乏味。太乏味。发一篇小说,值得吗?大惊小怪张牙舞爪真没个风度。一上午,质问信件30多封,本省的外省的都有。难道作者为写那么三、五千字,会跑遍全国,把你们统统采访了进去?文学创作是以虚构为主要手段,这点常识都不懂,定要一口口咬死,说人家是写的他他他他,而且这个来信说情况夸大,那个来信说未经本人同意单位盖章……还要诉诸法律,告什么诬陷罪!连本刊是何等性质的刊物都没打听明白,就脑袋削个尖儿来对号入座,这是小说小说小说,我的天才的傻瓜们,你们亏得还是个领导呢,无知到此等地步,狭隘到这种程度,能管好你们的部下吗,真是!
打印一篇复信,措词刻毒些,嘲讽嘲讽这帮无知无德(不然也不能与那篇小说中的反面人物对上号)的老爷们。业余作者写篇东西容量吗,这样莫须有的刁难,了得!
脑袋正累得嗡嗡响,一位业余作者来访。正好松弛松弛。我仔细地阅读他送来的小说,如有可能,尽快推荐上去,业余作者写点东西不容易。
但是读着读着,我的心跳加速了。我抬头仔细地打量着面前这住青年:他以前来过编辑部?记不起来了。来访的作者太多,实在难记住。问他?他也不会承认,再说怎么开口?
他的小说里有这么一个情节:某编辑拆阅作者来稿时,一边与同事闲聊,一边将来稿按熟人寄的、不认识但在信封上写某编辑大名的以及只写编辑部收的分成三类,然后第一类认真读,第二类浏览,第三类只看头、尾便扔在脚下倾刻便将鞋面盖住,其中有极薄的,未及拆阅谅被夹进其中……
这话说的。编辑部一天多少来稿,一份份细读,受得了吗。嗯?这小子写此等文章,而且当面请我读,是不是故意讽刺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