,他们开始沿着正义的道路前进,纯粹是因为这是通向自我发展和学习的唯一道路。他们以纯朴的心享受着沿路收获的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