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不断寻梦者:探索李嘉诚财富的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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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慷慨捐助公益事业

“我的钱来自社会,也应该用于社会,我已不再需要更多的钱,我赚钱不是只为了自己。为了公司,为了股东,也为了替社会多做些公益事业,把多余的钱分给那些残疾及贫困的人。”

许多经商者有时对钱财看得很重。他们认为,自己辛辛苦苦创业,挣点儿钱实属不易。

而智慧的经商者却把钱财看得很淡,他们解囊相助,慷慨捐助公益事业。他们的这种做法值得经商者借鉴。

香港著名商人李嘉诚就是这样一位热心公益事业的人。

李嘉诚长期以来怀着这样一种思想,钱来自社会,应该用于社会。因此,无论自己在生意场上是否顺利,他都将对社会的责任放在重要的位置。

李嘉诚说:“一个发了财的人,不应该只顾自己的挥霍,也不应该当守财奴,更没有必要把财产遗留给自己的子孙!”而“应该为社会多做一些公益事业。把多余的钱分给那些残疾及贫困的人。特别是要用在教育和医疗方面……”

1992年8月16日,李嘉诚与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会晤。他对邓朴方说:“我和两个孩子经过考虑,再捐一亿港元,五年内把内地四百九十多万患者的疾病全部治好。我挣钱,你为残疾人办事。”我国华东地区大雨成灾时,李嘉诚以长实集团四大公司名义捐款5000万港元赈助华东灾区。他说:“过去,对公益事业,我一般以私人名义去做。这次,以公司的名义,则别有深一层的意义。作为以中国股东为主的香港公司,应该用最快的时间对中国的紧急呼吁做出反应。中国人要比外国人更快、更自觉地做这件事情!我希望藉这一快速反应,能起到一点儿引导作用。”

他谦虚地表示:“我们捐出的钱,和国家所需要的数目相差还很大,但希望小小的贡献能起一点儿好作用。”

德国著名诗人歌德曾说过:“你若要喜爱自己的价值,你就得给世界创造价值。”爱因斯坦也曾经这样说过:“人只有贡献于社会,才能找出那实际工作上短暂而有风险的生命意义。”把人的社会价值确定为贡献,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在对人与社会互助关系深刻理解的基础上,对人的社会价值本质的正确揭示。可见,奉献主要体现于个人对他人和社会需要的满足,即体现于人的社会价值。李嘉诚正是在慷慨捐助一项又一项公益事业的同时,完善着自己的奉献哲学,实现着人生更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