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魔鬼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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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矫枉过正:国人心态中一种不成形的毛病

《后汉书·仲长统传》中说:“逮至清世,则复入矫枉过正之检。”意思是说:把弯的东西扳正,又歪到了另一边。比喻纠正错误超过了应有的限度,过了头而陷于另一种偏差。就好比说,我们在防止右的时候,不要把事情弄过了头,又“左”了。

据说关于一成语还有一则典故:汉景帝担心诸侯势力过大会自己称王,出现中央管不住地方的矫枉过正的局面,就采用晁错的建议,借故削了几个诸侯王的封地。吴王刘濞竟借“清君侧”的名义企图谋反,迫使汉景帝杀死晁错,从而出现历史上的“七国之乱”。

矫枉过正,一直都是中国人心态中一种不成形的毛病。

举个例子:一件事情,他认知的程度是2,可是他应该达到的程度是5,那纠正他的时候,绝对不可以就说这件事应该是5,那样他会自动给折中到(2 5)÷2=3.5.要让他折中到5必须告诉他在这件事上他要达到8的程度,(2 8)÷2=5才行。

正是因此,国人才会在很大程度上认可矫枉过正。

矫枉是对的,有枉必矫,有错必纠,也算是一种美德。然而有没有必要过正,却值得探究了。

况且,何为正?正的标准是什么?就比如一个人,你认为他是坏人,而我却认为他是好人。为什么?只因评判的标准不同而已。你认为他是坏人,可能是因为他行事苛刻不假颜色不近人情,而我认为他是好人,可能是因为他做事一丝不苟、雷厉风行、刚正不阿……

再比如一个人,你认为他很好,因为他诚实单纯,没有任何心机与诡计,为人无可挑剔;而我却认为他不好,因为他简单没有头脑,鲁莽而不顾局势,不适合为我所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认为我是枉,而你需要矫枉过正,那么请问,你正的标准是什么?

客观地说,矫枉过正是必然现象。因为准确的没有一丝走样的矫正,基本上是不现实不可能的。

但矫枉过正也有两种情形:

一种是被动的无意的。就好比由于驾驶技术的问题,不能完全掌握轻重缓急的力度,左一下右一下。但只要你的行车执照不是假冒的,道路不是过于险峻,还不至于开到沟里甚至翻到悬崖下。

另一种是主动的有意的。目标明确,感觉正确,为了矫枉,必须过正。所谓乱世用重典,沉疴下猛药。鲁迅先生曾在题为《无声的中国》的一次演讲中说:“中国人的性情是总喜欢调和的,折中的。譬如你说这屋子太暗,须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但如果你主张要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窗了。没有更激烈的主张,他们总连平和的改革也不肯行。那时白话文之得以通行,就因为有废掉中国文字而用罗马字母的议论的缘故。”这被称为“拆屋效应”。

但这种矫枉过正,在实际过正中,肯定要造成很多新的矛盾,伤害很多无辜者,更重要的是要看矫枉的对象是否需要过正。过正是必然的,但在主事者来说,既要看到过正是必然的,还要看到“过正”实际还是偏离了正确。且过正的摆锤的幅度应该适当控制。

再来说过正的结果,老子曾说:“过犹不及”。

由此延伸到企业管理中,如果你的一个高层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因为你的矫枉过正而缩足不前,那效果是不是就如老子说的“过犹不及”呢?矫枉是必须的,但是否要“过正”却也须深思熟虑。

所谓“正”是一个很刻薄的标准,如果不积极地反省与全面地思考,是很容易被一面之辞洗脑而走极端的。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客观公正的,但谁没有一叶障目的时候呢?如若真的是自己判识有误,连“矫枉”都是枉的,更何况“过正”呢?

理智的做法应当是:慎矫枉,勿过正。用目标来指导行动,一切为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