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大参考(201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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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俄罗斯:腐败高压治理与发展道路选择

腐败问题是个世界性难题。试图解决腐败问题的努力可追溯到几个世纪之前。但是,对于俄罗斯来说,2011年可以说是其反对腐败的一个转折点。鉴于国际反腐合作面临重重困难,下一步各国应积极行动,采取真正全球化的途径反对腐败。

反腐败已经成为俄罗斯政治中的系统性政治难题,涉及俄罗斯政治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俄罗斯发展道路的选择与反腐败问题高度关联。俄罗斯将反腐败定位为一项国家计划,表明反腐败的政治意义不仅仅在于是否可以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更主要是为了确保国家创新发展战略能顺利进行。

全球清廉度排行榜俄罗斯排在143位

俄罗斯的腐败问题根深蒂固,像顽疾一样始终伴随着这个新兴国家的成长与壮大。梅德韦杰夫曾痛斥“腐败官员掌控着俄罗斯”,“拥有真正权力”,“腐败在俄已成为一种社会生活方式”。

在透明国际所做的2011年全球清廉度排行榜上,俄罗斯排在143位(2010年154位),仅仅领先于利比亚、伊拉克、索马里、阿富汗等动荡或者极度贫困的国家。

俄罗斯领导人曾公开承认,80%的俄罗斯官员都有腐败行为。据专家估算,俄罗斯目前每年用于腐败的流动资金总量为3500亿美元。俄罗斯内务部经济安全和反腐败总局2012年8月10日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上半年,俄罗斯官员的平均每人受贿金额为30万卢布,远高于2010年同期的6.1万卢布。这意味着,官员平均受贿额8个月里增长了4倍。俄官员贪污金额总数已占到GDP的50%,与世界银行公布的48%相差不远。俄罗斯内务部经济安全与反腐败总局局长杰尼斯·尔格洛波夫说:“俄罗斯官员的平均受贿金额每年都在增长,但在过去的一年中增速尤其快。最容易受贿的官员就是负责国家和政府采购的人员,其受贿所得一般都存在俄罗斯境外。”

在俄罗斯,军方腐败现象令人震惊。俄首席军事检察官弗利津斯基说,俄军普遍存在腐败现象,军方腐败给俄每年造成的损失高达22.28亿美元,划拨给国防军工领域的预算有1/5被贪污,国防订单已成为腐败官员捞油水的沃土。他表示,政府给国防部门的预算逐年增加,但效果并不明显;国家订单总伴有“回扣”现象,导致巨额资金被浪费。

俄罗斯腐败的普遍性问题尤为突出。有民调显示,俄罗斯目前最大的“腐败领域”是医疗卫生领域,行贿受贿总金额达到353亿卢布(合82.1亿元人民币)。其次是交通警察,行贿受贿总额为242亿卢布(合56.3亿元人民币)。第三位是教育领域,总额为208亿卢布(合48.4亿元人民币)。在俄罗斯,1/4的学历是伪造的。在大部分教育机关、学习机构和高校,80%的流动资金是不走账的。学历造假造成严重后果,据全俄患者维权联盟统计,俄每年有5万人死于医疗事故,其中不少就是丧命于持假文凭的医生手里。为了取得假文凭,还得造假成绩,每次取得考试的假成绩,5000美元起价,若是知名学府要价可能高达4万美元。

俄一项民调显示,有33%和26%的民众认为俄交警和内务部各分支机构腐败现象最严重。根据俄Indem基金的统计,仅仅从2001年到2005年俄社会商业腐败金额从330亿美元飙升至3160亿美元,这一统计数据还不包括俄罗斯政界名流以及工商业领袖。Indem基金的数据显示,已经有超过一半的俄民众有过向政府公务人员行贿的经历。据俄社会舆论基金会2008年9月的一份调查数据显示,有29%的俄罗斯人曾被迫行贿,经常被迫行贿的企业家高达56%。在俄罗斯不少腐败行为已合法化或半合法化,如各种小费、向医生送红包与向老师送礼等,已司空见惯,在客观上人们默认了其存在的合法性。

公务员的直接“隐性收入”——腐败,成了“快速致富法”,导致公务员职业在俄罗斯最为“吃香”。俄罗斯“社会舆论”最新民调结果显示,公务员在最热门职业排行榜中高居首位。

公务员热与公务腐败同步升温。公务员的直接“隐性收入”——腐败,成了“快速致富法”,导致公务员职业在俄罗斯最为“吃香”。俄罗斯“社会舆论”最新民调结果显示,公务员在最热门职业排行榜中高居首位,42%的民众认为国家公务员是“最具吸引力的职业”,超过一半的18岁至30岁被访者认为“当公务员比经商好得多”。俄罗斯愈演愈烈的“公务员热”直接导致一些高等院校“国家管理”和“公共事务管理”等与公务员相关专业的火爆。有统计显示,俄许多地区高等院校中与公务员有关联专业的报考比例高达1:160,足见俄罗斯青年青睐可能在毕业后更容易成为公务员的专业。

戴隆斌在《俄罗斯腐败的特点及其原因》一书中认为,俄腐败具有如下特点:(1)腐败范围广,层次深,几乎涵盖了社会政治、经济以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2)腐败程度深,总体呈现长期严重腐败并且有越来越严重的势头;(3)腐败手段多种多样,且不断翻新,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特点;(4)腐败数额的多寡与城市大小、经济发展程度呈明显的正向关系;(5)呈现公开化的特点,往往与社会上的黑恶势力相勾结。

严重的社会腐败已经成为束缚俄罗斯经济发展的严重阻碍。普京在2008年2月8日关于2020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的重要讲话中深刻指出,俄罗斯的国家机关在相当程度上是一个搞形式主义、贪污受贿的体系,它不致力于积极改革,更不要说高速发展,这已成为阻碍俄罗斯发展的主要因素。梅德韦杰夫在2008年的总统国情咨文中指出:当今俄罗斯的“腐败已变成一个制度性问题”。俄前总检察长乌斯基诺夫指出:“腐败是俄10年改革留下的祸根,与恐怖主义一样是俄之大害。”

俄罗斯官员和学者并不讳言俄罗斯当前腐败状况的严重性。他们指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打击欧洲共同体官员或欧洲联盟成员国官员的腐败公约》和《欧洲委员会反腐败刑法公约》中所列举的腐败类型在俄罗斯都能够找到相应的表现形式,而且实际腐败行为表现得往往更为充分。

俄罗斯反腐败国家战略:从权力反腐走向制度反腐

将反腐败定位为一项国家计划,表明俄罗斯最高领导层对反腐败的战略定位发生了重要变化,已经从单纯的是否可以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转变为是否能够确保俄罗斯国家创新发展战略的顺利进行。

从普-梅对于国家治理模式的前景表述来看,执政当局对于俄罗斯政治发展中的根本问题认识深刻。普京就曾经设想俄罗斯先用“手动挡”治国,即集中政治权力促使经济创新发展,加速国家现代化,进行必要的结构性改革,然后依靠经济发展后培育的中产阶级与公民社会促使俄罗斯再转向“自动挡”,即充分保证人权、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的可持续发展的民主国家。

针对俄罗斯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的贪赃枉法行为泛滥、行政权力监督不力等现象,2008年1月22日,已经成为总统候选人的梅德韦杰夫在莫斯科公民论坛上发表施政纲领时首次提出要把反腐败问题列为国家计划。5月19日,刚刚就任总统的梅德韦杰夫就召开专门会议,宣布“反腐败国家计划”正式启动,成立由他直接领导的反腐败委员会,负责全国的反腐败工作;同时,成立跨部门反腐工作小组,由总统办公厅主任纳雷什金负责,具体协调政府行政管理系统反腐败工作;由总检察院负责协调所有护法部门,开展打击反腐败的各种行动。2004年普京成立的“反腐败委员会”,是由政府总理领导的。这次新建立的“反腐败委员会”则是由国家总统亲自挂帅、直接领导。

2008年7月,梅德韦杰夫正式签署《俄罗斯联邦反腐败计划》。2008年12月25日,梅德韦杰夫正式签署了《俄罗斯联邦反腐败法》草案和一系列相关法律文件,并定于在2009年1月1日开始执行。

《俄罗斯联邦反腐败计划》,简称“反腐败国家计划”,具备较为严密的组织保障:一是组建由梅德韦杰夫亲自领导的总统反腐败委员会统揽全局;二是由总统办公厅主任纳雷什金领导跨部门反腐工作组,协调行政管理系统;三是由总检察院协调所有护法部门打击反腐败的行动。这样的组织保障分层次分领域,可以形成一个严密的体系。

俄罗斯“反腐败国家计划”的提出表明,在经历了艰难的反腐历程后,俄罗斯最高领导层已经视腐败问题为俄罗斯系统性的政治难题,认为需要各部门各阶层一起参与进行综合治理。庞大鹏和金哲在《俄罗斯的“反腐败国家计划”》一文中认为,俄罗斯将反腐败定位为一项国家计划,这表明反腐败的政治意义不仅仅在于是否可以促进行政效率的提高,更主要是为了确保国家创新发展战略能顺利进行。战略定位的转变意味着俄罗斯采取制度反腐的有力措施已经是刻不容缓的政治任务。

《俄罗斯联邦反腐败计划》的政策重点中,反腐败立法是关键。作为专门反腐败的法律,《俄罗斯联邦反腐败法》共有14条,对反腐败工作,分别从法律基础和组织基础,从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从打击腐败和预防腐败,从国内反腐和国际合作,从行为和责任,从个人责任和法人责任,从宏观和微观等方面,分别做出具体而又明确的规定,为反腐败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依据。这部法律表明了俄罗斯政府对反腐败工作的决心,要“在社会中形成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态度,政府不能容忍任何名义的腐败行为存在。

李景华在《俄罗斯联邦反腐败法凸显预防腐败思想》一文中指出,俄罗斯的《反腐败法》之所以规定了优先适用预防的反腐败措施,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只有消除腐败根源,消除腐败产生的条件,才能减少和控制腐败,俄罗斯的反腐实践已经证明,打击是解决不了问题的,预防才是根本;二是腐败在俄罗斯被认为是对国家安全的威胁之一,反腐败是对国家安全的防卫,因此,要消除对国家安全的威胁,事后的打击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做好事先预防;三是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要求,与国际反腐败标准接轨。

2010年4月,俄通过了“国家反腐败战略”。2012年3月,梅德韦杰夫又签署《2012—2013年国家反腐败计划》。“反腐败国家计划”以超乎以往的政治力度在一年内由战略计划转变为现实法律,俄罗斯真正实现了由行动反腐向制度反腐的转变。

俄罗斯的财产申报制度采用的是家庭的概念,而不仅仅是公职人员个人。公职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在购买房产、土地、交通工具、有价证券、股份时,如果支出数额超过家庭最近3年收入总和,则必须申报并说明资金来源。

俄罗斯反腐败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确立了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俄罗斯联邦反腐败法》中明确规定,俄罗斯政府官员要进行财产申报和公开,为了配合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俄罗斯政府陆续出台了《公布俄罗斯联邦公职人员、收入、财产及有价债券信息》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俄罗斯官员财产申报问题做了详尽规定。

俄高级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始于2008年。到了2009年,根据时任总统梅德韦杰夫颁布的命令,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部长、总统办公厅成员、总统驻各联邦区全权代表等须依法按时向税务部门提交自己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收入、财产和财产性债权债务情况。

为确保政府官员申报信息的完整性、可靠性,由各机构中负责申报的人事部门有选择地进行核实。如果国家公职人员不提供或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就将要面临着被解除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惩罚,或者依法追究其他纪律责任。政府机构负责受理申报信息的工作人员,如果泄露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根据《俄罗斯联邦反腐败法》,又对财产申报和公示制度进行了修订,规定俄罗斯联邦和市政机构的公职人员在任职时,有义务申报自己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收入、财产和具有财产性质的证券等,同时要按照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的程序在媒体上对申报信息进行公示。对于隐瞒申报自己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财产和具有财产性质有价证券的公职人员将被解除公职,或者按照俄罗斯联邦法律的规定承担其他责任。也就是说,俄罗斯的财产申报制度采用的是家庭的概念,而不仅仅是公职人员个人。不仅如此,梅德韦杰夫同时签署的法案中还详细规定了公职人员需要进行财产申报的明细。

2012年12月21日,俄罗斯立法机关国家杜马(议会下院)通过法案,禁止国家公职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拥有海外资产(不动产和银行存款),规定期限指的是官员任职期间及离职后3年以内。违者将被处以500万—1000万卢布的罚款,或被判处最高5年的有期徒刑,并在3年之内不得担任公职。自2013年起,俄公职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在购买房产、土地、交通工具、有价证券、股份时,如果支出数额超过家庭最近3年收入总和,则必须申报并说明资金来源。证明大额支出收入来源的信息将在相应政府部门网站上公布,在不涉及国家机密的基础上,这些信息将在媒体上公开。法案于2013年1月1起生效。现在已有俄罗斯官员因为这项法令而不得不辞去公职。

2013年4月2日,普京签署命令加快反腐败进程。根据总统令,央行副行长、董事会成员和员工,退休基金、社保基金、联邦强制医保基金、国家集团(公司)以及依据联邦法律建立的其他组织的领导人和工作人员,以及他们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被纳入申报范围。政府官员和国企高管必须申报他们2012年的收入、支出,拥有外国账户、有价证券和不动产等情况。俄罗斯总统普京以及总理梅德韦杰夫都已如期申报了2012年的收入状况。普京要求俄罗斯联邦官员必须每年进行财产申报,所有申报表将被公之于众。普京宣布拒绝申报财产者将被解除公职。

为防止金融资产外流,总统普京已向国家杜马(议会下院)提交法案,禁止官员在海外拥有银行账户、持有国外发行的股票以及其他金融票据。2013年4月19日,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法律草案,禁止高级官员和议员拥有海外账户、有价证券、股票和其他外国金融工具。俄媒体说,国家杜马在克里姆林宫的暗示下实行了更为严厉的禁令。分析人士认为,这项法律草案的通过标志着俄反腐败斗争规范化、法制化建设迈上了更高的台阶。

尽管如此,俄罗斯官员财产收入申报制度仍遭质疑。俄罗斯《独立报》《莫斯科时报》刊文认为,收入申报这样的标志性的反腐举措未必足够有效。

俄罗斯反腐陷入“困境”

尽管俄历届政府都大张旗鼓地反腐败,普-梅对贪腐现象深恶痛绝、态度坚决,然而,在采取反腐行动时也被指责“雷声大雨点小”,处罚力度不够,俄罗斯的腐败现象并没有明显好转,以至于很多俄罗斯民众已经对政府的反腐败失去了信心。

2008年3月在普京作为总统卸任前夕,民意调查显示32%的民众认为,普京作为总统执政期间的不足是未能有效打击腐败。有32%的俄民众认为普京执政十年间最大的失误就是“反腐不力”。

俄“新闻大陆”网站曾发起了一项网络调查——“谁能帮助俄罗斯打击腐败?”调查结果显示:超过80%的民众选择“谁也不能”,5%的民众选择“国际法庭”,3%的民众选择“总统”,3%选择“司法机构”,还有1%选择“总理”和“国家杜马”。有42%的民众认为,俄罗斯政府的反腐行动根本没有任何效果。

尽管俄高层费尽心机提高反腐工作力度,但是“透明国际”下属俄罗斯反腐调查中心却认为:俄肃贪工作仅仅触及贪污腐败皮毛,俄内务部公布的数据,仅仅是执法部门敷衍高层压力的“障眼法”,执法部门并不愿意插手危险的“灰色地带”。面对无孔不入的腐败,俄罗斯有超过一半的国民认为,俄政府压根无法有效控制和打击腐败。

俄反腐调查中心负责人巴菲洛娃女士认为:目前俄罗斯的反腐工作还限于基层反腐,反腐工作并没有能力在政府中高层中进行,诸如俄罗斯各州首脑和国家各部委官员。俄权贵阶层的肃贪工作让执法人员投鼠忌器,对大权在握的政府大员的贪污腐败案件处理不当往往会使执法人员“乌纱不保”,甚至自己反倒沦为“阶下囚”。反腐权力和贪污腐败官员的权力失衡,使得官员们变得更加明目张胆。

建立一种公开透明的新公共管理的治理模式,创新型发展前景光明,反腐也可触及实质,但对现有政治体系是一种本质转变,官僚利益集团将会本能地反抗,俄罗斯政治局势就有可能出现动荡。

反腐败问题既然已经成为俄罗斯政治中的系统性政治难题,因而也就涉及俄罗斯政治发展进程中的重大问题。金融危机对俄罗斯反腐败现状具有直接影响,俄罗斯发展道路的选择与反腐败问题高度关联。

俄罗斯发展道路与反腐败之间的高度关联在于,要建立创新型发展模式,促使经济多样化,就意味着要推行深层体制改革,这种改革需要多元化和竞争性,而这将对官僚集团政治和原料贸易构成打击。因为这些改革势必导致中产阶级数量的增加和新资本家的出现,并改变政权的特性,而重新分配经济资源必然导致集团利益的冲突。

从某种意义上看,俄罗斯反腐与发展道路之间的关系陷入了一种囚徒困境的两难境地。创新型发展模式已经被普京团队提升到事关俄罗斯民族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俄罗斯的发展前景舍此无他。然而,这种发展模式需要建立相应的政治治理体制。延续俄罗斯现有的官僚集团政治体制,反腐就治标不治本,创新型发展模式也难以实现;建立一种公开透明的新公共管理的治理模式,创新型发展前景光明,反腐也可触及实质,但对现有政治体系是一种本质转变,官僚利益集团将会本能地反抗,俄罗斯政治局势就有可能出现动荡。

俄罗斯的腐败现象仍未有根本性好转,原因在于俄罗斯的反腐败立法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而无法真正实施,而且俄罗斯的反腐败立法过程与政府的反腐败行动受到来自政治集团内部的消极抵制,普京推动的反腐败行动往往成为精英集团内部政治斗争的工具。杜马议员安·别利亚科夫指出,俄各部门和地方机构提出的反腐方案多数流于形式,或旨在维护私利,从而演变成另一种腐败。

杨斌在《普京对私有化腐败的打击与俄罗斯经济复苏》一文中指出,普京执政后进行经济政策调整,特别是惩治私有化过程中的严重腐败,采取措施打击金融寡头的违法掠夺,促使俄罗斯长期萧条后出现了经济复苏。从经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分析俄罗斯新型权贵寡头崛起的过程可看到,苏联党政官僚和企业经理的蜕变,还有西方产权理论和改革药方的误导,是私有化中滋生严重腐败的重要原因,普京惩治腐败未能解决深层次矛盾,未来俄罗斯的政治经济走向充满变数。

对于普京和梅德韦杰夫领导的俄政府而言,反腐行动是一场长期和艰苦的“战役”,可谓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