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中国大热点(201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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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

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最大的出口国,最大的外汇储备国,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20%……中国经济既有过去30多年奇迹般的成就,又始终与“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忧患共存。有位经济学家讲,中国的经济搞得这么好,一定是中国做对了什么。套用这个逻辑,在中国经济发展这么好的背景下,出现这么多社会问题、社会矛盾,而且日趋复杂,那一定是我们做错了什么。站在更高的平台上,如何继续保持经济长期平稳增长,如何化解潜在的系统性风险,如何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如何突破日益趋紧的资源和环境压力,如何维护网络空间的自由与秩序……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百姓的热切期盼给出了坚定的回应: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这方面的重要任务包括: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这方面的重要任务包括: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比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十八大报告中对于社会建设的思路更加清晰、社会管理的任务更加明确、创新管理的要求也更为迫切。十八大报告着眼于全面推进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第一次鲜明提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重要战略思想,并具体要求加快形成社会管理体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和社会管理机制,这对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反思:寻找社会管理与管理社会中重大问题的解决方案

有一项任务,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受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有一项工作,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共鸣。并不算“新词”的“社会管理”,已经成为今日中国的一大“热词”。

“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社会管理”,面对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社会管理”被提升至更重要的位置,被寄予更高的期待。

在群体性事件应急中完善社会管理

2012年7月28日,江苏南通启东市一些民众反对王子制纸排海工程项目,发生群体性事件,场面一度失控,政府机关被冲击,主要官员被扒掉衣服羞辱,有车辆和电脑被砸。这起事件,距另一起群体性事件——什邡事件不到一个月。

“群体性事件”这个词,在2008年6月瓮安事件发生后,就不停地牵动着政府和民众的神经。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新问题、新矛盾不断增多,我国群体性事件次数和参与人数均呈上升趋势,我们需要在应急群体性事件中不断完善我们的社会管理。

同其他领域特别是经济领域相比,我国社会领域的改革才刚刚起步。这就要求在社会管理领域从思想理念、工作目标、制度体制、工作方式方法等方面实现全方位的创新、变革和重构,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体制。

苏志加的《革命的社会管理和社会管理的革命》一文指出,从前“革命式的社会管理”或“运动式的社会管理”在政治化的运动背后,社会本身被完全遮蔽了。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领域开始从政治化的国家中分离出来,突破了建党以来的社会管理路径,进而实现了社会管理的革命——现代社会管理理念的提出。

2004年6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2011年被人们称为中国的“社会管理创新元年”,随着中央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的实施,各地各具特色、卓有成效的社会管理创新实践在不断激发社会活力的同时,也在不断夯实着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

不过,这场社会管理领域的革命似乎也进入到了一个瓶颈期,启东事件就是一个值得深思的案例。众所周知,南通是全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做得最好的城市之一,而启东是南通市社会管理的先行区。早在2003年,启东市就率先建立了全省第一个县市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之后,启东大调解工作经验在南通全市推广,奠定了今天整个南通市社会管理创新全国领先的基础。

启东事件很值得我们深思:到底什么是社会管理?到底该怎样管理社会?政府在社会管理中究竟该扮演怎样的角色?随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深入推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开始不断显现,社会管理工作逐渐步入“深水区”,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回答。

从各地的情况看,社会管理创新相当一部分停留在局部和“器”的层面,如网格化等,表面看起来很有创新的味道,但本质上依然是管治型的社会管理或“运动式的社会管理”,它虽然取得信访量减少和控制群体性事件的效果,但仍是被动式的社会控制和维稳,社会协同和公众参与严重不足。

又比如,包括四川、江西等省份已经出台了关于“十二五”时期社会管理创新的规划,但遗憾的是,这些规划的全文都尚未公开。本来,社会管理规划是关于社会的规划,涉及每一个人,中央也强调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但连规划都不让看,社会怎么协同,公众怎么参与?况且,按照国家关于政务公开的规定,本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重大决策及实施情况组织应当向社会公开。试问,以这样的态度,我们的社会管理能搞好吗?

社会管理创新的真实含义,应当是在深化改革的精神统领下,创新社会治理理念,创建社会治理新格局,社会管理的主体是公民,核心是还权力以规范,国家以法律力量和行政力量维护社会整体秩序,在非常态情况下,社会力量自我控制,降低国家运行成本和管理代价。这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个基本理念。

一个不能够回避的问题是,社会管理由谁来管?顾名思义,政府不应该是唯一主角。我国早期的领导人已经认识到这种模式存在的问题了。毛泽东同志曾就社会管理指出,“老百姓百分之八十的事都由他们自己来办,我们只包百分之二十就好办了”。那时,我党高层就提出社会管理有其自身规律,不以社会制度为转移,是很有见识的。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我们决不能照搬西方的管理模式,我们是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这个体系最终的目的应该是,党和政府通过这次社会改革,建立以社会公正为导向的现代社会治理模式,依法限制政府权力,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加快建设公民社会,实现社会共同治理。

成立国家“社改委”猜想

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产生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单纯就社会管理抓社会管理没有出路。有学者提议,除了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我国应该建立一个类似发改委的职能部门——“社改委”转型的力度,或者更加强化发改委向“社改委”的转轨,从根本上推动和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不管这个大胆的想法是不是实际,当前的问题是,社会管理创新在点上的空间越来越小,要将社会管理进一步向前推进,必须进行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整体规划设计的目标是标本兼治,“十二五”规划中第九篇的标题就是“标本兼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在2011年末的时候,各地的综合试点地区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积累了不少经验,形成了一批亮点。当时,高层很清醒地认识到,只有亮点是不够的,还需要搞好规划设计。2011年12月,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座谈会华北、东北9省区市片会在北京召开,周永康明确表示,各地要统筹发展、民生、稳定,搞好规划设计,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典型引路,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本地实际的社会管理体系。此后,中国的社会管理创新重心逐渐转向整体推进。2012年2月,周永康在北京出席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根据大中小城市、县城、乡镇、农村的不同特点,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行整体探索创新,为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创造新经验。会上,明确把贵阳、深圳、宁波等市作为从整体上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试点。

2012年7月21日召开的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周永康不仅提出“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着力搞好整体规划、加强法制建设、完善体制机制,由点到面、突出重点、远近结合、上下联动抓好落实”。还强调“坚持民生优先、服务为先、基层在先,进一步从源头上、根本上、基础上搞好社会管理,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是中央对社会管理整体推进提出的最新原则和要求。在地方上,社会管理整体推进其实也有不少探索,早在2003年和2007年上海和北京就成立了社工委。2011年,海南率先在全国设立了省委群众工作部,同年8月,广东省设立社会工作委员会。另外,2012年7月12日,《江西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2—2015年)》发布,成为首个全文公开的省级社会管理专项规划。《纲要》提出力争到2015年,基本建成覆盖全省并有序、有力、有效运行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框架体系,促进全省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实现保持“三个靠前”(即保持综合治理工作在全国排位靠前,保持社会治安秩序在全国排位靠前,保持公众安全感指数在全国排位靠前)、确保“四个较少”(即群体性事件总量在全国较少、刑事案件总量在全国较少、治安灾害事故总量在全国总量较少、进京非正常上访总量在全国较少)、落实“五个防止”(即防止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情况、防止发生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防止发生严重危害公众安全的重大治安问题、防止发生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群死群伤事故、防止发生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案件)、达到“三个提升”(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的目标。

这些关于社会管理体系的制度设计,为更高层面的社会管理体系建立奠定了基础,为十八大后开创社会管理的新局面创造了条件。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进行社会管理创新,设计一套方案,成立一个机构,出台一揽子计划也许并不难。难的是如何推进政府自身改革,协调各方利益,打破体制机制上的束缚,并一以贯之地推进下去。正如中央所要求的,“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行系统研究、整体规划,一年一年、一届一届地往前推进。要注重观念的转变、要素的集成、资源的整合、方法的改进,努力破解各种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束缚、保障性困扰,使社会管理在创新中加强、在加强中创新”。

呼唤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

如果说政治领域的改革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有效推进,那么社会领域的改革在此时恰恰大有可为。在这一点上,我们呼唤着社会管理领域大胆改革的“小岗村”。

社会管理创新在基层,突破在顶层。作为地方政府来说,当下社会管理创新改革的重点,就是如何在政府和各种矛盾之间实现一个缓冲机制的创新,建立一个缓冲地带。

应当看到,政府的社会管控领域不断扩大,主导作用不断加强,带来的是顾此失彼和应接不暇。最应警惕的是,目前政府的公信力已受到质疑,从很多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可以看到,政府与公众之间缺少一个矛盾缓冲地带,缺少一个开放公平的沟通平台。在这个缓冲地带中,沟通平台在哪里?如何搭建这样一个平台?答案就是社会组织,或者说第三方,国外把它叫“NGO”。

与矛盾直接接触的应该是社会组织,如何让各种社会组织走到前台,发挥它们在群众中的作用,逐渐将政府和矛盾隔离开。政府则提供服务,推进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在体制上相结合,在机制上相融合,这样才能收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广东省为什么大张旗鼓地放开社会组织登记,原因就在此。

各地的实践中都在做这样的创新,又比如山东泰安的平安协会等。问题是,在维稳的大格局下,很多社会组织还缺少政府信任,而政府主导下建立的社会组织,又往往不能真正代表社会。

缓冲地带的宽度则取决于我们发现问题的早晚。这就需要我们明确矛盾最为突出的领域有哪些,进行分类管理,并建立风险评估机制。例如启东事件的爆发就是当地政府忽略了在这个特殊的“环保敏感期”与公众和社区的有效沟通,矛盾一旦触碰,就没有缓冲的余地。

另外,对社会管理创新的对象需要重新认识,因为,他们是站在缓冲地带对面的那个群体。未来社会管理的重点对象,也许并不是农民工、下岗职工、失业青年等弱势群体。从目前情况看,这部分人主要的诉求是利益层面的,随着地区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这些问题会逐渐解决。

但真正的问题在于一些大中城市中那些所谓的“白骨精”、中产阶层,他们更加追求公平正义,进而获得政治上的地位,从一些事件中也可以看到草根领袖的身影。在这方面,北京的楼宇党建,广东基本完成的“两新”党组织全覆盖,都在预示着一场深刻的社会改革正在萌芽中。

布局:以保民生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这与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一脉相承,再次凸显改善民生是社会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而围绕民生改善,当务之急是要加快形成社会管理体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和社会管理机制,这对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具体而言,可分为教育、就业、收入、社保、卫生等方面。也就是报告所要求的,“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在教育均衡发展方面。报告提出,义务教育阶段,主要是“均衡发展”,也就是说,要缩小教育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城市内部和农村内部的差距。要实现这个目标,关键是均衡教育投入和资源,避免“锦上添花”,多多“雪中送炭”。在高中阶段教育问题上,与十七大报告“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要求不同,十八大报告明确,“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这意味着,除了普通高中教育还将稳步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等也会逐步发展。在学前教育阶段,由于历史的欠账,目前还无法在城乡普及三年幼儿园教育。主要的目标是,在农村普及一年制幼儿园教育,在城市普及三年制幼儿园教育。对各级政府而言,主要是增加对农村学前教育的财政投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扶持城市学前教育,鼓励和支持发展民办幼儿园。

在就业和收入分配方面。十八大报告明确,未来十年,中国政府的就业方针是,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同时,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要“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报告还把大学毕业生就业定为青年人就业的重点,同时,在十七大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基础上,要求“健全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增强失业保险对促进就业的作用”。

关于收入分配问题,与十七大报告相比,十八大报告新增一段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的表述。报告要求,“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同时,“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报告重申十七大报告的表达,“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在二次分配的关系上,十八大报告明确,“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

在医保和养老保险方面。十八大报告明确,2020年要建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具体而言,首先是完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同时“改革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这意味着,目前卫生部主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未来数年内将会有效整合。同时,目前制度模式一致、保险待遇相似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将与正在全面推行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整合。由于老龄化日趋严重,中国社会养老保险的历史欠账必将逐步凸显;现行社会养老保险体系费率高、效率低、增值空间狭窄等问题也是严峻挑战。针对上述问题,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

社会体制改革是最大的“改革红利”

党的十八大报告围绕着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进行了深化改革的科学规划与战略部署。其中,社会体制改革将成为未来五年到十年中国改革发展和创新驱动的关键点。

社会体制改革是当前中国整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继经济体制改革之后的一场新的“社会进步运动”,其意义在于它将既承接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完善,又为政治体制改革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因而在当前改革发展中具有特别突出的作用和地位。社会体制改革将是最大的“改革红利”。

下一步,社会体制改革该如何推进?十八大报告要求,必须加快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具体而言,是“四个加快”: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其中“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这一表述,较之十七大报告中,增加了“法治保障”的表述。

报告还指出,“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同时,“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司法基本保障,依法防范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展望:从首部社会管理蓝皮书看中国社会建设的方向

经济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之后,就应该适时地重点加强社会建设,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重点加强社会建设,这既是“适应国内外形势新变化,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的需要,也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的需要,是一举托两头的大事。

2012年9月14日,在国际城市论坛2012年会上,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推出的首部《社会管理蓝皮书:中国社会管理创新报告》正式发布。该书围绕当前社会形势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问题进行了理论探讨和政策分析,将社会管理创新这一主题引向深入。

本书是社会管理理论和实践的一个总结,更是一个新的起点,是对今后的一个展望。在导论中,该书提出了社会管理科学化与制度创新的十大趋势,其中明确提出构建以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的社会公共治理结构是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方向。实现从“善政”向“善治”转变,从“发展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从“大政府”向“大社会”转变,这三个转变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社会体制改革的过程,或者说,是一个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互动的过程。

以社会建设的视角推进顶层设计

在国际城市论坛期间举办的2012年社会形势分析会上,中国社会学会名誉会长陆学艺做了题为“新时期的战略任务是推进社会建设”的报告,介绍了社会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社会建设的三个阶段以及重点推进社会建设的几个问题。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主任龚维斌则提出社会管理在认识和实践中存在三大误区:一是刚性“维稳观”,社会管理就是强化政府管控;二是网格化管理被滥用;三是只讲维稳,不讲维权,只讲民生,不讲民主。

这些问题,是以往“管理社会”思维的体现,就社会管理谈创新本身很难突破。于是,专家学者们疾呼“新的社会需求、新的社会矛盾、新的社会现象,更加凸显出转型期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这种重要和紧迫,不仅需要基层的经验创造,更需要顶层的制度设计”。

如果说,2011年是中国社会管理创新元年的话,2012年就是社会管理规划元年。2012年,不仅确定了38个整体推进的综合试点地区,四川、江西等地还发布了省级社会管理规划。而在这次论坛上,大家形成一个共识,就是社会管理需要在更高的一个层面上统筹规划,方能化解当下的难题。以社会建设的视角来进行社会管理顶层设计,成为解决当前难题的重要理论之一。

社会建设的研究,国内以陆学艺、孙立平、郑杭生三位学者的理论为主。对于社会管理目前学界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概念,根据陆学艺的定义,社会建设是按照社会发展规律,通过有目的、有规划、有组织的行动,构建公平合理的社会利益关系,增进社会全体成员共同福祉,优化社会结构,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现代化的过程。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主任、教授龚维斌呼吁,社会建设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发展社会事业,改善民生;二是发展社会组织,建设社会;三是加强社区建设,促进社会融合;四是优化社会结构,畅通社会流动渠道;五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完善社会规范体系。社会建设是社会管理的前提和基础,应把社会管理纳入社会建设之中,以社会建设推进社会管理。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以社会建设为重心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经济建设一直是我国发展的中心,GDP增长成为衡量社会发展水平的核心指标。但近年来,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发展方式存在的问题不断暴露,社会矛盾日渐尖锐,社会秩序失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群体性事件增加等问题异常突出。

这些问题的原因,归根结底是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建设造成的,有学者测算,中国社会建设比经济建设落后了15年。所以,中国不能够再唯“GDP”,需要切实扭转经济建设单一中心的状态,转而更多地关注社会建设,将社会建设带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突出重要位置。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在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过程中,越来越深切地认识到社会建设的重要性。而社会建设理论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对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深刻变化的突破性认识。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社会建设”的概念,即“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

2005年,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更加明确地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

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我党执政以来的第一个关于社会建设的重要文件,进一步提出“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2007年10月,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第一次列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专题。指出社会建设与人民幸福息息相关,要努力建成“五有”社会,进一步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

我们不难发现,我党对社会建设的认识是逐步深入的,而十六大以来我国社会建设的重点内容是以改善民生为主要特征。根据学者的观点,中国的社会建设将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保障和改善民生事业、社会事业,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第二阶段,着力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政策,完善社会管理;第三阶段,我国经济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形成现代化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

我们的社会建设正在从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过渡,“十二五”期间社会建设正逐渐放在一个更加重要的位置上,甚至将改变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独轮发展,逐渐转变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社会建设为重心”的双轮驱动。

社会体制改革可以承前启后,继往开来

社会建设的关键在于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通过社会体制改革,让30多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更多惠及于民,为下一步政治体制改革铺平道路、创造条件。

按照学界的一般观点,社会建设的核心是优化社会结构。但进一步分析,我们认为,社会建设的核心是解决关键的“体制性”瓶颈,确切地说,应该是社会体制的建立和健全。

体制问题历来是社会进步和公共绩效的渊源所在。体制、制度的完善和进步,才是建设的真正开始。理不顺社会体制,社会结构的调整就无从下手,社会建设就谈不上实质性的推进和突破,也不可能真正有效地解决现阶段诸多的社会问题。中国社会建设必须聚焦深层次的体制性问题,在社会体制上谋篇布局,才能够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现在我国社会体制还很不完善,现阶段我国社会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是社会体制建设虽然已被提上议事日程,但人们对社会建设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社会领域发展心存疑虑,在实际运行中被“挤兑”、被弱化的状况十分普遍,甚至将社会体制建设简单等同于社会管理,对如何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需要配备、提供哪些社会框架支撑,政府如何培育、帮助托起社会领域的体制建设缺乏清晰和准确的总体把握。

社会体制的构成和主要类别应该包括,社会运行体制、社会组织体制、社会保障体制、社会构成体制、社会管理体制等。目前,我们社会体制改革的目光还仅仅停留在户籍制度改革、社区自治等点的层面,我们需要将社会体制建设放到与经济体制建设、政治体制建设、文化体制建设的高度,共同构成一个国家的“体制序列”。

进行社会体制改革,将社会建设的动力交还社会,就是要做到“政社分开”,这方面其实可以参照经济领域的成功经验,那就是政府抓两头:一是抓宏观调控,二是进行基础建设。在社会领域,宏观方面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分好经济增长所创造的社会财富这块“大蛋糕”,让人民享受到改革开放惠及的成果;在基础建设方面就是要做好“基本公共服务”建设,进一步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大力发展社会事业。

另外,我们的社会建设在企业这个领域相对薄弱,城镇人口的90%以上,最直接的管理者就是企业,如果我们当地党委政府不强化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早晚会出大事。2012年9月23日晚,在山西太原的富士康工厂发生骚乱,当晚两批员工在宿舍外斗殴,规模扩大到最多2000人,警方在24日凌晨平息这场骚乱,部分员工被拘留。这起事件告诉我们,企业实际上是社会建设重要的主体和载体,我们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建立一个政府、社会、企业共同治理的模式。